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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中關於不當得利的規定

法律主觀性:

壹.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和後果

我國關於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85-988條,不當得利的法律後果如下:

1.在不當得利之債中,不當得利者為債務人,承擔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而債權人遭受損失,受害方有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和損害賠償;

2.不當得利之債的客體是返還所獲得的利益。在支付方式上,由於利益形式的不同;

3.不當得利的內容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和受害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

4.債權人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債權人有權要求不當得利人返還取得的不當利益。當利益不存在時,有權要求返還價款。

如果發生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原物和孳息。當事人拒絕返還的,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利。具體可以協商確定。不當利益返還請求權的標的範圍也是受益人返還義務的範圍。受益人返還義務的範圍因受益人是否善意而異。

(1)受益人善意。即受益人在獲得利益時並不知道自己沒有獲得利益的法律依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受害人的損失大於受益人的利益,即受益人返還的利益僅限於現有的利益。當利息不再存在時,受益人沒有義務返還。受益人獲得的利益大於受害人遭受的損失時,受益人返還的利益範圍以受害人遭受的損失為準。

(2)受益人是惡意的。即受益人知道,受益人在領取利益時也知道沒有取得利益的法律依據。在這種情況下,受益人應返還所有利益,包括利息。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應該負責歸還。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小於受害人的損失的,受益人不僅應當返還其實際取得的全部利益,還應當賠償其損失與收益的差額。

(3)受益人先善意再惡意返還利益,範圍應以惡意開始時的利益範圍為準。

二、不當得利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標準,不當得利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最基本的劃分是不當得利是否基於給付行為,分為給付不當得利和非給付不當得利。

1,支付不當得利

給付不當得利是指受益人基於給付行為而收受他人轉移的財物或利益時,因給付目的的缺失而產生的不當得利。這裏的支付目的是支付的原因。給付人贈與財產總有壹定的目的或原因,或為債務的消滅,或為債權的發生,或為贈與。這裏的目的或理由就成為了收受者收受利益的法律依據。如果由於某種原因,支付的目的不存在或者不能實現,那麽受益人的利益就會因為沒有法律依據而成為不當得利。

2.不支付不當得利

不給付不當得利是指基於給付以外的原因的不當得利,包括人的行為、自然事件和法律規定。人的行為可以分為受益人行為、受損人行為和第三人行為。基於這些原因,不當得利的原因是受益人無權從中受益。因此,不給付不當得利的“無法定事由”是指受益人沒有權利和利益。

(1)基於受益人行為。基於受益人行為的不當得利主要是指侵害他人權益的不當得利。受益人的行為可以是事實行為,也可以是法律行為。前者,如強占他人財物或擅自占有、使用、消費他人財物;後者無權處分他人物的,由第三人有效處分。

(2)基於受傷害人的行為。這種不當得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受害者把錢花在了別人身上,比如錯把別人的牲畜當自己的家畜養,錯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管。

(3)基於第三方的行為。基於第三人行為的不當得利主要包括:債務人清償債權的準占有人,使債權消失,使真正的債權人遭受損失;債權轉讓人被通知轉讓前,債務人向轉讓人清償,對債權受讓人造成損害的;第三個人把A的肥料給了B的田地,等等。

(4)以法律規定為依據。基於法律規定的不當得利,是指當某種事實或行為發生時,法律不詢問當事人的意思,直接規定某種得利的效果。例如,因附著、混合、加工而取得附著物的所有權時,允許附著物的原所有人依據不當得利請求權,向受益人主張返還相當於附著物價值的利息。

(5)基於事件。比如,A塘的魚因暴雨沖進B塘;甲養的家禽吃了乙等的飼料。,都是基於事件的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在不當得利關系中,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的關系是壹種債務關系,即民事關系。因此,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 1起施行)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長期限。

在訴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提出請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不當得利損害的是壹方。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各方的權利都應該恢復完善,所以受害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986條規定,受益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所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依據,所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利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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