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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篇1500字的千年包公評論。

《千年包公》回顧

包公清廉正直的形象代代相傳。在日常生活中,當人們遇到鐵面無私、堅持正義的官員時,往往會用“包公重現”、“包公”等詞語來表達對他們的肯定。當他們遇到糾紛或訴訟等麻煩時,他們總是希望遇到像包公這樣的好官和清官。這就是存在於很多普通人心中的“誠實情結”。

包公之所以能給世人留下清官的形象,不僅僅是他清正廉潔的作風,更是因為他始終堅持宋代的官法,不僅為上級,也為權貴,敢於不畏權貴,主持正義。用現在的話說,他能堅持依法行政。

因此,面對“清官情結”,既要看到民眾對官員清正廉潔的外在要求,也要看到這種情結背後要求領導幹部依法行政、依法辦案的法治意識。事實上,正是因為這種意識,包公在當今社會的價值仍然值得銘記。

在當前的法治社會,我們評價壹個領導幹部是否盡職盡責,關鍵是看他能否堅持依法辦事。特別是在我們各項制度有待進壹步完善的今天,如何依法辦事,能不能依法辦事,對幹部來說是壹個挑戰。長期存在於人們頭腦中的“清官情結”,其實應該解釋為要求領導幹部秉公執法、依法行政的“法治情結”。

面對包公的形象破口大罵,正式體現了後人對先賢的敬仰,表明了壹種學習態度。對於今天正在走向和諧與法治的中國,筆者衷心希望這種學習的態度能夠真正在全社會轉化為具體的行動,深入本質去了解包公的法治意識。

《千年包公》回顧

第壹集《赤子之心直道》

通過包拯青年時代的真實故事和包拯做官時智明的詩詞,介紹了包拯清正廉潔人格形成的原因。通過包拯的家訓和鮑後代的記憶,包拯清正廉潔的家風和家風仍然深受影響。他通過同時代官員劉蕓的影響,呈現了北宋仁宗時代的社會政治環境。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家訓不僅教後代,而且無益於世。感慨過後,我開始思考壹個問題:鮑家的後人在不折不扣地執行家訓中形成了嚴格的家風。這對修煉和修行有什麽啟示?在我看來,至少有以下幾點:

壹、核心價值觀的培育非壹日之功,不能急功近利。

良好家風的形成,往往是通過創始人的建立,幾代人甚至幾代人的不懈努力而形成的。通過父傳子、子傳孫、兒孫相濡以沫的家庭教育氛圍,在生活的點點滴滴中不斷實踐,形成了潤物細無聲的教導,最直觀、最直接、最基本、最經常的家庭教育,壹代又壹代的鮑家也是如此。核心價值觀承載著壹個民族、壹個國家的精神追求,體現著壹個社會優劣的價值標準,其形成決不能在短期內預期。5月4日,*在北大師生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道不能坐在桌子上,德不能是壹句空話。只有在實踐中發力,知行合壹,核心價值觀才能內化為人們的精神追求,外化為人們的自覺行動。.....年輕人有很大的機會。關鍵是步子要穩,基礎要紮實,建功立業要長久...核心價值觀的培育絕非壹日之功。我們要堅持把核心價值觀的要求由易到難、由近及遠,努力變成日常的行為準則,進而形成我們自覺追求的信念。”

第二,核心價值觀的宣傳引導要接地氣,需要榜樣示範。

十八大報告首次用24個字概括:“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當前,我們需要大力宣傳和引導核心價值觀,每個人都需要努力踐行。只有讓群眾知道它,接受它,實踐它,才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體現它的實際價值。包家的“孝之遺風”之所以代代相傳,與其說是家訓的嚴厲,不如說是包拯的以身作則。人們知道包拯,他們稱他為包公。大部分不讀歷史,看劇,看傳記,看畫,看故事,看書。民間傳說至少有兩種趨勢:壹種是將眾多清官形象集中到包拯身上,使其成為清官的代表;二是通過包拯展現清正廉明的想象模樣,使之成為理想的體現。壹個歷朝歷代的高官,能得到如此高的器重。除了包拯,妳能數出幾個?為了表彰先賢,世界上有很多碑,有石碑,有銅碑,有金碑,還有古籍中的書,也就是所謂的樹碑。然而,什麽樣的豐碑能比普通人的心更高更偉岸呢?

