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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提供壹套完整的倉庫管理系統,以及消防,安全等系統。謝謝妳

倉儲部門管理系統

第壹節壹般原則

1.為加強倉庫管理,提高倉庫管理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倉庫管理包括:貨物驗收入庫、保管、發貨、退庫、盤點、安全等工作,以及倉庫人員的考勤與溝通、獎懲等管理制度。

三、公司的倉庫管理按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倉儲管理規定

1.庫管員接到收貨通知後,安排貨位,準備必要的搬運工具。

第二,庫管員要對到貨進行清點驗收。倉庫保管員在貨物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數量不符(比例超過10%)或貨物損壞、性能變質,應及時與采購人員或上級領導聯系,經上級領導批準後辦理相關憑證方可入庫。庫管員未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入庫,日後發現貨物損壞,視為庫管員管理不善,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三、因公司內部借用、試用、展示、更換、銷售退貨、貨物轉移等再入庫的物品,交易會應保持接收狀態。如有損壞,應通知上級領導。經鑒定貨物無法修復或轉賣的,由實際借款人照價賠償。

四、進貨驗收無誤後,填寫相應的“入庫單”,註明到貨時間、數量、貨號、規格等數據,經庫管員簽字後生效。

第三節托管管理規定

壹是貨物的儲存和保管,根據貨物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進行分工。考慮存放地點和存放常識,加強存放措施,防止貨物受潮損壞。

二、貨物堆放原則:根據貨物的特點,要過目,方便檢查,文明地按排、列堆放。

3.倉庫保管員應對倉庫內的貨物、設備和工具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如有損耗、折舊、報廢、盤盈、短缺等。,倉庫保管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匯報,分析原因,查明責任,並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不允許未經授權的處理。

四、倉庫物品,不準擅自出借或使用。在公司內部借閱時,需要按照相應流程填寫《物品借閱單》,借閱者需要按時歸還。如發現倉庫保管員擅自借出倉庫貨物,罰款100元,借出的貨物立即收回。

第四節出庫管理規定

出站驗收:

1.銷售部門開具出庫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發送或傳真到倉庫。庫管員根據出庫單所列的名稱、編號、型號、規格、數量備貨,等待發貨。如果內容不清楚,應立即與銷售部核對確認。

2.如遇特殊緊急送貨,業務人員必須將所需物品的規格、型號、數量、送貨時間、地址等以短信或白條的方式發送給倉庫管理人員。庫管員根據短信或白條開具《貨物出庫通知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發貨,早上上班後辦理手續,通知銷售部重新開具《貨物出庫通知單》。緊急投遞的,原則上需要兩人以上簽字後才能放行。

3.公司內部人員借用的所有物品應使用《物品借用單》。金額較高、較貴或數量較大的物品,需經下屬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借出。

4.貨物出庫時,庫管員應提取產品的編號和交貨日期。如無產品編號,應貼上本公司產品編號以資識別,並登記在《貨物交付記錄簿》上以供核對。

5.嚴禁貨物無任何證件出庫,嚴禁倉管員無任何證件自發攜帶!

交付周期:

1.正常庫存的產品,在收到公司銷售部的發貨單後,當天發貨出庫。

2.如因缺貨等原因無法當天發貨,庫管員應及時聯系銷售部相關業務人員並說明原因,以便通知客戶並協商發貨日期。貨物到達後,應按照約定的日期立即交付。如因倉庫發貨延遲導致客戶取消訂單,由庫管員負全責,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出庫時,如無特殊要求,必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倉庫保管員應登記裝運當天出庫的任何貨物,以便進行庫存控制。

為防止錯交、重復交、漏交,要求實行“三查”、“五不交”、“三查”:以實物核對出庫單,以裝箱單核對出庫單,以實物核對裝箱單。“五不交”:無計劃不交、手續不規範、塗改不清、規格型號不正確、不驗收入庫。

第五節航運管理規定

商品包裝:

1.貨物出庫封存前,庫管員應認真核對待出庫貨物的名稱、編號、型號、規格、數量是否壹致。核實後,簽字確認,密封前附上裝箱單。

2.所有物品必須根據其性能和屬性進行包裝和襯墊,並采取完整的保護措施以防止貨物受損。

3.體積較小、價值較高的小件物品,以及隨貨發票,要求用透明包裝袋包裝並醒目標識,必須與大件物品捆綁在壹起才能出庫。嚴禁使用報紙或其他紙質包裝,避免顧客將其作為廢棄物品扔掉。

