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單位職工民主管理適用本條例。
壹、科研院所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和任務科研院所職工代表大會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是職工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基本任務是:充分調動以科技人員為主的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智慧和創造性,推進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及時反映職工意見和要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科研院所(所)出更多成果、出更多人才、出更多效益。科研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國家、科研單位和職工個人的利益關系,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職權。
二。職工代表大會組織制度根據《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和《中國科學院職工代表大會試行條例》,科研院所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由院內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工人和黨政工作組領導幹部組成,其中科技人員占半數以上。職工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每次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問題,經研究所所長、工會或1/3以上職工代表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必須經全體職工代表的過半數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應根據科研院所的中心工作和職工關心的問題確定會議議程,並定期向全體職工公布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情況,接受全體職工的監督。此外,職工代表大會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若幹精幹的定期或臨時專門委員會或工作組,完成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事項,並對職工代表大會負責。
三。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根據《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科委關於完善科研院所職工民主管理的意見》,科研院所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職權是: (壹)聽取所長的工作匯報,討論和審議科研院所的發展方向, 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生產經營等重大決策方案和重要改革方案,以及自有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職工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勞動保護措施、職工獎懲等涉及職工利益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審議通過集體合同草案,監督檢查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
(四)審議決定職工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福利的重大事項;
(五)結合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責任目標審計,對科研院所各級領導幹部進行評議和監督,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六)根據主管部門的決定,參與民主推薦或選舉科研院所各級行政領導;
(七)其他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或者決定的事項。
職工代表大會接受同級黨組織的思想政治領導,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利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職權。職工代表大會應當宣傳和動員全體職工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努力實現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生產經營的目標,支持所長依法行使職權,維護所長統壹領導行政工作的權威,依法維護和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職工代表及其權利和義務根據《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和《中國科學院研究所職工代表大會試行條例》的規定,凡依法享有政治權利的職工(包括合同制工人),均可被選舉為職工代表。所有代表都是以辦公室或小組為單位由職工直接民主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大會人數壹般為職工總數的10%左右。代表應包括科技人員、管理人員、領導幹部、工人和其他職工,其中科技人員壹般不少於60%。職工代表按業務和行政系統分別建立代表團(組),推選組(組)長。職工代表團(組)長負責組織和承擔本單位的民主管理任務。職工代表由所在基層單位民主選舉產生,實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以連選連任。職工代表對選舉單位的職工負責,選舉單位的職工有權監督和撤換本單位的職工代表。
科研單位職工代表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是對職工代表的基本要求,體現了我國科技人員和職工的主人翁地位。根據《中國科學院職工代表大會試行條例》,科研院所職工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壹)在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常設機構對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提案執行情況的檢查,有權參加對行政領導人的質詢;
(三)因參加職工代表大會組織的各種活動而占用工作時間的,有權按正常出勤享受應有的待遇。
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否則,將依據《工會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科研院所職工代表應履行的義務有: (壹)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專業技術水平和參與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聯系群眾,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做好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動詞 (verb的縮寫)職工代表履行職責的方式。職工代表履行職責的方式主要是通過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民主管理活動。
(壹)參加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
會前活動主要包括:壹是熟悉材料,認真閱讀研究所所長的工作報告和所有要審議討論的方案材料,了解和掌握大會的中心議題;二是調查研究,圍繞中心問題廣泛聽取周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全面梳理;三是反映意見,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職工代表團(組)反映綜合整理後的意見和建議;四是提出提案,在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職工代表提案。
會上的活動具體包括:壹是按照會議通知要求,做好準備工作,按時參加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和正式會議;二是在預備會議上,認真聽取和審議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名單、大會秘書長名單、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限於大會)、大會議程及其他需要確認的事項;三是認真聽取研究所所長或有關領導在職工代表大會上所作的工作匯報、計劃和說明;四是做好審議討論的準備,有可能的話寫壹個發言提綱;五是積極參與各項提案的討論,在研討會上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第六,根據職工代表大會的議程,充分考慮並認真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如果選舉中不方便投票,可以要求大會提供相互退選的條件。
會後活動具體包括:壹是向本單位職工匯報,宣傳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或決定,對群眾不清楚的問題做好解釋工作;二是收集周圍群眾對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決定的意見,向職工代表團(組)反映;三是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職工群眾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決定。
(二)參與日常民主管理活動職工代表發揮作用的主要渠道有:壹是根據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年度工作任務和目標,積極組織和帶動周邊群眾積極參加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二是及時反映科研生產中的問題,對損害國家、單位和職工利益的各種現象提出批評,或者向有關部門反映,督促糾正和解決;三是參加職工代表團(組)組織的職工代表視察活動,積極發現和提出問題,做好重要問題的記錄,聯系相關部門,協商解決方案;四是參加職工代表大會相關專門小組組織的民主質詢、民主對話等活動;五是參與檢查監督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第六,充分發揮二級單位和基層班組民主管理的骨幹作用。
(三)努力提高職工代表的素質職工代表的素質直接關系到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質量。因此,要重視對職工代表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代表的素質。
首先,要加強職工代表政治素質的培養。職工代表要自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有為職工發聲、辦事的勇氣和魄力,有參政議政、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代表廣大職工行使民主權利。
其次,要努力提高職工代表的法律法規和理論政策水平。在審議重大決策、審議重要規章制度、審批生活福利等重要事項時,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他善於把國家的法律、黨的政策與職工的意見和要求結合起來,使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符合本單位的實際,符合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三,要讓廣大職工代表努力學習民主管理知識。民主管理是現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經濟全球化的推進,形勢發展迅速,市場瞬息萬變。因此,職工代表要加強學習,註重自身的知識更新,學習現代管理知識,學習掌握現代管理的最新理念和方法,學習民主管理的基本理論、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當前民主管理的具體規定和特點,善於運用國外現代先進管理思想進行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制度創新。
6.充分發揮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組織者的作用。我國《工會法》規定:“工會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事業單位違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工會有權要求糾正,以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通過、決定的事項。”我國《企業法》也規定:“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是企業的工會委員會。企業工會委員會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教育廣大職工樹立主人翁意識,積極參與民主管理,正確行使民主權利;
(二)組織職工群眾認真推選代表,並組織和協助代表廣泛、認真地收集和整理提案;
(三)配合行政調查研究,征求群眾意見,及時提出職工代表大會的中心議題和建議;
(四)起草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方案,協調有關部門準備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的材料;
(五)主持主席團選舉和協助主席團主持召開大會,安排大會程序,組織小組討論,安排大會發言,認真聽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大會決議;
(六)會後,組織和協助代表向職工群眾傳達會議精神,動員和組織職工執行會議決議;
(七)組織專門小組(或委員會)開展調查研究,向職工代表大會提出建議,監督檢查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動員職工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八)主持職工代表團(組)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
(九)抓好職工代表隊伍建設,組織職工代表學習政治理論、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學習管理知識,不斷提高當家作主的政治覺悟和民主管理能力;
(十)受理因行使合法民主權利受到打擊報復的職工代表的申訴和控告,接受和聽取職工代表和職工群眾對本單位管理和工作的建議;
(十壹)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文件檔案工作;
(十二)向同級黨委和上級工會報告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
醫院等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也是事業單位職工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這些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任務、職權和組織制度,參照教育科研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執行。其他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參照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