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性:

勞動合同依法必須簽訂,但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是約定事項,法律不強制,但符合法律的,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壹、勞動合同及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在雙方自願並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前提下,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壹旦雙方簽字同意,如果存在違約行為,對方可以以此為依據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維權。為維護雙方利益,保證甲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經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1。甲方錄用乙方後,解決戶籍問題,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兩年。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為甲方服務滿兩年的,按每月X元計算補償,每個月按壹個月計,逐月累計,補償給甲方..3.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崗位提供相應的業務培訓。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業務培訓,乙方必須根據崗位無限期為甲方服務。如:培訓壹:培訓師服務三年;培訓的第二部分:兩年的野外體育教練服務;客服部門:客服專員任職兩年。銷售部:銷售代表服務壹年;策劃部:網頁設計服務壹年:4。因乙方自身原因未達到服務期的,按壹年每月X元、兩年每月X元、三年每月x_計算,壹個月計壹個月,逐月累計補償甲方..5.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6.本補充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xxx乙方:xxx法定代表人負責人:xxx身份證:xxxxxxxxxxxxxxxxx三。勞動合同的作用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將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情形,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這是因為分娩過程非常復雜,千變萬化。不同行業、不同單位的合同制工人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同的。國家法律法規只能規定性的問題,無法規定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這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業務深度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充分發揮勞動者的專長,合理使用勞動力。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對合同雙方既是保障又是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利、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穩定勞動關系。根據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知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及補充協議,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就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客觀性: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外的勞動合同;根據合同形式,分為必備勞動合同和非必備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18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以欺詐、威脅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原因如下:1。合同主體不合格。被聘用方提供虛假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2.合同內容違法,即勞動合同違反法律法規和善良風俗,或者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比如制造冰毒、假幣等。含有違法內容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3.意思表達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協商壹致的產物,應當是當事人意思的真實表達。以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是違背壹方真實意思的,所以無效。4.合同格式不合法。這就意味著勞動合同不是書面形式,當事人沒有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者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進行鑒證的勞動合同沒有經過鑒證。壹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正式合法化,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 上一篇:孔子是怎麽刪六經的
  • 下一篇:離婚房產拍賣後如何分配錢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