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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諸葛亮是如何以嚴治蜀的,其治法有何特點?

諸葛亮是蜀漢唯壹的宰相。他活著的時候是蜀漢的實際統治者。在他死後,他仍然對蜀漢有很大的影響。如蜀漢中後期的統治者,如蔣琬、費祎、姜維、諸葛瞻、董爵等,都與諸葛亮有關。而且諸葛亮在後世也很受推崇,道德、政治、軍事都是作為典範存在的。

正所謂物極必反,諸葛亮這樣的人物,當然被質疑的也不少。比如諸葛亮對蜀中從嚴治蜀,公正執法的評價。這是主流觀點承認的,也是史料白紙黑字記載的,但諸葛亮也在很多地方受到質疑,很多人處理事情也不是那麽公正。下面小編就來說說這個事情。

諸葛亮的重治蜀傾向

諸葛亮傾向於以重典治蜀。倒影?舒舒?《諸葛亮傳》中對諸葛亮的評價很明確:“犯法與疏忽者,必受懲罰”,“惡不腐無纖”,“刑政苛而無怨”。法律非常明確和嚴格。壹方面,諸葛亮制定嚴刑峻法治理蜀漢,另壹方面,他以身作則宣揚道德教育。在執法上,諸葛亮甚至可以做到壹碗水端平,所以法律雖然嚴苛,也只能讓被管理的人敬畏,而不是反感。這是《諸葛亮傳》的觀點,也是評價比較高的。

在具體事件中,也可以體現出諸葛亮以重典治蜀的態度。裴松之引《諸葛亮傳》中的“郭沖五事”,是阿津人郭沖講述的關於諸葛亮的五件事。雖然裴松之認為這五件事不靠譜,但其實裴松之的評價並不是很嚴謹。郭沖的五事不能全盤否定,其中壹件記載了諸葛亮和法在制定蜀國法律上的分歧。

為了滅劉璋,控制巴蜀,劉備需要壹套自己的法律,讓諸葛亮、法正、劉巴、李傕、李嚴等人制定舒克(分支低於法令,畢竟還是東漢,只能作為權宜的過渡)。諸葛亮修改法律非常嚴厲,這引起了法正的反對。法正認為劉備剛剛武力征服了益州,就應該放寬法律來籠絡人心,就像劉邦入主關中後廢除了“秦律三章”壹樣。法正作為劉備集團的新貴,有意放寬蜀國法律,不知是否有私心影響。

諸葛亮反對法律,說:“秦律苛,民不聊生,高祖就放寬了法律;劉璋在益州時期,法律非常松懈,使得川內權貴不愛惜其德,畏其權。所以壹定要嚴治蜀國,扭轉以前這種錯誤的局面。“諸葛亮所說的情況是存在的。劉璋想利用“東周士人”(柳巖時期從外地進入益州作為打壓益州地方勢力的人)。我不想失去益州當地大家族的支持。在雙方的青睞下,法律的效力確實很松散。諸葛亮從嚴治蜀也是有道理的。

諸葛亮執法不公

雖然史料中對諸葛亮的法治評價頗高,但諸葛亮在壹些地方還是受到質疑,被認為執法不公。首先是對法律的態度。正如上面小編提到的,法正是壹個很小的人。妳請我吃頓飯,我會報答妳的。妳瞪了我壹眼,我還了妳兩次。他就是這樣的人。法正因為報復他人,無視法律,擅自殺死了幾個傷害過自己的人。

有人向諸葛亮提及此事,並請諸葛亮向劉備轉告法正的情況,以打擊其氣焰。結果諸葛亮在法律打擊之前就害怕了。諸葛亮說,劉備在荊州的時候,北邊有曹操,東邊有孫權,家裏還有個潛伏的孫小梅,內外夾攻生氣。在法正的幫助下,劉備出奇地順利,擺脫了以前的困境。法正的貢獻如此之大,所以服從法正的心意。反正諸葛亮沒有和劉備談過道理,對道理視而不見,顛倒是非。

還有壹件更激烈的事情。眾所周知,在蜀漢早期,蜀漢對華南的控制是極不穩定的。後來發生大規模叛亂,南部和中部地區幾乎完全失控。其中壹個領導者在中國南方的叛亂是朱寶,西安太守。有壹個叫長房的州,專門調查張思縣的情況。他知道朱寶不忠實,所以他把朱寶的主要著作扣留起來審問,最後殺死了它。朱寶壹怒之下殺死了常芳,並用反手誣告常芳謀反。當時,蜀漢的局勢非常不穩定。為了避免刺激朱寶,諸葛亮最終選擇了“相信”朱寶的話,殺死了常芳的兒子,並將常芳的弟弟流放到越郡,這也是南中的地盤。

最後是諸葛亮和李嚴的鬥爭。諸葛亮和李嚴的關系很奇怪。劉備生前起用諸葛亮和李嚴為侍郎,算是壹種權力制衡。而李嚴被囚禁在永安,根本無法插手諸葛亮的事務;李嚴雖然實力遠低於諸葛亮,但他確實有與諸葛亮爭權奪利的心理。諸葛亮對李嚴的態度是先忍後忍。他把李延哄到漢中,進了自己的丞相府,雷霆罷黜了李延。

雖然李嚴被廢是因為壹個合理的罪名:李嚴在諸葛亮北伐時運糧失敗,想把鍋扔給諸葛亮。但是,首先這個理由本身就被質疑,因為操作方法真的很弱智;第二,如果諸葛亮對李延的處理是合理的,那麽諸葛亮之前對李延的寬容也是執法不公的表現,有很大的放寬空間。

如何看待諸葛亮執法不公

邊肖首先表示,諸葛亮很受個人崇拜和崇拜。但這些關於諸葛亮執法不公的疑點,在史料中確實存在。那麽應該如何看待這種情況呢?這是否否定了諸葛亮治理蜀漢的正義性和他的道德標準?邊肖認為,還是要從實際情況出發。這裏面有壹個關鍵點:諸葛亮執法不公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嗎?

答案是否定的。諸葛亮對法正的行為視而不見,這是事實。但此時劉備還活著,諸葛亮沒有蜀漢丞相的份量。諸葛亮知道,就算他說服了劉備,劉備也壓制不了法正。那為什麽諸葛亮非要多此壹舉,不僅導致內部不和,還容易引起劉備的不滿甚至懷疑呢?

然後就是殺害和放逐長方家人的事情。當時,蜀漢的局勢確實非常動蕩。“襄樊之戰”和“夷陵之戰”失敗後,蜀漢大批精銳士兵和優秀將領陣亡或投降,上升勢頭耗盡。蜀漢國力極弱,外有曹魏、東吳虎視眈眈,內有各種叛亂。這個時候打南部和中部真的不好。諸葛亮權衡利弊後,采用極端手段,當然是不對的,但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

至於諸葛亮和李嚴的鬥爭。李燕瀕臨死亡。當蜀漢要發動戰爭或者被曹魏攻打的時候,李嚴不但不與諸葛亮合作,反而借機脅迫諸葛亮給自己權益。諸葛亮為了內部穩定,只能容忍李延。當李延進入漢中後,諸葛亮立即除掉了李延,無論其理由是否合理,這對蜀漢來說都是壹個正確的選擇。所以,邊肖的結論是,諸葛亮執法不公,有錯的地方,但他不是為自己謀利,而是為了蜀漢的生存。明白這壹點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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