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註冊並經營的旅行社均可視為被保險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本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接待的國內外旅遊者因被保險人的過失或過錯遭受下列經濟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由保險人負責:
(壹)因人身傷亡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費用;
(二)因人身傷亡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
1,醫藥費;
2.必要時近親屬探望的交通住宿費、陪同子女或長輩的返回費用、旅行社人員和醫務人員辦理的交通住宿費、補辦旅行證件的費用和因旅行延誤產生的費用;
(三)行李丟失、損壞或者被盜造成的損失;
(四)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的訴訟費用。
上述第(1)項至第(4)項中每個人的賠償總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所列的每個人的賠償限額。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保險人還負責被保險人為減輕賠償責任和搶救受傷遊客及其財產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此項費用的每人賠償總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規定的每人賠償限額。
免除責任
第四條保險人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雇員的故意行為;
(2)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和騷亂;
(3)被有關政府當局沒收;
(四)核反應、核輻射或者放射性汙染;
(5)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火山爆發、地下火災、龍卷風和風暴等自然災害。
第五條保險人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不負賠償責任:
(壹)遊客犯罪、過失或患病;
(二)被保險人的旅遊服務質量不符合國家、行業或合同規定的標準;
(三)不提供全程陪同或者領隊、地陪的個人旅遊活動;
(4)被保險人委托旅行社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辦理旅遊業務。
第六條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下列損失、費用和責任不承擔責任:
(1)被保險人、其代表或其雇員的人身傷害或死亡,以及上述人員的全部財產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與他人簽訂的協議中約定的責任,但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除外;
(三)未經公安部門認定或者從外部無明顯痕跡的盜竊、搶劫造成的財產損失;
(4)保險責任事故造成的壹切間接損失;
(五)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償;
(六)因Y2K問題直接或間接造成的損失;
(七)被保險人對其接待的國內外旅遊者的精神損害。
第七條下列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金銀、珠寶、首飾、文物、軟件、資料、現金、信用卡、票據、文件、有價證券、文件、賬冊、技術資料及其他難以估價的財產的滅失或損壞。
第八條因從事下列活動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賽跑、賽馬、攀巖、滑翔、探險漂流、潛水、滑雪、滑板、跳傘、熱氣球、蹦極、沖浪等高風險活動。
第九條本保險不包括的其他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承擔責任。
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條本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第十壹條根據本保險條款第十五條規定取得的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權利,自保險人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不得解除保險合同;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索賠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保險人應當及時壹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提供補充資料。
第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請求後,應當及時核實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並將核實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情況復雜,保險人在接到被保險人索賠後30日內未能核實保險責任的,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合理期限,保險人在約定期限內作出核實結果,並通知被保險人。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在與被保險人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保險人按照前款規定核實後,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核實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保險人自收到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不能確定賠償保險金額的,應當先行支付根據現有證明、資料可以確定的金額;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獲得的義務
第十五條投保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有關信息的詢問,如實填寫申請表。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作出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決定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賠償責任,不退還保險費。
被保險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造成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退還保險費。
第十六條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支付保險費。在保險費支付之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在保險期間,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或者保險合同的其他重要事項發生變化,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繼續承保或者是否增加保險費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險人未履行告知義務,因保險標的的風險顯著增加或者上述保險合同的重要條款發生變化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禁超範圍經營。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應當自覺接受有關行政部門和保險人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必須事先對旅遊者的旅遊安全狀況進行充分的提醒、勸告和警示,並對可能發生的旅遊事故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壹條被保險人壹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旅遊者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事故,應當:
(壹)盡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發生涉及治安案件的事故,應及時向有關治安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否則,保險人對增加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二)立即通知保險人,並書面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損失情況;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不確定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方式已經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3)保護事故現場,允許並協助保險人進行事故調查;拒絕或者阻礙保險人的事故調查,致使事故原因無法確定或者損失無法核實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或者無法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收到第三者的索賠時,應當立即通知保險人。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保險人不受被保險人對第三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拒絕、出價、協議、付款或賠償的約束。
