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落實帶薪休假有多難?

落實帶薪休假有多難?

落實帶薪休假有多難?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頒布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今年上半年,湖南、蘭州、甘肅、哈爾濱、黑龍江等地也相繼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實施細則。然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近的壹項調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的落實率僅為50%。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從2008年開始實施,已經7年多了。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和外資企業,部分私企和中小企業相對較差。

帶薪休假呢?

6月,《北京市實施國民旅遊休閑綱要(2013-2020)的實施意見》發布,引起廣泛關註。意見提出,2020年,全市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基本落實,基本建成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旅遊休閑體系。意見明確,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年休假時間,切實保障職工旅遊休閑權益,加強對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為職工維護休息權益提供法律援助。

此前,壹些地方政府也已經公布了機關事業單位帶薪休假實施意見或細則。比如,4月初,哈爾濱出臺《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意見》;5月4日,甘肅省蘭州市人社局發布《關於全面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辦法》;5月25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

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有利於刺激消費,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新常態下的經濟轉型。”

現在說帶薪休假制度會馬上讓旅遊業受益還為時過早,但明顯可以緩解黃金周出遊人群過度集中帶來的壹些社會壓力和安全隱患,比如景區、酒店、交通等問題都會得到很大改善。進壹步來說,遊客的構成將從原來的跟團遊、公務遊逐漸過渡到自由行、自助遊。隨之而來的是相應的產品構成和企業服務模式的調整。

“它還將為線上和線下的旅行社、服務提供商和旅遊企業家帶來許多變化。帶薪休假真正落實後,旅遊淡季不會那麽明顯,企業經營也會更加平衡。因此,對於整個行業來說,從長遠來看,不僅對網絡行業有利,對整個行業也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威力網總裁魏長仁表示。

為什麽帶薪休假很難?

帶薪休假制度雖然存在,但執行起來並不容易。企業的逐利性和員工的弱勢地位是帶薪休假難以落實的主要原因。

壹方面,近年來人力成本不斷上升,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希望通過減少員工帶薪休假的時間來降低成本,因此不願意主動落實帶薪休假。另壹方面,員工出於個人生活需要或害怕失業,往往不敢主動維護休假權益。

員工“不敢休息”

“領導自己帶頭又不休假,我們怎麽好意思?萬壹給人留下不努力的印象,以後轉崗提拔就麻煩了。”——銀行張說。

“我做銷售,工資大部分是提成,底薪很低。帶薪休假的‘工資’指的是基本工資,不如停了。”——賣黃吐苦水。

“我忙著咨詢,工作也做不完。如果我休假,會影響整個部門。我連年假都沒提。”——咨詢王很無奈。

“我工作壹年多了,沒聽說過帶薪休假。妳不工作誰給妳錢?”保安李很驚訝。

“請假去公司報到,不壹定批準。即使允許休假,老板也可能在休假期間安排工作。”——媒體孫很累。

單位“不允許休息”

“作為民營企業,招聘人才非常困難,人員流動性也很強。以前有些員工以休假為借口,到其他單位應聘,造成了我們人員的流失。”——高管也很委屈。

“作為民營企業,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固定崗位,自己的崗位很難被別人替代。如果他休假,整個工作鏈條就會不平衡,必然會給公司帶來壹定的成本壓力。”——大家都不容易。

機關事業單位帶頭落實帶薪休假,當然能形成壹定的引領和示範效應。但是,在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加快落實帶薪休假的同時,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更應該受到工會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

監管不力。

執法監督和處罰的缺失也是帶薪休假制度無法落實的重要原因。單位違規後,很少或沒有受到處罰。這樣的“零成本”也使得壹些用人單位缺乏對法律應有的尊重,勞動者不得不忍氣吞聲,進壹步加劇了帶薪休假的“執行難度”。

帶薪休假呢?

為了讓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不僅僅停留在50%,企業需要意識到,就業市場的供求關系遲早會發生變化,帶薪休假可以成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

但是,勞動者在相對較高的競爭壓力下產生不安全感和焦慮感是正常的,這種不安全感和焦慮感充分體現在他們害怕、不願意和不能休息上。那麽個人更應該關註自己最基本的休息權利,保證身心健康運行。勞動者也要加強維權意識。但是,通過法律主張自己的權益,是建立在輿論和法律環境的支持上的。壹方面執法者要加強執法力度,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另壹方面輿論也要鼓勵勞動者這樣做。

同時,有關部門也應盡快出臺全國各地落實帶薪休假的相關細則,並進壹步加強勞動監察部門的主動監督和問責,提高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嚴格追究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用人單位的違法責任,不斷提高帶薪休假落實率。

優秀的海外經驗也值得借鑒。在法國、瑞士等西歐國家,國家會規定全國大部分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壹年中最熱的七八月份必須休假壹個月左右。這壹規定的可取之處在於國家的強制性,需要放下手頭的工作,放松壹下;我們不能復制的是,如果我們也統壹時間帶薪休假,那和黃金周沒什麽區別。

這就決定了在中國,強制個人選擇放假時間的難度更大。無論是加強監管,還是個人維權,如果監管部門真的有動力,個人真的有底氣,就要多為勞動者著想,想什麽,憂什麽,怎麽解決。

  • 上一篇: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包括
  • 下一篇:民事調解書丟失了可以補辦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