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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天工作12小時不簽勞動合同周末不休息違法嗎?我應該。

壹天工作12小時不簽勞動合同周末不休息違法嗎?我應遵循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下:

1.《勞動合同簽訂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工作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簽字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關系成立。

2.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是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壹般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相關規定:有條件的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職工工作時間條例》的規定,實行職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但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在保證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基礎上,實行六天工作制。

4.加班,即延長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加班是指用人單位依法要求勞動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時間;加班是用人單位依法要求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必然會占用勞動者的休息時間。為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條件為:壹是生產經營需要;二是加班前必須和工會、工人協商好程序;第三,加班時間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壹般每天不得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

5.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的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時間合計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所以節假日加班的時間也要算在每個月的總小時內。節假日加班不受法律限制每月不超過36小時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

6.這種情況下,壹天工作12小時是違法的,周末不休息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單位依法安排工作時間。如果單位沒有依法改正,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仲裁,肯定會贏。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解除勞動關系違法嗎?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補償,但解除勞動關系應當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因解釋:雖然勞動者可以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最高11個月的雙倍工資,但勞動者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包括法律規定的六種情形,但不包括“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以此為由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向法院申請勞動仲裁或請求經濟補償,壹般不予支持。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按勞動法簽勞動合同不發工資違法嗎?1.單位未與妳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2.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被克扣、拖欠工資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3.主張妳的合法權益有三種途徑:壹、最簡單的途徑是電話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該大隊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二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為了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我每天工作12小時。加班4小時怎麽算?

用人單位(餐飲)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不滿壹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超過壹年: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滿壹個月的次日起至滿壹年的前壹日止,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且自用工之日起滿壹年的次日視為與員工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簽勞動合同,4元錢每天工作4小時有補償嗎?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五險,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系,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這是違法的。只有勞動合同才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如果妳簽合同超過壹個月,妳將得到雙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周末每天工作12小時不休息,但有加班費,只能在法定節假日休息,這合法嗎?是合法的,但是最好和公司商量。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與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關系不大。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壹)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兩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壹項、第二項和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人民* * *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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