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第壹條?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出生。身份證號:?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溝通方式:?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被告:四川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住所:金牛區?溝通方式:?被告:四川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電話:?申請項目:?1.請求判決被告支付原告9級工傷傷殘賠償金共計人民幣52362元。?2.要求被告支付7000元用於申訴人日後必然會有的後續治療(經司法鑒定確認)?3.請求判決被告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夥食補助費2520元。?3.請求裁定被告應當繳納申訴人自2008年2月26日起已參保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4.請求判決被告因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即11月工資賠償金22000元。?5.請求判決被告向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的加發半個月工資)。?6.要求被告支付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的加班費24000元?事實和理由:2008年2月,X凱應聘到四川省XX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擔任電焊工,月基本工資2000元。公司答應壹個月後和他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各種借口拖延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為員工購買基本社保。2009年3月,凱被四川省XX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派遣到四川省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工地工作,2009年,她在工作過程中從約4米的高處墜落,左腳受傷。她被送到成都市第壹骨科醫院,被診斷為?左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並於2010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工傷傷殘(成勞鑒字[2010]第2457號)。2010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鑒定人X凱後續醫藥費還需要7000元嗎?。根據以下法律規定,被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被告應向申訴人支付工傷傷殘津貼52362元(其中:壹次性傷殘津貼8個月,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自壹個月期滿之次日起,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其工資標準的兩倍,投訴人應當依法獲得賠償金22000元(即1655)?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壹年支付勞動者壹個月的工資,不滿六個月支付勞動者半個月的工資,申訴人獲得二個半工資補償金5000元。?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我懇請仲裁委依法支持申訴人的訴訟請求。?這是?成都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人:?2010年7月26日?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壹式兩份?2.壹份證據清單?■註意:?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文書應註意的問題有:?第壹,在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之前,要對勞動爭議仲裁有壹定的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爭議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只有在上述情況下,爭議雙方才能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提起仲裁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十人以上,有* * *請求的,可以提名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同時,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既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第二,關於仲裁的時效。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第三,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投訴。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轄區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第四,爭議方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書時,應當有兩份正本和兩份副本。正本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副本發送被申請人。當事人應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達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勞動仲裁申請:第二章?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d2]?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08年7月65、438+08日、7月65、438+09日、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資9365.58元包括400元手機補貼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3465438元;?3.要求被申請人於2008年7月17日至2008年8月20日向申請人壹次性支付加班費6099.32元和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4.要求被申請人壹次性支付申請人超過壹個月未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並按照雙倍工資標準支付2008年8月17日至8月20日四個工作日2758.64元;?5.要求被申請人壹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補償金2491.5元解除勞動合同;?6.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的工資標準繳納2008年7月17日至2008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以上* * *為人民幣29564.27元。?事實和理由:申請人女士於2008年7月17日加入被申請人公司,擔任國際貿易部經理。雙方口頭約定勞動合同期限1年,月工資1.5萬元,手機通訊補貼500元/月。因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加班費,2008年8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並根據公司要求離職。截至今日,被申請人尚未支付申請人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5日的工資4 500元、手機通訊補貼[D3]65 438+000元,但未支付其在公司的工作(2008年7月65 438+08、7月65 438+09、8月6日至8月20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請求的理由如下:1。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申請人已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雙方已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因此,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2.申請人於2008年7月17日開始工作,月薪15000元。根據被申請人所在公司的規定,支付申請人2008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資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請人壹直拖欠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公司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外,還需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按照雙方約定的月薪15000元,每月21.75個工作日計算,申請人每日工資為689.66元,2008年7月為18,7月為19,8月6日至8月20日為65438+。因此,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支付包括通訊補貼在內的拖欠工資共計9365.58元以及25%的額外經濟補償金2241.40元。?3.平時累計加班36.5小時,休息日加班壹天。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外,還需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根據申請人每天工作8小時,每月21.75個工作日,月工資1.5萬元,申請人小時工資為86.21元,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6099.32元和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4.申請人於2008年7月17日到崗,被申請人應於2008年8月16日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然而,截至2008年8月20日,即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被申請人未提出與申請人簽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支付1個月以上未簽訂的壹次性勞動合同,並按照雙倍工資標準額外支付2008年8月17日至8月20日(含4個工作日)的工資2758.64元。?5.根據法律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未能依法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申請人因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北京市平均工資三倍計算的半個月工資標準壹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補償金2491.5元。?6.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公司應當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任何單位不得少繳、不繳或者拒繳。因此,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的工資標準繳納2008年7月17日至2008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特此?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勞動仲裁申請:第三章?申請人:?女,漢族,出生日期,住址?受訪者: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申請項目:?1.請求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共計人民幣18000元。?2.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為申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共計2萬元?三。依法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工資共計26000元(2008年6月至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自2005年3月8日開始為被申請人工作,現為該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由於申請人為被申請人工作,被申請人從未向申請人繳納過任何保險,也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各項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向申請人繳納各項保險,已違反法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多次要求其繳納保險,但被申請人拒絕繳納,導致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高額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判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支付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工資。?特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人:?年月日
上一篇:昆明博物館管理辦法下一篇:李光海在李廣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