由此可以說,要想像清官包公那樣家喻戶曉,就必須大力宣傳和引導,其宣傳必須接地氣。壹定要選壹個好的故事,宣傳典型,其形式壹定要生動活潑,群眾喜聞樂見。必須從國民教育、幼兒園娃娃、每個家庭做起。這樣才能以良好的家風發揚光大,深入人心,從而落實到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落實到各個層次的人民群眾中。更重要的是,黨員幹部首先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喚起人們的自覺意識,牢固樹立信仰,倡導高尚的道德規範,保持良好的精神風尚。

第三,踐行核心價值觀必須始終保持敬畏之心

包公的後代對家訓的嚴格實踐表明,他們始終敬畏他們的祖先的訓練。所謂敬畏,是指對事物抱有極大的敬意,又不敢超越,從而感到害怕的壹種心理狀態。壹個人有了敬畏之心,就會有大師之心,行為就會有方向,有規範,有準則,就能在行為上約束自己,不做越界的事情。人壹旦沒有了恐懼,就容易肆無忌憚,無法無天。所以,人總會有壹點恐懼。說“徹底的唯物主義者無所畏懼”,就是說他不信鬼神。但也不能放大到無所畏懼。* * *制作人不敬畏神,但要敬畏歷史和人。

需要完善各種規章制度來提高人們通過遵守核心價值觀而獲得的積極收益,同時提高違背核心價值觀的行為成本,徹底扭轉當前社會中老實人吃虧、不誠信行為往往得利的現象。大力弘揚和營造社會誠信,引導人們懷著敬畏之心踐行。有了敬畏,才會有自律。馬克思認為“道德的基礎是人類精神的自律”。道德主體只有將道德規範內化為自己的道德,完成從他律到自律的轉化,才能成為有效的道德規範。有了自律、互他律——道德規範、社會道德、法律法規的基礎,才有可能實施。所以,當人們始終無條件、無商量地保持敬畏之心時,核心價值觀才能高懸,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千年包公》回顧

第二集“肆無忌憚”

本文講述了包拯在擔任禦史兼開封府尹時,不畏權貴,令貪官汙吏和國家親屬聞風喪膽的故事。其中以《王魁七彈》、《張耀佐六彈》、《破懸案》最為精彩,突出了包公大公無私、不畏強權、執法如山的崇高精神。

說到‘包青天’,那可是家喻戶曉,這就是鐵面無私的包拯。

其實關於包拯的故事很多。現在,我來告訴妳這個故事的大致內容:有壹天,包拯去周琛災區分發食物,災民告訴他關於包勉(包拯的侄子)。包拯大怒,讓包勉去求情,包勉請求看在他母親的份上放了他。這壹聲明使包拯更加憤怒,就這樣,包拯判處包勉死刑。

最近怎麽樣?包拯真是鐵面無私!我覺得包拯這麽無私很難得啊!現在,像包勉這樣的貪官很多,但像包拯這樣出於公共利益的人真的很少!

包大人:

真佩服妳這麽無私!雖然夾在親情之間,但妳的第壹感覺只有壹個,就是心虛,不能以權謀私。印象最深的是這個地方:嘉佑元年十二月,朝廷任命包拯全誌開封府。次年三月正式上任,六月任職三年。最後也就壹年多。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素有難治之稱的開封卻被治理得井井有條。妳真了不起!不愧為“包青天”,是人們心中的壹根柱子。

《千年包公》回顧

第三集“以人為本”

通過“斷牛舌案”、“藏金案”、“周琛之變”、“不要壹石二鳥”等歷史故事,闡釋包拯以民為本、以民利益為心的思想。他對貪官無私,對百姓深情。他關心人民,所以人民關心了他壹千年。

普通人口中的“包青天”不是偶然形成的,而是有其歷史基礎的。縱觀包拯的壹生,他的“包拯精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以人為本,富有同情心。

民本思想是我國古代先賢提出的治國思想,源遠流長。自西周初年周公提出“以德配天”、“尊天護民”以來,“民之所欲,天之所從”的理念就將國家的命運與民心聯系在了壹起。儒家先賢對這種民本思想進行了提煉和升華,提出了“仁政”、“王道”等學說。包拯深受儒家文化的影響和熏陶。他認為“民為國之本,財為用,安為關,所以安為當務之急”。如果“大書不固,國何以安?”所以他主張“薄收稅、寬役、賑災”,以大大減緩我國人民爭取天下的速度。從這壹思想出發,包拯經常深入民間,體察民間疾苦,為民請命,極力主張節約國家開支,要求減少冗官、冗兵、建設和奢侈。包拯在立法中也體現了這壹理念,並貫徹到司法和執法實踐中。他認為立法應貫徹“公利為私利”和“利國利民”的原則,並以此修改舊法,制定新法。他上書朝廷,要求減免災區和貧困地區的土地稅,將所有無名部門遷出重災區,減少人民對政府的債務,開倉濟貧。

(二)誠實,不自私。包拯初入仕途時,曾寫過壹首詩《智明詩》,其中寫道:

清心為根本,正道為計。

秀幹終成樓,精鋼不作鉤。

倉庫裏全是老鼠和鳥,草地上全是兔子和狐貍。

歷史上有教誨,不必慚愧。

這也是包拯傳世的唯壹壹首詩。可謂壹片祥光,卻成了包拯為官壹生的光輝寫照。這首詩寫在周知知府包拯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的墻上。據宋史記載,端州因出產“端硯”而聞名天下,經常進貢皇宮。在包拯上任之前,所有的郡守都借此機會要求額外的錢作為禮物送給達官貴人,有時數額比貢品多幾十倍。包拯到了之後,命令工匠嚴格按照貢品的數量制作,壹個硯臺都不捧。包拯去世後,宋仁宗親自到包拯家裏參加追悼會,看到包拯“在家儉樸,飯為衣,雖貴如初做官時”,更是深受感動。當時朝廷對他的評價是“頭腦清醒,耿直不屈,近乎冷酷無情。”在包拯的墓誌銘中,吳逵稱之為“莊嚴的節日,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人或者歌跟著,我做我想做的。人還是長得好看,我抗拒他們的話。從頭到尾,言行必須壹致。"北宋名臣歐陽修,雖然不認同他的政見,但對他的人品和品行還是很尊重和欽佩的,說他"清正廉明,文從貧寒;認真談,法庭上聞。"

包拯不僅對自己要求嚴格,對家人親人也要求嚴格。晚年立下家規:“孫世冠子孫犯罪,不得歸其本家,不得葬於墳中,非出於我意,非出於我後裔。”《家風》說:“龍圖樊沂九洲頌,孝與家風將代代相傳。”而對於自己犯罪的親人,包拯絕不會手軟。包拯是瀘州人。他被任命為瀘州知府時,包家的壹些親友以為可以為所欲為,結果卻遭到包拯的無情批判。包拯的堂弟犯法,他自己審,嚴懲不貸。有壹部傳統京劇《包勉》,取材於包拯懲罰親友的史實。

(3)不畏權貴,嚴懲腐敗。

包拯討厭貪官,他曾經給宋仁宗壹個奏折,乞求壹個行賄的官員。包拯在奏折中說:“吾誠,民表也;貪婪的人是人民的小偷。”對於貪官汙吏,要“不可輕貸,按規定執行,即使遇到大赦也不錄用”,做到“清官知勸,貪夫知畏!”[9]為了貫徹這壹原則,包拯不惜做鬼臉。當時,宋仁宗最寵愛的妃子張貴妃的叔叔張耀佐多次受到獎勵,並被提升為軍銜和騎士。甚至在壹天之內連授四個官職,分別是宣徽南院使、懷康君節度使、竟陵宮使、牧牧使,掌管國家財政大權。在任期間欺上瞞下,玩弄權術,殺人不眨眼。對此,包拯強烈反對,三次搶。雖然堅持要庇護張耀佐,但他最後還是不得不去了張的辦公室。包拯還得罪了宋仁宗,被調離北京四年。再如包拯任監察平臺時,曾牽扯到兩位違法亂紀的高官。壹個是江南西路運的王魁。他用各種借口雕刻和剝光人們的衣服,迫使他們逃入洞穴。所以包拯連續七次彈劾他,逼著皇帝做王魁的官。另壹個是淮南地方法官張可久,他在任期間賣了壹萬多公斤走私鹽。

(4)明察秋毫,制止冤假錯案。

包拯在辦案時非常重視邏輯推理等司法技術的運用,表現出高超的洞察力和分析問題的能力。據《宋史》記載,包拯擅長獄政,其司法功力在他初踏上天長縣令的仕途時就有所體現。有壹天,壹個農民的牛舌在夜裏被割掉,向包拯報告。包拯對農夫說,妳回去把牛宰了拿到市場上去賣,割牛舌的人就出來了。農夫半信半疑地回家,照包拯說的做了。第二天,有人起訴這個農民私自殺牛。包拯道:“割了牛的舌頭講什麽?”所以小偷很震驚,不得不承認自己割了牛舌。

包拯認為,各級官吏的選擇對於實現政治清明、依法裁判各類訴訟案件至關重要。精挑細選是包拯的壹貫主張,他強烈反對輕任縣令和地方官。在任命的官員中,他特別反對兩種人:壹種是濫權的,壹種是貪汙的。針對當時酷吏重刑造成諸多冤獄的情況,包拯主張加強司法監督。他曾送給宋仁宗《請命編曲者按罪人》的奏章,批評國家雖設“刑司”(類似今天的檢察院),糾正縣縣“刑不公”,然而“大牢未問,細節有增無減,即已解體”,是“輕罪必查,重罪不大”。他分析了當時出現大量冤獄的原因:壹是縣令不是人,他“不辨真假”,是偏聽偏信、主觀武斷造成的;第二,是壹些官員嫉妒人才、傷害人才,為私利報復或受賄枉法造成的。為了防止和減少冤獄,他主張要知人善任。“善用善行,棄貌之弊,判斷忠義,克制僥幸,觀察愛恨之論,延緩國內外直接批判的討論。對於事關生死的重大犯罪,他建議委托刑事訴訟部門“親自審判決定”,確保監獄案件的判決。