4.所有貨物都必須附有裝箱單。包裝人員應在裝箱單上簽字,並在發貨記錄簿上登記簽字。

5.送快遞必須附清單,相關人員要在清單上簽字。寄遞人員還應當在快遞記錄簿上登記。

6.如果發往外地的貨物需要用木箱裝運,妳必須提前壹到兩天訂購合適的木箱。`

7.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請按銷售部要求包裝。

二、貨物搬運:

1,按類別搬運,搬運貨物要輕拿輕放,不能磕碰,嚴禁壹切可能損壞貨物形狀的人。由承運人造成的損壞,由有關責任人負責,並按貨物的實際價值賠償。

2.搬運過程中註意人員和貨物的安全,避免人員傷亡和貨物損壞。

三、因客戶業務需要,收貨人不是訂貨客戶或其收貨地,訂貨客戶應發出收貨通知,其“出庫單”應由銷售部主管簽字後方可發貨。

四、倉庫在交貨前收到“出庫單”,但有指定交貨日期的,按指定日期交貨。

如客戶在要求日期註明“不提前發貨”,倉庫因位置問題需要提前發貨的,應聯系銷售人員告知客戶同意,銷售部門出具“出庫單”後方可提前發貨。如遇緊急出貨,銷售部負責人應通知倉庫主管先發貨,再辦理出貨手續。

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物品不得交付。如需急件交付,應在交付的同時辦理入庫手續。

如果由於工作失誤送錯了貨物或地方,會造成經濟損失。責任人承擔往返運輸費用和貨物丟失、損壞的全部經濟責任,並視情節輕重處以1-2倍的罰款。

運輸保險:

1.當貨物由承運人裝運時,無論如何裝運(公共汽車、汽車、旅客、鐵路等。),貨物必須投保。

2.保險金額壹般為貨物總價值的20%-50%,除非客戶另有約定;易損、貴重物品要相應投保,具體需要和銷售部相關業務人員(主管)商量。

運輸車輛的調度和控制:

1.公司領導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和送貨人員的調度。

2.如果公司車輛不夠派遣,可以另外租車,但需要填寫租車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才能生效。

3.如果承運人的車輛可能在營業時間之外到達客戶的交貨地址。發貨前,倉庫發貨人應將預定到貨時間通知銷售部門,並告知客戶做好收貨準備。

貨物交付:

1.貨物直接交付給客戶時,倉庫人員應同時簽發提貨單,發貨人和承運人應在提貨單上簽字。當貨物交付給客戶時,請檢查並簽收送貨單。客戶簽收的送貨單由公司指定人員妥善保管。

2.當客戶要求自運時,倉庫應首先聯系銷售部門進行確認。貨物裝船後,承運人(客戶)應在“出庫單”上簽字,並註明“自提”字樣。

3.貨物由承運人裝運時,托運人和承運人應在裝運單據上簽字,並註明交貨日期。裝運單據應由指定人員妥善保管,便於月末檢查、核對和結賬。

XI。交貨通知:

1.貨物發出後,倉庫負責人必須及時通過傳真、電話或短信告知客戶貨物的到達時間和貨代公司的情況。

2.因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貨物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視情節輕重處以100元罰款-200元。

十二。運費審查和控制:

1.單次運輸費用超過1000元(含)的,填寫《費用審核單》,報部門主管審批。

2.倉庫每月收到承運人寄回的收貨單,應在5日內審核“運費明細表”和發票存根,送財務部付款。

3.倉庫審核運費時,應檢查核實已開出的退貨單,如有逾期發貨或相關異常收貨(如貨損等。),運費按合同扣除。

4.運輸公司的選擇應遵循“貨比三家”的比較原則,綜合評價其價格、安全、快捷服務,選擇最合適的運輸公司和方式。

5.運費控制:托運人必須選擇最經濟、最快捷、最安全的運輸公司和方式,無論公司是付款還是貨到付款,違反“套路”者公司都會嚴肅處理。

第六節加油庫管理規定

壹、辦理退庫手續時,應出具“退庫單”,註明退庫原因。

1.退貨商品外觀保持完好的,必須經相關部門人員鑒定,確認完好並在退貨單上簽字,倉庫保管員審核簽字後方可退貨。

2.退貨商品外觀未保持完整的,由銷售人員填寫退貨單並簽字,主管確認簽字,庫管員審核簽字後退貨。庫管員在物品上貼上標識和退貨單編號。

二、貨物報損:

