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文化包括:
警察儀容文化是指人民警察在著裝、儀表、舉止、禮儀等方面的行為規範。
人民警察應當保持頭發整潔,非因特殊任務需要不得染發,女警察不得將頭發披在肩上。
人民警察要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精神抖擻,姿態端正。
警察儀容文化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質、文明程度、精神面貌、紀律和戰鬥力的綜合反映。
1.警察是國家權力的壹個組成部分。警察是統治階級實現獨裁的重要工具之壹。它是按照統治階級的意誌和利益,以暴力、強制和特殊手段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的武裝公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我國,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之壹。
2.警察是國家安全的武裝管理力量。警察是有組織的專政工具,警察的職責決定了警察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警察的行為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根據統治階級的意誌,警察的任務之壹就是同壹切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敵對勢力和犯罪分子作鬥爭。這種行為明顯是對抗性的。因此,警察要有相應的力量和武裝,才能有效保證完成打擊敵對勢力和犯罪分子的任務。打敗敵對勢力和犯罪。因此,警察的任務和權限決定了警察是武裝的國家安全部隊。
3.警察活動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障。警察依法進行的壹切活動都體現了統治階級的意誌,警察的行為就是國家的行為。警察的活動是不可抗拒和服從的。警察的職權來源於國家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因為警察的行為代表了國家的行為。因此,警察的活動必須以國家為後盾,警察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行動必須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障。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部條例
第三十二條公安民警著裝是指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著警服,佩戴警用標誌。
公安民警應當身著警服,佩戴徽章、警號等標誌,做到著裝整潔莊重,警容嚴整、規範統壹。
未經批準,非人民警察不得穿著警服或者佩戴警用標誌。
第三十七條公安民警著裝時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壹)按照規定配套穿著,不同制式的警服不得混用,警服與便服不得混用,穿著非制式服裝的警服,不得暴露。
(二)按規定釘、佩戴警銜、警號、徽章、帽徽、領結、胸章等標誌,系用標準腰帶,不同標準的警用標誌不得混用。除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或者佩帶與公安民警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誌或者物品。
(三)除執行搶險救災任務外,警察著裝應當保持整潔、得體,不得露衣、露臂、露袖、露褲腿等。
(四)除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制式皮鞋、訓練鞋或其他黑色皮鞋,並穿深色襪子。不允許赤腳或赤腳穿鞋。男警鞋跟壹般不高於3厘米,女警鞋跟壹般不高於4厘米。
(5)除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外,不得濃妝艷抹、留長指甲或染指甲、佩戴不規範的圍巾、手機、鑰匙和外露腰帶上的飾物、耳環、耳墜、項鏈、戒指和腕飾。除工作需要外,不允許紋身、打耳洞(女警察除外)、打鼻環或打唇環。
(6)除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不戴有色眼鏡。
(七)不得穿著非統壹的制服和標誌。
(八)未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不得穿著警服參加各類電視或網絡征婚、選秀等娛樂節目。
第三十八條除工作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染發、染發或儲存明顯誇張的發色和發型。男警察不允許留長發、大鬢角、卷發(自然卷發除外)或留胡須。除了病理因素,警察是不允許剃光頭的。留長發的女警察要紮成束,發辮不要過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