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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法庭上怎麽辯論?

法庭辯論是訴訟當事人在審判長主持的法庭上,根據法律和事實,就案件的關鍵問題,如何適用法律,面對面地進行討論、辯論和反駁,作出公正判決的壹種口頭司法表達方式。接下來,邊肖為您整理律師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註意事項,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律師法庭辯論技巧①善於主動出擊。采取主動是贏得辯論的關鍵。有兩個技巧:第壹,善於在辯論前設置問題,也就是為對方設想可能辯論的話題。壹般要從事實、證據、定性、量刑、適用法律規定和程序六個方面考慮設置問題。如果妳擅長設置問題,妳會首先采取主動。二是善於攻擊,即在闡明自己觀點的同時,敏銳地發現對方的漏洞和錯誤,抓住攻擊的癥結,使對方處於被動地位。2善於把開頭說好。常見的方法有三種:壹是借助他人之口,如法官、被告之口,用他們的話以法庭調查的壹個情節開始辯論,然後展開辯論。二是提出壹個關鍵問題讓對方回答,讓對方的錯誤和疏漏暴露無遺,然後以此為目標展開辯論。三是從爭論的癥結入手,即直接反駁對方的基本觀點。③善於利用第壹手材料。辯手要善於清晰、明確、具體地陳述自己在辦案過程中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經過反復查證的事實和證據,包括重要細節。因為材料確鑿,潛力很大,讓人心悅誠服,特別有利於贏得辯論。④善於引用法律條文。要求辯手不僅要說出每壹條的法律順序,還要背誦每壹條中的段落和條目,掌握其內在的文字和實質,以及與相關條文的內在聯系,從而明確這些條文與本案事實的準確關系。做到這些,妳就能在辯論中胸有成竹,更容易化“危”為勝。⑤善於尋找“目標”。認真聽對方講話,善於抓住對方這段話的主旨,抓住這段話的漏洞,抓住這段話與他之前說的話、證人說的話、被害人說的話之間的矛盾。這樣才能找到“靶子”,用孩子的矛和攻擊的盾針鋒相對,讓對方失去辯論的精神和主動性,收到理想的辯論結果。⑥善於拒絕不必要的爭論。在辯論中,如果對方堅持枝節問題或不認賬,可以采取拒絕辯論的做法:如果與對方糾纏的問題已經澄清,只要指出之前已經說過,不再重復;如果對方堅持次要問題,可以鄭重指出“提出的問題根本不影響本案的定性和量刑”;如果被告人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拒不承認自己的債務,律師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停止為其辯護,公訴人可以宣布公訴發言結束,這樣辯論就會戛然而止,幹脆有力。⑦善於照顧這個和那個。當對方壹次性提問較多且每壹個問題都關系到定性量刑時,辯手只回答每壹個問題的關鍵點,不要細說,以便給自己留有思考的空間;如果對方多問了壹兩個問題,那就具體回答這兩個問題;如果對方問了很多問題,只有壹兩個很關鍵,妳可以只回答這兩個問題,說明其他問題“暫時不回答”,不宜把故事講死;如果是性犯罪案件,幾個被告人都有自己的辯護人。在這位辯護人的辯護發言中,不應將罪責推給另壹位辯護人的被告人,辯護人之間在法庭上發生爭執也是不合適的。要緊緊圍繞被告人的事實進行辯護。善於改正錯誤。法庭辯論是嚴肅的,要求盡量不說不恰當的話,不說不該說的錯話。但是,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口誤和說錯話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補救:壹是可以在下壹輪的發言中進行更全面的陳述或者休庭時向對方進行說明;第二,我說錯了直接影響定罪量刑的話,必須馬上改正。我可以說:“審判長,請允許我更完整準確地解釋壹下我剛才說的話……”這是法院承認錯誤的委婉說法,對方不用糾纏;第三,妳要說壹些不該說的話。如果侮辱了對方的人格,要盡快改變語氣,努力彌補,並在庭審結束後向對方道歉。⑨擅長放松。有經驗的辯手善於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緒,始終保持輕松的心情,而緊張則對辯論極為不利。怎麽放松?首先,壹定不能被對方的話激怒,情緒要從頭到尾放松;其次,要堅持用適中的語速來抑制激動情緒。再次,要明確演講中的順序號,在段落之間制造適當的空隙,既能把話說清楚,又能控制情緒。

律師法庭辯論註意事項:應避免以下15方法維護壹方在法庭辯論中的口頭表達:1不得煽動、煽動;②避免變成政治報告或學術報告;3不陌生——案情不熟悉,法律條文不熟悉,口頭司法表述不熟悉;4避免辯護人進入被告人的“角色”;5避免無話可辯;6忌抓辮子、戴帽子、打棍子;7避免諷刺挖苦。8避免使用修辭手法組織詞語;9不要戳出隱私細節和機密資料;10避免隨意為被告設定;11避免重復被告的臟話和俚語;12⑿回避已知和新知;我不知道該說什麽;13忌跳舞;14避免像蚊子壹樣尖叫或嗡嗡叫;15切忌詭辯或違背法律、無視事實的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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