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妳們不再是夫妻。
這很重要,妳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壹點。離婚後,妳們都是自由人了。妳不再是他的妻子,他也不再是妳的丈夫。妳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也可以。至此,妳和他都是自由的,誰也無權幹涉對方的選擇。
他可以追求自己的魅力,哪怕讓妳覺得有點難過或者生氣。
但是他的選擇妳無能為力。
傷害孩子的心
離婚的孩子往往性格孤僻,走極端。。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很多都是離異家庭的孩子。
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現象:很多人活著,壹切都是為了孩子。孩子托付給學校,家長不厭其煩去接。父母為了孩子攢錢,為了孩子讀書買房,花多少錢都不吝嗇,把壹生的積蓄都花在孩子身上。父母壹旦離婚,支撐孩子的支柱就斷了,孩子的地位、待遇、享受、家庭教育都會立刻徹底改變。雖然離婚的父母還是會愛孩子,甚至孩子也會被繼父或繼母疼愛,但是誰也不能否認父母離婚對孩子的精神打擊是巨大的。這些孩子普遍有壹種被遺棄感。不難發現,父母離異的孩子被送進監獄,離家出走,流落社會,比正常家庭長大的孩子要多得多。所以有些人想離婚,但是為了孩子,忍痛活下去,過著枯燥的婚姻生活,這是可以理解的。
傷父母心
世界上有哪個父母願意看到自己的孩子不幸福,被愛情傷害,被愛情困住?她(他)突然有了白發和皺紋。
夫妻離婚,父母受到的打擊最大,會給父母帶來無限的焦慮和擔憂。很多年輕人認為,夫妻關系不好,就會離婚,另組家庭。但是很多中老年人不這麽看。他們中的許多人認為離婚是可恥的。有些人的孩子離婚壹兩年了,還保密。這是壹種什麽心理?如果孩子當官了,發財了,事業有成了,還要保密嗎?顯然不是。夫妻離婚,雙方父母都會給孩子的生活和下壹段婚姻的處理增添無限憂慮,有的甚至會焦慮成疾。
影響健康
有研究表明,離婚的人患心臟病、糖尿病、腫瘤等慢性病的幾率比婚姻穩定的人高20%,他們的行動能力也比婚姻穩定的人差,行動障礙的幾率比婚姻穩定的人大23%。離婚對人的身心健康傷害很大,這種傷害對男女來說基本是壹樣的。即使離婚後再婚,這種負面影響依然存在——再婚者患慢性病的幾率比婚姻穩定者大12%,行動障礙的幾率大19%。
很難保證再婚會百分百成功。
離婚後,接下來的生活該怎麽安排就擺在妳面前了。終身不嫁,會不會遇到生活上的困難?如果老了完全靠孩子照顧會不會給孩子增添麻煩?那些沒有孩子的人呢?如果再婚,會百分百成功嗎?再婚,婚姻狀況相當復雜,各種關系不好處理。。比如與繼子女的關系,在子女撫養上與前配偶的關系,再婚配偶與前配偶的關系等等。俗話說“再婚有再婚,兩顆心在壹張床上。”如果不行,再離婚,再結婚。這些問題也很難處理。
離婚後的法律後果
《民法典》第1080條規定:“離婚登記完畢,或者離婚判決、調解生效,婚姻關系解除。”離婚作為引起婚姻終止的法律事實,具有壹系列法律後果,主要包括對婚姻雙方的後果和對子女的後果。
1,對當事人的法律後果
離婚對夫妻個人關系的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夫妻關系解除;
(2)夫妻之間的贍養義務終止的;
(三)法定繼承人被取消資格的;
(4)雙方有再婚的自由。
離婚對夫妻財產關系的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財產分割與清算;
(2)離婚的經濟補償;
(三)夫妻間債務的清償;
(4)離婚經濟援助;
(5)離婚損害賠償。
2.對兒童的法律後果
(1)托管
第壹,對於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是由媽媽直接撫養。這是基於兒童利益的原則性規定。
第二,已滿兩歲的孩子的監護權由父母協議決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本著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第三,已滿八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應尊重其意願。
(2)贍養費
第壹,贍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應承擔部分或全部撫養。
第二,贍養費支付的數額和方式。雙方應負擔的贍養費數額和支付方式,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負擔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第三,贍養費的支付期限。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在子女獨立生活時終止。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法律行為。據此,贍養費支付期限為18歲。超過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其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壹般生活水平的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壹方可以停止支付撫養費。
第四,贍養費的變更。子女因生活和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壹方的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提出改變原贍養費數額的,應經雙方同意,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根據具體案件的實際情況處理。
(三)探視權
壹是探望權的行使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是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強制執行拒不執行探望子女的判決、裁定。對拒不履行協助對方行使探視權的相關個人和單位,可以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但對子女的人身和探視行為不能強制執行。
第三,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和其他負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責任的法定監護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中止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