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1。哪些用人單位在招聘工人時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答:很多勞動者在私企從事勞動,用人單位並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工人們為此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協商,卻被告知私企和個體商戶可以不簽勞動合同。這真的是法律嗎?《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律師提醒:壹般來說,在中國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2.建立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可以口頭達成嗎?答:在大多數人的觀念中,合同不僅是書面的,還有口頭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那麽勞動合同可以壹樣嗎?《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律師提醒:勞動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實踐中可能存在先建立勞動關系,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此時,與勞動者相關的工齡和社保從實際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算,而不是從勞動合同成立之日起計算。3.簽訂勞動合同後,是否需要辦理勞動合同鑒證?答:不是,所謂勞動合同鑒證,是指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證明的壹種行政監察措施。勞動行政部門鼓勵和提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勞動合同鑒證。但勞動合同鑒證並非訂立勞動合同的必要步驟,未經鑒證的勞動合同並非無效。如果發生勞動爭議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也不會因為勞動合同未被認證而拒絕受理相關爭議。律師提醒: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如果條件允許,應盡量對勞動合同進行核實,這也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的報酬應如何計算?答:有集體合同的,按照集體合同計算;否則,同工同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錄用職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應當實行同工同酬。4.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應當對勞動者進行怎樣的補償?答: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報酬。具體規定如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律師建議:要求雙倍工資賠償受仲裁時效限制。因此,當用人單位超過壹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應及時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委托律師申請勞動仲裁,以免超過期限,導致權益得不到保障。5.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保留員工的畢業證嗎?答: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留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並處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律師提醒: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證件或要求勞動者繳納押金、保證金等都是違法行為。出於任何原因。雇員實際上可以要求雇主歸還。用人單位拒不退還的,可以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起訴。6.簽訂勞動合同壹式兩份後,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其統壹保管嗎?答: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因此,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分別持有。律師提醒,勞動合同是勞動爭議案件中最重要的證據之壹,勞動者應妥善保管,避免勞動合同丟失,導致勞動者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7.什麽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無效後如何結算勞動報酬?答:下列情形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支付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據此,勞動合同無效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律師提醒:勞動合同被認定無效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同時,因壹方過錯造成勞動合同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壹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8.有勞動合同要求試用期嗎?試用期可以隨意約定嗎?答:首先,不是所有的勞動合同都需要試用期。勞動法屬於私法領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不經過試用期,法律並不禁止。同時,部分特殊勞動合同中不允許試用期。比如《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壹用人單位同壹勞動者只能約定壹個試用期。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或者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中。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此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律師提醒:壹般來說,由於試用期的工資水平比較低,很多用人單位會延長試用期,反復約定試用期,企圖降低成本。因此,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有清楚的了解,避免權益受到侵害。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咨詢律師。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這次會議是在壹個非常重要的背景下召開的:壹是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壹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我國要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二是國務院第460號令《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成為我國水資源管理法制化的又壹重要裏程碑;三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水利改革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對於水資源管理來說,這些都是重要而深遠的事件。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