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合同範本
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聘請甲方為其家庭法律顧問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壹條服務律師
根據乙方的工作需要,甲方任命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為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地點為本協議所列的甲方住所,即甲方的辦公地點..以下情況除外:_ _ _ _ _ _ _ _。
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可要求甲方在本協議所列的乙方住所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但乙方應單獨承擔此項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乙方在甲乙雙方住所外與他人就侵權賠償糾紛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訂和解協議或當場履行的,可要求甲方到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核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乙方自行承擔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範圍和內容
乙方家庭所有成員在本協議所列的個人工作、生活、學習等個人及非商業活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但是,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廠、開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參與乙方的經營活動不屬於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範圍。有息民間借貸、出租出售自有不動產和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就上述範圍內的法律事務向乙方提供口頭咨詢、解答和建議。
2.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書面咨詢、解答和建議,但書面咨詢、解答和建議僅限於要點和提綱,而非詳細的法律意見。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和撰寫法律文件及出具詳細法律意見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甲方應乙方要求,在法律事務的簽訂、履行等關鍵時刻,承擔法律咨詢、解答、分析判斷、提供建議、到現場審閱法律文件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察、談判的義務。
5.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檢查、核實、調查、取證的服務項目。
第四條服務期限和服務費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有效期為_ _ _ _ _ _ _ _ _ _年 _ _ _ _ _ _ _ _ _協議到期後是否續簽,可在協議到期前壹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壹年的律師服務費元。該費用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0天內以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察談判、調查取證等。)除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外,乙方應就該單項法律服務與甲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協議,甲方應優先考慮。如果此項服務有當地收費,除差旅費等實際費用外,甲方應給予20%的折扣(如果收費允許)。如果沒有收費,甲方應咨詢當地法律服務機構。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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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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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師提供哪些服務?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公民個人財產權益的相關法律咨詢,包括但不限於債權債務、婚姻家庭、房屋拆遷、房屋買賣、工傷、民間投資、消費、繼承、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
2.為公民個人從事各種民事經濟活動提供規範的合同文本格式;
3.進行信用調查,為公民辦理工商或稅務登記;
4.代為辦理公民公證;
5.提供與公民個人所在行業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
6.起草、修改和審查涉及公民個人的相關法律文件,代表個人就交易和爭議進行談判,並協助起草談判大綱;
7.幫助公民對所涉及的個人法律事務進行策劃、分析和判斷,提出建議並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見書;
8.作為委托律師維護公民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接受私人委托代理各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出具陳述、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律師函等。;
10.辦理私有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和質押。);代表他人監管私有財產;
11.辦理其他不方便個人直接辦理的個人法律事務。
12.為公民個人(包括外國人)提供專項法律咨詢服務,代擬各類文件,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知識是我對“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合同範本”問題的回答。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合同時,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包括法律服務範圍、法律服務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