保險人有權對被保險人自己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進行復核。不屬於本保險範圍或超過賠償限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在理賠過程中,保險人有權處理任何由其最終負責的理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信息和協助。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得知可能發生訴訟或者仲裁時,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保險人。收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書後,應及時將副本送交保險人。保險人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辦理有關訴訟或仲裁事宜,被保險人應提供有關文件並給予必要的協助。
因未及時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的協助而造成或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交旅遊合同、旅遊團成員名單、保險單正本、事故證明、損失清單、裁決或仲裁、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書,以及被保險人和被保險人能夠提供的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提供文件的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行使或保留向責任方索賠的權利。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履行賠償義務前,被保險人放棄向責任方索賠的權利,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人賠償被保險人後,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向責任方索賠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
保險人向責任方行使代位求償權時,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因被保險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除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賠償金額。
補償治療
第二十六條被保險人對旅遊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旅遊者的賠償責任確定後,應被保險人的要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旅遊者賠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對旅遊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賠償旅遊者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第二十七條保險人對每個人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確定的金額為準。未經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的,以本保險單所附《旅行社責任保險賠償處理標準》中約定的金額為準,但賠償金額與保險人事先書面約定的訴訟費用之和不得超過本保險單附表所列的每人賠償限額。
在本保險合同期限內,多次事故的累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所列的累計賠償限額。
第二十八條被保險人為減輕賠償責任和搶救受傷旅遊者及其財產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應當在規定的限額內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的損失可以從其他具有相同保障的保險中獲得賠償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和其他有關保險合同的賠償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不負責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
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應當向保險人如實說明與本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有關的其他保險合同的情況。保險人未如實說明的,保險人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償多付部分。
第三十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索賠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爭端解決
第三十壹條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中未載明仲裁機構,發生爭議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依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本保險合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含港澳臺法律)。
任何其他業務
第三十三條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相當於保險費百分之五的退保費,保險人應當退還剩余的保險費;保險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不得向投保人收取手續費,並應當退還已收取的保險費。
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保險合同自通知保險人之日起解除,保險人按照短期費率收取保險責任開始至合同解除之日的保險費,並退還剩余保險費;
保險人也可以提前十五日向投保人發出終止通知,終止本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終止之日止的期間與保險期間的每日比例收取保險費,並返還剩余的保險費。
擴展數據
旅行社責任險保障不全。
據悉,壹般旅遊團出境前購買的保險有兩種:壹種是旅行社根據政府部門規定必須購買的旅行社責任險;二是旅行社代遊客購買的普通意外傷害保險。
對此,相關專業人士表示,如果旅行社單方面統壹購買,肯定無法處理財物失竊、人身意外、醫療保險等各種問題。這樣壹來,壹旦發生事故,很可能是投保項目與事故不符,無法索賠。其實很多時候,遊客的不幸並不在這兩種保險的保障範圍內,遊客獲得賠償的可能性相當小。
因此,出境遊客要想吃壹顆“定心丸”,就應該再買壹份保障可能出現的意外、疾病、行李丟失等情況的保險,最好包括緊急醫療救援、緊急處理協助等針對遊客責任造成的意外的信息咨詢服務。
超短期意外險靈活。
目前,各壽險公司都推出了針對旅行的意外險產品。壹些保險公司設計了專門針對出境遊的特殊險種,如平安人壽,推出了專門針對出境遊的境外旅遊安全卡。還有壹些保險公司推出的意外險產品,並不是專門針對出境遊或者國內遊的,只要符合投保條件就可以承保,比如太平洋安泰保險推出的旅遊平安保險。
保險業內人士建議,遊客不妨在旅遊團出國前已經購買保險的基礎上,自費購買壹份國際旅行意外險和個人財產險。這樣的保險並不是很貴——目前旅遊意外險的保費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對應的保障金額從幾萬到幾十萬元不等。
另外,相對於之前1年的短期意外險,目前這種針對遊客的超短期(最短保險期限僅為1天)意外險,除了費率靈活之外,賠付方式也比較靈活。除了代理投保方式,投保人還可以通過網上或電話投保,部分保險公司推出了卡片式保單,投保人可以提前購買,出門前向保險公司申請簽單。
簽單前壹定要申請。
無論投保人采取何種方式投保這種超短期意外險,太平洋安泰保險公司精算師孫先生提醒,投保人在簽單前壹定要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即使妳在臨上飛機前買了保險,妳也必須通過傳真或電話來報告。“即使妳只是給保險公司留個電話錄音,也行。此舉的目的是在保單生效時通知保險公司。”
按照他的解釋,保險公司要求客戶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倒簽”現象——先出險後出險的情況,客戶出險後也可以避免與保險公司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案例壹:在泰國旅遊的小張愛上了海上摩托艇。雖然是自費活動,但他還是樂在其中。但意外還是發生了,高速上快艇的顛簸導致他脊椎壓縮性骨折。
由於傷勢嚴重,小張無法乘坐普通航班回國,但又負擔不起高額的急救醫療運送費用,只好留在國外治療,並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對此,按照國家規定,旅行社也很無奈。
對策:小張應立即撥打24小時對方付費電話,並報保單號。SOS救援公司會及時派出救援人員,根據醫療情況送他回國治療。所有醫療運送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最高可獲得654.38元+0萬元。
案例二:向往歐洲遊的吳小姐終於踏上了飛往法國的航班。不想第二天到了巴黎,卻發現裝有數碼相機、錢包、手機、往返機票的小包被偷了。幸運的是,錢包裏沒有多少現金。某知名旅遊雜誌的調查顯示,42%的遊客在旅遊過程中有過財物丟失的經歷。
對策:吳小姐需要先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回國後撥打理賠熱線。保險公司會根據她出具的相關證明進行理賠,個人財產最高理賠金額為人民幣4000元。
案例三:北歐之旅沿途美景讓齊先生心曠神怡。然而,睡覺前,他忍不住點了幾根煙,不小心把地毯燒了壹個洞。第二天,酒店領班找到導遊,要求齊先生按照原價賠償150歐元。
對策:齊先生應立即撥打24小時救援服務電話,由SOS救援組織處理賠償事宜。境外個人責任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80萬元。
百度百科-旅行社責任險
中國網-旅行社責任險險種不全。出境遊別忘了主動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