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是立案。
立案是執法部門發現或者收到投訴、舉報等事實或者材料,認為發生或者存在違法事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行政案件查處的活動。在這壹程序中,要註意哪些行政機關有權立案查處違法建築:
第壹,規劃局或者規劃委員會。這是法定部門,主管城市的違章建築。
二是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也就是著名的城管,城管是否有權管理違章建築主要看是否得到省政府授權。比如在北京,城管部門是北京市政府授權的,所以著名的仁濟山莊內的違章建築都是由城管限期拆除。
第三,鄉鎮人民政府。其執法範圍為鄉鎮、村莊規劃區內。簡單來說就是負責農村的違章建築。
除上述部門外,其他部門無權查處違法建築。實踐中,國土局或者國土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局查處違章建築是錯誤的。
第二步是調查程序。
在調查中,我們應註意以下幾點:
首先,調查人員不得少於兩名。
二是調查人員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作用有兩個:壹是偵查人員必須具備執法資格;二是防止沒有執法資格的人冒充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活動。實踐中,很多地方的執法人員在查處時往往不出示執法證件。面對這種情況,建議被處罰的人可以主動要求其出示證件,並在證件上記錄相關信息(比較重要的信息是姓名、號碼等。),以便日後自己維權。
第三,被質疑和簽筆錄要謹慎。第壹,不要害怕。大部分拆遷戶看到政府官員詢問或調查都嚇得要死。這是非常不能接受的,因為錯誤往往是在恐懼和害怕中犯的。第二,不要說不該說的話。在實踐中,壹些執法人員會采用威逼利誘的方式,讓妳說出壹些方便他們調查的話,比如妳不誠信,就會受到嚴厲處理。第三,備案簽字要慎重。在行政執法中,常見的筆錄有現場檢查筆錄、現場檢查筆錄和調查筆錄。執法人員讓妳簽字的時候,壹定要看清楚內容。如果發現內容與妳說的不壹致,或者與事實不符,壹定要讓他們修改。如果執法人員嫌麻煩修改不了,建議妳不要簽。如果確定筆錄沒有問題,想簽字的話,要註意以下幾點:第壹,如果筆錄有好幾頁,壹定要每頁都簽字;第二,最後簽字的時候,壹定要和筆錄的內容壹起簽字,不要留太多空間,防止他們事後背著妳加內容;第三,別忘了寫日期。
第三步,決定程序。
首先,告知並聽取陳述和論點
這主要是為了保障知情權、陳述權、辯護權。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執法人員壹般會書面告知被處罰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被處罰人有權陳述和申辯。執法人員拒絕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二、聽證會
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決定前,由與本案無關的調查人員主持,聽取調查人員提出的事實、證據、行政處罰建議和法律依據,以及當事人的陳述、舉證、質證和申辯意見的程序性活動。《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較大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對於聽證程序,建議被處罰人註意,不要錯過這個程序。錯過這個程序,雖然可以在後面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程序中得到救濟。但我建議妳不要錯過聽證會。
第四步是處罰決定的送達和執行。
執法機關決定處罰的,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並送達被處罰人。
請註意此過程的以下幾點:
首先是簽收。很多人認為不簽收,這個處罰決定對自己就沒有法律效力,這是錯誤的。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拒絕接收法律文書的,執法人員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並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受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留在妳住所的法律文書視為送達;也可以將法律文書留在住所,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交貨。看吧,不用簽收也能對妳產生法律效力。
二是積極應訴處罰決定。錯過聽證程序也沒關系。根據法律規定,自送達之日起二個月內可以提起行政復議,三個月內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我們強烈建議妳千萬不要再錯過了,否則政府部門認定妳的房子是違章建築是違法的,但是如果錯過了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程序,那麽政府處罰妳是錯的就成了對的。
第三,建議聘請律師維權。因為這是法律程序,非專業人士控制不了。這裏提醒拆遷戶兩點:壹、隔行如隔山。法律不是妳在網上或書店裏看到的法律條文,也不是權威學者對法律的解讀,更不是法學課上的理論講解。甚至可以說他也是律師。如果不是專門做拆遷的律師,對拆遷業務也是門外漢,更別說遇到拆遷時辛辛苦苦臨時看了拆遷相關法律的拆遷戶了。每個月都能接觸到拆遷戶想盡辦法維權,經營不下去找我們幫忙的情況。更糟糕的是,這種情況90%以上我們都無能為力。原因是他不可挽回地操作了法律程序。由於時間關系,我無法壹壹列舉他們的錯誤,供大家參考。我只想對這樣的人說,不要拿自己的重大利益當自己法律水平的實驗來玩。第二,最好聘請外省律師。這不是外地律師水平高的問題,而是拆遷由當地政府主導,當地律師經常受到幹擾。如果聘請外省律師,可以很好的避免這個問題。關於從外地聘請哪個律師,我無法給妳很好的建議。妳需要睜大眼睛去選擇。
第四,只有處罰決定發生法律效力,才能依法拆除違法建築。處罰決定發生法律效力有兩種情況:壹種是妳不進行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三個月後,處罰決定發生法律效力;另壹種是妳在兩個月內提起行政復議,然後提起行政訴訟,壹審二審後發生法律效力。只有這兩種情況發生法律效力,才能拆除違章建築。言下之意,發現未經審批或無證的房屋後,不強拆,只有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才能強拆。
更多關於標書寫作和提高中標率的信息,點擊底部客服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