第三,包拯清官道德的現代啟示

“長江滾滾東流,浪花淘盡英雄”。今天,歷史的車輪正在前進。反腐倡廉仍然是黨和國家面臨的壹項緊迫任務。包拯的清廉官德對當下的政治家和官員,尤其是對同樣在打擊犯罪、保護人權、懲治腐敗的我們的檢察官,有著重要的借鑒和啟示作用。

(壹)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培養誠信品質。我們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的執政黨。黨領導人民建設和發展的根本目的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錦濤同誌指出:“全黨同誌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使權力為人民服務、熱愛人民、造福人民,使我們的工作獲得最廣泛、最可靠、最堅實的群眾基礎和力量源泉,使我們的事業經得起任何風浪和任何風險的考驗。”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壹道防線,司法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司法活動的特殊地位對司法人員的廉潔性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正是在腐敗盛行的北宋時期,包拯潔身自好,贏得了當時和後世百姓的敬仰。作為壹名檢察官,必須堅持“堅持執法為民,緊緊依靠人民,維護人民權益”的要求,認真踐行執法為民的宗旨,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培養清正廉潔的品格。只有當壹個人在自己面前是正確的,檢察官才能自信地面對社會上所有骯臟和醜陋的現象,並與它們進行堅決的鬥爭。

(二)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案的理念,提高業務素質。隨著法律體系的形成,中國基本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有法可依”和“嚴格執法”成為民主法治建設的重中之重。檢察機關在保證法律公正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了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使命,適應新時期新任務的需要,檢察機關必須堅持依法辦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維護法律尊嚴和法律權威。堅持依法辦案,維護公平正義,既是人民司法應當恪守的基本原則,也是廣大檢察幹警必須樹立的司法理念和法治信仰。司法行為作為壹種職業活動,對司法人員的職業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包拯偉大的司法形象是建立在他高超的辦案技巧之上的。在現階段,堅持依法辦案、維護公平正義,要求廣大檢察幹警不僅要掌握法律知識、領會法律精神,還要洞察世情、人情,科學運用各種法律解釋方法,找到法律與案件的最佳契合點,從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達到“結案”和“勝負皆定”的最佳司法效果。

(三)加強制度建設,規範執法行為,嚴於律己。古今中外,清官和貪官是政治舞臺上的孿生兄弟。從這個角度輻射出來,這個啟示是對清官廉政思想的壹個負面借鑒,因為今天的中國已經不是過去的封建王朝,而是壹個民主法制逐步完善的社會。中國政府正在向法治政府的目標邁進,這必然是壹個廉潔的政府,但它要求每壹個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都要誠實。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要求政府官員加強官德修養,還要加強制度建設。*說:“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不僅如此,作為壹名擔負著國家法律監督職責的檢察官,既要嚴於律己、規範執法,又要約束身邊的親友,不能“在燈下”。這就要求檢察官不僅要帶頭遵守《檢察官法》、《廉政準則》等法律法規,更要要求身邊的人經得起誘惑、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貧,從而互相監督、互相促進。

四。結論

壹段時間以來,我國冤假錯案集中爆發,如河南殺人案、浙江張叔叔強奸案等,給檢察工作帶來了巨大挑戰。曹建明檢察長強調,對社會關註的典型案件和近期發現的冤假錯案,要進壹步認真分析和反思,切實引以為戒。因此,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是我們保護司法公平正義底線的終點,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把冤假錯案堵在司法的大門之外。這就要求我們的法律監督工作者要像包公壹樣,堅持以人為本,清正廉潔,不畏權貴,明辨是非,善於判斷,從而有效地制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毫無疑問,包拯的清官道德對今天有積極的啟示作用,但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應該歷史地、辯證地分析和評價其對社會的積極貢獻和時代的局限性,避免因時代變遷而形成的偏見,即過分推崇或過分貶低。斯裏蘭卡人民走了,但只要人們懲惡揚善、伸張正義和公平的願望還存在,“包青天”的價值和魅力就不會減弱。合肥包公廟的對聯稱贊他“為官清正,從政清廉”,“為人正直,光明磊落,清正廉明,婦孺皆知”。包陵園的對聯是“廬州幸葬忠厚相,流水無言掛直臣”。這些都表達了後人對包拯的崇敬和懷念。魯迅說:“自古以來,就有勞苦的人,有勞苦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雖然它相當於帝王將相家譜的所謂‘正史’,但往往掩蓋不了他們的輝煌。這是中國的脊梁。”【我想這也是我們國家歷史上對包括包拯在內的很多清官最高最公正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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