交通肇事逃逸有兩種不同的情況。壹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二是交通肇事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觸犯刑法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受到刑事處罰。
1.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依照侵權責任的有關規定賠償受害人相關費用和損失。
2.涉嫌交通肇事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造成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行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相關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3.《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
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或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發生交通事故後,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壹款、第二款第(壹)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壹,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