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規則壹。為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校”要求,保障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工作的意見》,
規則二。學校名稱:常州工學院。辦學層次和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校代碼:11055。學校地址:江蘇省常州市遼河路校區-遼河路666號,江蘇省常州市吳山路校區-吳山路1號。學校網站:。
規則三。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並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條件的本科生,均可準予畢業,並發給常州工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可授予常州工學院學士學位。
第四條?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提前批次飛行技術、提前批次藝術(美術、音樂、廣播電視編導)和普通班。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藝條件,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六條?學校有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的政策和制度,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生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代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處理日常事務。
第八條?學校督導檢查室負責招生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的全過程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工作要求,努力推進區域和城鄉招生機會,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等因素,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確定省級和專業計劃。
第十條?各省、各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考生也可在學校招生網上查詢。
第十壹條?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編制預約計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的不均衡。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十二條?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列入投檔加分的照顧性政策加分原則上予以認可,但增加的總分不超過20分。
第十三條對實行傳統誌願填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壹般不超過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四條報考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以英語為外語;報考日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為英語或日語;報考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要求以英語為外語;其他專業沒有外語限制。我們學校的公共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五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民航專業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作如下補充要求:飛行技術專業的體檢要求參照《民航招收飛行學員體檢與鑒定規範》執行。
第十六條普通專業錄取原則
按“專業(類)”報考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錄取到其實際報考的專業(類);對按“院校”或“院校專業組”在省內招生的考生采取“分數優先、專業誌願跟隨”的錄取規則,按招生分數錄取和安排專業。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考生的專業調劑範圍僅限於其所報考的院校或院校的專業組,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於其他考生。
投檔分是指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辦根據投檔規則生成並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分(含小數部分)。結果相同時的比較規則如下:
1.對於高考綜合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份,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語文單科、外語單科、歷史單科成績之和及復選科目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還是壹樣,比較壹下考生專業誌願的順序,順序優先於前者。對於首選科目為物理的進階考生,按照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數學成績之和、外語成績之和、物理成績之和、復試科目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還是壹樣,比較壹下考生專業誌願的順序,順序優先於前者。
2.采用“3+3”模式綜合改革高考的省份,按照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外語成績和選考科目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還是壹樣,比較壹下考生專業誌願的順序,順序優先於前者。
3.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入檔的文史類考生按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語文和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還是壹樣,比較壹下考生專業誌願的順序,順序優先於前者。對於已入檔的理工科考生,按照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數學成績和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還是壹樣,比較壹下考生專業誌願的順序,順序優先於前者。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錄取依據為文化成績加省統考專業成績(對綜合成績按省統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比例計算的省份,以綜合成績為錄取依據), 並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誌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招生和安排,不存在專業等級差異。 對於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語文和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還是壹樣,比較壹下考生專業誌願的順序,順序優先於前者。
第十八條?對於原籍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壹致。在我校招生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和相關辦法執行。對專業誌願未被錄取且進入檔案後進行專業調整的考生,將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專業調整的依據。
第十九條飛行技術專業錄取原則
1.2022,我校飛行技術專業(高中培養模式)招收江蘇省高中畢業生參加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
2.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當年江蘇省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英語科目成績須達到當年江蘇省英語科目總分的60%。通過飛行學員體檢鑒定、背景調查和飛行專業心理測試的考生,按飛行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英語分數高的人。
3.飛行技術招生的詳細要求請參考《常州工學院2022級飛行技術招生簡章(高中生)》。
第二十條?按照傳統誌願投檔批次,我校可以接受非第壹誌願考生,根據投檔結果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仍不足,則征集誌願。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會征集誌願;如征集誌願仍不足,將剩余計劃調入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我校將對新生進行統壹復習。對復試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資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蘇加費[2065 438+04]136號、蘇教辦高涵[2065 438+08]18號、蘇加費[2065 438+07]243號)收取學費,工科班5800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費22000元/生。國外學費以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為準。中外高校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中方學費標準與其他普通學生相同,外方學費參照國外高校收費標準執行。住宿:700 ~ 1200元/學年。參加高職高專與本科聯合培養計劃(4+0計劃)的學生在聯合培養學校學習生活,學費等相關費用由相關培養學校按規定收取。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勤、貸、補、減、免”的資助體系,建立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服務、就業服務、學習服務體系,全面服務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新生入學時,為經濟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
第二十四條?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519-88510088,招生網址:。學校督導檢查辦公室投訴電話0519-88510051。
補充條款
第二十五條?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常州工學院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