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妳最近看到的娛樂圈、直播界,現在已經延伸到茶了。幾乎所有的行業都存在逃稅現象。法律明確規定,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請停止逃稅,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和名譽損害。
在說偷稅漏稅的處罰之前,我先說壹下什麽是偷稅漏稅。什麽是偷稅漏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虛假申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
偷稅漏稅是指納稅人因不仔細或不熟悉相關法規制度,或因稅務機關的疏忽而少繳稅款的情況。
但是我們經常看新聞,可以看到偷稅漏稅是放在壹起的。其實兩者還是有區別的。偷稅是納稅人主觀上的違法行為,具有故意;偷稅是納稅人沒有違反法律法規主觀意識的壹種過失行為,其處罰比偷稅輕。
企業偷稅漏稅該如何處罰?主要負責人應該承擔什麽責任?對於偷稅漏稅的企業,壹般以處罰為主。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納稅人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201條規定:偷稅罪,數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企業的偷稅行為,壹般以“追繳”為主。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由於稅務機關的責任,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得收取滯納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
那個企業偷稅漏稅,主要負責人要負什麽責任?
以下是譚在深圳祥剛貿易有限公司偷稅案,被告人是單位和個人。經查,2007年至2010年,該公司偷逃稅款624311.5元。後向該公司下達了追繳稅款和滯納金的稅務處理決定書,而譚作為該公司的直接法定代表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和滯納金,被公安人員抓獲。
最後,法院認為,被告湘潭鋼鐵公司、被告譚某經通知限期繳納後仍未足額繳納,其行為均已構成偷稅罪。判決如下: (壹)被告人深圳市湘潭鋼鐵貿易有限公司犯偷稅罪,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2)被告人譚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之日起計算)。罰款限於本判決生效後壹個月內壹次性支付給我院)。
結合上述案例和《刑法》第211條的規定,企業偷稅犯罪壹般是“兩罰制”,即對單位處以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按偷稅論處。在本案中,譚是該公司的直接責任人,應以偷稅論處,並處罰金。
上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不僅指企業法人,還包括股東、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和其他直接參與偷稅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參與偷稅、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財務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妳的企業被舉報偷稅漏稅,或已收到追繳通知書或處罰決定,企業負責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1.積極與稅務機關溝通,配合相關部門制定改進措施;
2.按時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逃避刑事責任;
3.檢查稅收制度並加以改進;
4.聘請法律顧問,防範稅收法律風險。
希望大家都能做壹個守法不犯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