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76條規定:“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手續應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然而,有些夫婦常年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和工作。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在被告居住壹年或壹年以上的地方起訴離婚。也可以提供雙方住滿壹年,異地辦理離婚手續的證明。但是在異地,只能起訴離婚。
二、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異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處理。訴訟離婚分為起訴、審理、判決三個階段。
1,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壹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請求解除與另壹方的婚姻關系。起訴的壹方是原告,被起訴的另壹方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所以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有自己的特點:
原告必須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④屬於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實行壹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壹方必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應當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有具備上述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2)起訴離婚案件時,起訴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副本。投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和現住址;
(二)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此案,離婚訴訟隨即開始。
2.試驗
審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後,作出判決前所做的全部調查工作的總和。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庭審分為庭前準備、調解和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前準備。人民法院受理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出答辯狀;法官審查訴訟材料,進行調查,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者應訴條件的當事人,並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訴訟保全或者先行支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應當先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者和解協議。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將記錄該協議,壹般不出具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聽力。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將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將開庭日期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庭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法官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法官是否回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及其陳述;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閱讀審訊記錄。接著,法庭辯論開始,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判斷
根據審理情況,應當再次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將立即宣判。人民法院應當公開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下達判決書。
離婚案的壹審程序已經結束。如果壹方不服判決,他可以向上壹級法院提起二審訴訟。
三、離婚律師訴訟應註意哪些事項?
(1)進行資格審查
根據《律師法》,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也不得以謀取經濟利益為目的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所以當事人找律師,壹定要考察律師的資質,看是否有律師執業證。
(2)了解組織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到律師事務所了解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簽訂協議
聘請律師時,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我們不應該對聘請律師的費用掉以輕心。壹定要說清楚官司輸贏多少錢,壹審和二審的費用分別是多少。我們壹定要在協議裏寫清楚,付款的時候要收據。
(4)授權要明確。
有些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填寫委托書,但授權範圍不明確。我認為只要我付錢給律師,壹切都由律師處理。所以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辦案結果也不清楚。誰知,由於授權不明確的法律後果,由授權方負責。
(5)謹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