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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頒布前,該條款何時適用於民間借貸?

關於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

1.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發生在民法典實施前,訴訟發生在民法典實施後:

(壹)民法典施行前發生的法律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關於時間效力的若幹規定》第壹條第二款規定,本案適用法律事實發生時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同時,相關法律關系應適用民法通則、民法通則、擔保法、法釋[2008]第11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時效的司法解釋、法釋[2018]第12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二)未約定保證期間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自獨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承擔保證責任。在上述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壹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如主債務到期日為2019年4月19日,貸款人應要求保證人在2019年6月19日前承擔保證責任。

二、債務承擔關系的並存,會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後果:

第三人通過簽訂協議加入債務,願意以自己的不動產補償債權人。第三人的上述行為性質屬於兼債承諾,行為發生日期在上述保證期間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時效的司法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債務承諾構成原債務人承認債務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自債務承諾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顯然,第三人參與債務不僅可以證明債權人在法定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了權利,還會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後果。

貸款轉股權。

三。如果我同意貸款轉股權,我可以聲稱借錢嗎?

雙方簽署了債轉股協議,協議約定將貸款轉為公司股權。貸款人聲稱他們簽訂的債轉股協議只是壹個意向,債轉股比例至今沒有確定。但出借人被選舉為公司董事,簽署了公司相關重要決議,同意選舉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上述行為說明雙方履行了債轉股協議,雙方的民間借貸關系發生了變化。因此,出借人主張按照民間借貸關系履行還款義務沒有事實依據。

三、連帶* * *保證責任: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被連帶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不能向債務人追償的部分,由連帶保證人按照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配。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證人向其他保證人行使追償權問題的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壹個或者數個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後,無論債權人是否向保證期間未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主張過保證責任,均有權要求其他保證人清償其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斷,應當視為對連帶債務人之壹發生效力。

(3)在連帶保證中,即使債權人不對部分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債權人主張從部分保證人取得的權利限制,在其他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時,對其他保證人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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