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老師的《大思考》從宏觀角度講法律思維,比如法律底層邏輯的制定和運用,比如規則、權利、程序、終局、期待、權威。而羅翔老師則更接地氣,從法律人的角度討論熱點事件,尤其是結合人性和歷史討論法律的發展和適用。兩者都是高瞻遠矚,以哲學的思考和人性的溫暖,在法律的語境中造福社會。
摘錄壹些讓我感動的《圓正義》語錄如下:
愛“人”而不愛具體的人,是很多文人的通病。人類是抽象的,沒有具體的對象,可以隨心所欲地投入,為自己贏得道德優越感,但具體的人總是有那麽多問題,總是那麽不可愛。愛是要付出代價的,要有耐心。真愛永遠是對特定個人的愛。
正如客觀存在的“圓”壹樣,正義是法律永恒的追求。雖不可及,心向往之。
當我們盡力了,正義還很遠,我們還有希望。我們會有壹段時間感到氣餒,但我們永遠不會絕望,因為正義永遠不會離開,即使我們看不見它。正義在前方,這是我們永遠前進的方向。
壹旦壹切都變成了工具,就必須為用戶服務。當工具能夠滿足用戶的目的時,工具就能獲得各種好評,當工具阻礙用戶實現目的時,自然就會被拋棄。無論法律被定義為什麽樣的工具,都避免不了任意切割選擇的命運。
勇氣當然是壹種美好的品質,但勇氣並不意味著不妥協。指責別人懦弱很容易,但這種指責太死板,缺乏同理心。我們都想變得勇敢,但在最後壹刻,我們可能會發現,我們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勇敢。
法治必須約束權力,保障自由。壹般來說,國家只有法律規定的權力,法律不禁止的是公民可以自由漫遊的地方。當權力有了固定的邊界,人們就可以享受法律賦予的免於恐懼的自由。如果法律之外的其他人無法知道內在的規則,人們就無法形成合理的預期,必然會陷入未知的恐懼。
真正的自由是做正確事情的自由。隨意吸毒不是自由,控制自己不沾染毒品才是自由。隨意更換性伴侶不是自由,克制自己的欲望才是自由。真正的性自由,是百花爭艷,卻仍能忠於命運的玫瑰。
讓快樂持久的唯壹方法是帶著感激和謙卑接受所有的成功和失敗。
壹個人的價值在於他身居高位,成為30元的水,而他知道自己是便利店裏3元壹瓶的水。
真正的例子不在這個平臺上,它在我們的內心,也就是我們與生俱來的道德良知。良心就是最好的例子。法律應該追求公平正義,良心也是公平正義的衡量標準。
所以,道德的使命首先是自律,而不是他律。道德譴責的第壹步總是對我們自己。我們首先要問自己,在類似的情況下,我們會如何表現?
我們讀書,提出問題,讀萬卷書,走萬裏路,就是為了擺脫我們基於地域、血統、民族的偏見。
法治的根本前提是對人類內心這種黑暗力量的預設。權力越大,破壞能力越強,所以權力要受到法律的嚴格約束。
愛要永遠覺得虧欠,客要永遠招待。特蕾莎修女說,“我們認為貧窮意味著饑餓、衣服和房子,但最大的貧窮是不被需要、不被愛和不被關心。”
文明人公認的道德行為有四種,分別是謹慎、節制、公正、堅忍。
讀後感:
1,如何勇敢?第壹篇,做壹個勇敢的法律人,誠實地指出,勇敢是壹件很難做到的事情,無論是道德還是功利都不足以讓我們勇敢。德性的初心可能導致德性的幻滅(知行不壹致),邊沁的功利觀壹定會讓人追逐眼前利益。在勇氣和懦弱之間,後者往往可以達成選擇。最好的是,只有著眼於永恒的功利,才能不再根據眼前的利益和損失來做選擇,道德主義和功利主義就會融合。越是追求美德,越能體現人的尊嚴,獲得更大的幸福。只有這樣,勇氣才有堅實的基礎。
2.網絡上的噴不僅在於自戀,還在於圈子的縮小。我們局限於自己的思維,看不到這個世界。解決的辦法不僅是樹立敬畏的榜樣,還要根據老師所說的去拓展公共話語的邊界。
3.什麽是正義?這個無數人討論過無數作品,比如《正義之心》《正義從何而來》,都是向往美好的。我對正義的理解是基於人的基本權利,比如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等等。就像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壹樣,只有滿足了最基本的需求,我們才能開始談論正義。
4.自由的目的是責任。壹個人越自由,就越懂得服務大眾,成全他人的幸福。我很喜歡這句話。自由是有責任的自由。
5、幸福不是結果,幸福不是手段,還是做什麽當幸福已經收獲,幸福是壹種追求,是壹個過程。
6.關於夢。這需要時間和堅持。讓它朝著正確的方向走,蜿蜒穿過困難,永不放棄。
7.正義是我們心中的準則。只有懷著敬畏和堅持,才能擁有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