1.退回商品經相關部門鑒定為不可修復的,由相關退回人員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申請掛失。

2.顧客遺留的不能修復使用的物品,轉到報損物品倉庫,報采購部核算。

3.退回商品需要特殊處理的,倉庫保管員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主管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七節庫存管理規定

商品庫存分為定期庫存和不定期庫存。

定期盤點是指倉庫保管員每月中旬對常用物品進行壹次盤點,綜合盤點時間待定;

不定期盤點是指公司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商品盤點的主要內容:檢查商品的賬面數量與實際數量是否相符;檢查貨物的接收和發送;檢查貨物的堆放和維護;檢查各種貨物是否積壓、積壓、破損;檢查安全消防設施。

庫管員自盤點:經常自盤點出庫率頻繁、出庫量大的物品;

貨物的盤點壹般采用實物盤點法,盤點時必須有相關人員(財務和倉庫管理人員)在場。

盤點結束後,盤點人員應填寫盤點報告表。如有短缺、質量不符或損壞,應詳細註明,簽字確認,並報公司領導和總經理審核。

盤點後如有盤盈或不可避免的損失,倉庫主管應報總經理批準調整。保管責任不足的,由庫管員負全責。

非人為原因造成的貨物報廢,倉庫保管員應妥善堆放。如果保管人未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因受潮和堆放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責。

懲罰:如果由於倉庫保管員不負責任、保管不當、未能按時銷售貨物等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損壞。,庫管員全責,按員工價賠償。

第八節安全管理規定

倉庫鑰匙只由倉庫人員保管。、

除倉庫人員和業務、工作需要的相關人員外,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進入倉庫。

除非驗收需要,任何人不得在倉庫裏試用貨物。如被發現,罰款100元。

倉庫人員壹定要加強安全知識學習,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發生。

倉庫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和明火,並定期檢查電線有無損壞。吸煙者初犯將被罰款200元,如果再犯將被立即開除。

倉庫人員出庫時,應仔細檢查倉庫內水源、電源、門窗是否關閉,以防被盜。

第九節考勤/溝通管理規定

1.倉庫部考勤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09:00-65438+下午02:00:06 5438+0:30-65438+下午08:00。

周六半天上午:09:00-12:00。

二是員工上班時在指紋打卡機上打卡,考勤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統壹監管。事假、病假需提前提交請假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後,提交人事行政部。如發現任何打卡異常,人事行政人員會以郵件通知倉儲部主管,倉儲部主管會跟進倉儲人員的打卡異常。如果需要補考勤單,必須在當月內補齊。加班後未補考勤單者,按曠工處理。

3.15分鐘內遲到或早退,罰款20元;超過15分鐘扣半天工資。壹個月遲到六次扣半個月工資,壹個月遲到六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第四,上班時間堅守崗位,不聊天不打架。非業務電話可能長時間不占線。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30-100元的罰款。

消防安全管理系統

(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律法規,提高全員消防安全意識。

2、各班組根據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3.應對消防設施的維護和使用人員進行現場演示和培訓。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和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出口或出入口處設置圍欄及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和送風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檢測、維護和保養。

4.工作時禁止鎖上安全出口。

5.工作中禁止關閉、遮擋或遮蓋安全疏散標誌。

(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護管理制度

1,保持消防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維護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集中綜合管理室負責,檢查和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保持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滅火器每年檢查更換兩次。

(2)綜合室應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

(3)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丟失或損壞的器材要立即補充,並向領導匯報。

(4)消防器材由部門、班組管理,專人負責。

(4)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各班組要及時消除存在的火災隱患。

2、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應對發現的火災隱患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班組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記錄。

3.在火災隱患消除前,各班組應落實隱患整改期間確保消防安全的防範措施,對無法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公司向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答復,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五)消防、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設置電線,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各班組下班後應關閉電源。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消防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審批制度。確需動火時,運行部應按規定向綜合管理室申請“動火作業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進行適當隔離,並向有關部門借用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隨時備用,作業結束後應立即歸還。

希望以上信息能幫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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