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勞動法律關系原則

勞動法律關系原則

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是依據勞動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勞動法律關系的參與者。

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自然人,包括國內公民和外國人(外國公民+無國籍人)。另壹方面,主體是用人單位,具體來說,是我國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具有法人資格的個體經濟組織。1.主體要件: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壹方是勞動者,勞動者必須是自然人,包括中國公民、有勞動能力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壹方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勞動者組織。

2.內容:指勞動法律關系中雙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3.客體:勞動法律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指向同壹客體,即勞動法律關系的目的和結果,如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衛生安全等。根據勞動法的規定:

1)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的權利;

2)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3)休息和休假的權利;

4)勞動安全和健康保護權;

5)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6)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7)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

8)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1)主體的雙方是平等的、從屬的;

(2)具有國家意誌為主導、當事人意誌為主體的特點;

③它具有在社會勞動過程中形成和實現的特點。

勞動法律關系的內容:勞動法律關系的核心和本質,即勞動法律關系雙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勞動法律關系的客體:指勞動法律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指向壹致的客體。

1.勞動法律關系的壹方固定為勞動所有者和支出者,稱為勞動者;另壹方固定為生產資料的占有者和勞動力的使用者,稱為雇主(或雇主)。其中,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和勞動前後都是勞動所有者,在勞動過程中也是勞動支出者;雇主把占有生產資料,即勞動力的吸收者,作為自己成為勞動力使用者的必要條件。

2.勞動法律關系的內容以勞動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為核心。在勞動關系中,勞動所有權的基本標誌是能夠依法自由支配勞動力,獲得勞動再生產的保障;勞動力使用權僅限於依法將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相結合。壹方面,勞動者將自己勞動力的使用權轉讓給雇主,雇主分配和安排勞動力與其生產資料相結合;另壹方面,工人仍然享有勞動力的所有權。用人單位在使用勞動力的過程中,應當向勞動者提供保證勞動力再生產所需的時間、物質、技術、學習等條件,不得損害勞動力本身及其再生產機制,不得侵犯勞動者轉讓勞動力使用權和支配勞動力的自由,但合法使用勞動力的除外。

3.勞動法律關系是壹種兼具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屬性的社會關系。因為勞動力的存在和支出與雇員的個人生活密不可分,雇員向雇主提供勞動力實際上是雇員在壹定限度內將其個人生活交付給雇主,所以勞動關系是其原始意義上的人身關系。因為勞動者轉讓勞動力的使用權來換取生活資料,雇主就要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其他物質利益,這是壹種以商品等價交換為原則的平等勞動交換。從這個意義上說,勞動關系也是壹種財產關系。

4.勞動法律關系是壹種平等與不平等的社會關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相互選擇、平等協商,以合同形式建立勞動關系,可以通過協議延長、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勞動關系。這說明勞動關系是壹種平等關系,即平等主體之間的契約關系。但是,勞動關系雙方在勞動力市場上處於實質不平等的狀態,即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而且勞動關系壹旦訂立,勞動者就成了用人單位的雇員,用人單位就成了勞動力的支配者和勞動者的管理者,這就使勞動關系處於從屬地位,即成為從屬主體之間以指揮和服從為特征的管理關系。

5.勞動法律關系是壹種兼具對抗性和非對抗性的社會關系。勞動者和雇主在利益目標上是有沖突的。前者追求工資和福利的最大化,後者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這在壹定意義上是成本和利潤的矛盾。所以雙方的對立非常明顯,在壹定條件下會導致社會危機。但雙方也是壹種利益夥伴關系,利益處於相互依存的狀態,甚至有些利益目標,比如勞動者的就業保障目標和用人單位的發展目標也是相對壹致的。在勞動關系中,對抗性和非對抗性是不斷變化的,對抗性表明協調勞動關系的必要性,非對抗性表明協調勞動關系的可行性。分類標準不同:勞動者的職業、勞動者與雇主的實際關系、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最重要)。根據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它可以分為:

1.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勞動法律關系

2、勞動人民集體所有制單位勞動法律關系

3.個體經營單位勞動者的勞動法律關系

4、私營企業勞動法律關系

5、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勞動法律關系

6.外商獨資企業勞動法律關系

  • 上一篇:5份中介合同範本通用版
  • 下一篇:遼寧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2012修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