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各地對陪產假的規定不盡相同,但總的原則通常是7到15天,有的天數更長。壹般來說,是在預產期前後拍的,但也不是太嚴格。只要能在此期間服用,都可以提供相關證明,壹般至少包括結婚證和醫院產檢證明。休假期間壹般享受正常工資待遇,陪產假起始日期從申請休假之日算起。參照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和本單位的具體規定。
1.陪產假又稱陪護假,是指依法登記的已婚夫婦,在女方享有產假的同時,男方享有在壹定時間內照顧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對陪產假做出明確規定,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大部分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男性的陪產假通常為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也有30天陪產假的,比如河南省。陪產假期間,各個單位的工資制度不壹樣,獎金福利不變。部分地區可以將男性的陪產假轉為女性的產假,女性可以代替男性休假。
2.下面列出壹些城市的規定,供參考。
上海關於陪產假的規定:陪產假屬於晚育護理假。根據上海市的相關規定,陪產假其實叫晚育護理假。法律依據是《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晚育的婦女享受30天產假,其配偶享受3天產假。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和晚育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註意,只允許晚育。如果沒有晚育,就沒有這個假期。
《深圳勞動法》關於男性陪產假的規定:女職工依法年滿23周歲後懷孕生育第壹個子女(含雙胞胎、多胞胎)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第壹胎為雙胞胎的,男方無護理假。
河北:晚婚晚育的男方給十天護理假。《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晚婚是指按照法定結婚年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已婚婦女24歲以上第壹次生育的,為晚育。實行晚婚的,獎勵婚假十五天;實行晚育的,獎勵產假四十五天,並給予男方十天護理假。獎勵婚假和產假期間,享受正常的婚假和產假待遇。
重慶:護理假7個工作日。《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晚育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7個工作日,護理假視同工作時間。
廣東省:男方護理假10天。《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和死亡賠償金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產假增加30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晚育(24周歲後生育第壹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男方給予10天護理假。”
江蘇省:晚育護理假10天《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章規定:獎勵和社會保障第三十條晚婚的,婚假延長十天。夫妻晚婚的,雙方均享受;壹方晚婚,另壹方享受。晚育的,女方產假延長30天,男方護理假10天。
湖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護理假為15天。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給予30天產假,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河南晚育護理假30天第三十三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壹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二胎有陪產假嗎?
二胎有陪產假嗎?無論是生育壹胎、二胎,還是按照法律規定再生育,都可以享受陪產假。隨著普遍二孩政策的實施,各地紛紛修訂最新生育條例,倡導壹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同時將原來的晚婚晚育假調整為獎勵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可以再享受30天獎勵假;配偶的陪產假也調整為10-15天甚至25天。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照其正常出勤應得的全部勞動報酬支付。
目前,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的12省份全部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男性陪產假、護理假做了壹些調整。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東、四川、寧夏五省產假為158天,福建最短產假為158天,最長產假為180天;天津、浙江、湖北三省,產假為128天,相差近兩個月;廣東省自2016年9月29日起,將原來的30天獎勵假延長至80天,產假為178天。在陪產假和護理假方面,廣西和寧夏的假期最長,為25天,天津和山東只有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