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民法典》規定,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和繼承。

《民法典》規定,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和繼承。

人格權與人直接相關。每個人都有人格權。他不是產權,不能轉讓。那麽,為了讓大家詳細了解《民法典》關於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繼承的規定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就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首先,民法典規定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和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990條第2款也規定了壹般人格權,明確了壹般人格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90條第二款,結合《憲法》第37條、第38條關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規定,確立了我國的壹般人格權制度。壹般人格權最重要的功能是保持人格權體系的開放性,解決具體人格權體系難以應對社會發展的問題。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聲音受法律保護,但聲音不是具體的人格權,而是受法律保護的利益,也可以系統地納入壹般人格權。

人格權原則上是壹種“高度人格化”的權利,不能被放棄、轉讓和繼承。這是人格權的本質屬性,是保護人格尊嚴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格權與財產權的區別。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992條規定:“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和繼承。”這壹規定明確了人格權的排他性規則。如果有人通過公告的方式放棄自己的隱私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二、什麽是人格權和人格尊嚴的保護?

人格權請求權。為了保護人格尊嚴,人格權的保護必須有制度保障。人格權請求權是制度保障之壹,具有防患於未然的作用,因為侵害人格權的損害後果往往是不可逆的,壹旦發生就很難恢復原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百九十七條規定:“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將要實施侵犯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的,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措施,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這壹規定確立了人格權請求權制度。完善請求權制度,加強人格權保護意義重大。該條特別強調人格權請求權行使的前提是“違法行為”的存在,並明確了“違法性”的構成要件。實踐中,有些障礙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攻擊性緊急避險等,此時不能適用人格權請求權。

第三,人格權的特征是什麽?

1,主題普遍性

壹般人格權主體是壹個普遍性主體。壹般人格權只有自然人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享有,公民壹律平等。具體的人格權應當從具體的法律規則中去探索或評價,不能從抽象的、不特定的人格權的獨立性、自由性、尊嚴性中去遮蔽。這只會使真正的法律與人格權相異化,加劇社會個人主義的表現和罪感意識形態的出現。事實上,人格權的本質是不能高度概括的,是以“獨立、自由、尊嚴”的形式出現的。

2.權利的內容非常廣泛。

人格權法需要在實踐的法律意義上進行大膽的修改、解釋和表述。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人格權法不能以壹般和具體的形式來闡述。人格權法權力客體的本質應該是侵權法主體中的大眾和個人。以文章的積極需求和完善的目的來解讀和闡述是大勢所趨。

3.人格權是人的基本權利。

與具體人格權相比,壹般人格權是基本權利。壹般人格權雖然對具體人格權具有壹般效力,但也是壹項獨立的民事權利,是人身權中的壹項基本權利。壹方面確定和派生出各種具體的人格權,另壹方面更加抽象和概括,成為人身權中最抽象、最典型的基本人格權。人格權法的終極目標是完整地解釋和區分人權和人格權的意識形態。

以上是民法典為大家規定的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和繼承的相關內容。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人格權不是妳說不就可以放棄的,這是法律規定的。

  • 上一篇:美國實現了男女同工同酬。
  • 下一篇:民事訴訟模式與訴訟結構有什麽關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