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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軍事改革

公元前221年,才華橫溢的秦王奪得朝政,“乘其長策,攻陷內廷,吞兩周而死的諸侯,以至尊地位使六合,以杵鞭天下”(《史記·秦始皇引賈誼《論秦》),結束了春秋戰國以來諸侯割據的混亂局面。在中國,

秦朝從壹個靠水草為生的遊牧小部落,發展成為壹個幅員遼闊的封建國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是它能夠不斷創新,及時清除前進道路上的障礙,為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的道路。

秦穆公選賢任能,“開千裏,然後獨霸西戎。”

秦國的先民原是壹個善於狩獵和馴服動物的遊牧部落。他們先遷居今內蒙古鄂爾多斯草原,後沿黃河向西遷移,遊蕩於今甘肅西南部的黃河、洮河流域,即史書記載的“西陲”,與戎、狄等壹些民族部落雜居在壹起。秦民族很早就與社會制度更先進的夏商周民族有著密切的關系。相傳在夏朝建立之前,秦國的伯夷曾“與玉屏耕田水”,“輔佐舜馴服鳥獸”,因此受到舜的高度重視,被賜以嬴姓(《史記·秦本紀》)。在本節的後面引用這篇文章。後來由於秦氏積極幫助商賈滅夏,自“繼中燕之後,為天下立下汗馬功勞”,“所以多得姓氏,為諸侯”。周朝取代商朝後,與商朝榮辱與共的秦族,與商朝壹起成為周朝的種族奴隸。直到西周末年,秦族首領費子因主持周王室養馬,得到周的賞識,提高了社會地位,從而被“分封諸侯”,獲準在秦地(今甘肅清水縣)建城,稱為“嬴秦”。“秦”的稱號就是從這裏開始的。

周平王即位後,鑒於戎、狄勢力強大,周王室將都城由濠井(今陜西Xi安)遷至洛邑(今河南洛陽)。由於秦襄公的積極護送,他也被稱為“諸侯”和“陜西岐山以西的土地”。相公遂起國,與諸侯溝通聘賞之禮。”

秦氏雖然被周王室冊封,正式建國,但這個新的諸侯國能否生存壯大的前景還不確定。因為此時“齊國以西之地”被眾多戎、狄部落占據,他們覬覦富饒的關中地區,擺出壹副逐鹿中原的架勢。所以對於秦國來說,要麽打敗戎狄,獲得“齊國以西之地”;或者被榮、狄打敗,撤退甚至丟掉“西凹”,兩者必其壹,別無他途。盡管自秦襄公以來,秦朝的君主們壹直在努力解決這個生死攸關的問題,但收效甚微。直到秦穆公上臺,才有了明顯的變化。

秦穆公執政以來致力於改革。首先,他掙脫了宗法制度的羈絆,掙脫了“任人唯親”的舊傳統,打破了國家、地域、種族、身份等諸多界限。,為興國立業選賢任能。後來,秦始皇的著名人物李斯追溯這段史實說:“昔妙公求士,西從戎取,東從萬取,宋迎堅叔,晉來丕保公孫。這五子非秦所產,為苗所用”(《史記·李斯列傳》)。其中,魚雨和白熙熙的任用曾是後世的佳話。“初入晉,死於戎”的被委以重任,被任命為“守秦”。秦穆公得知他有用兵治國的才能,便主動召見他,“坐在椅子上,傳食器,問其地形,其軍事潛力”;然後,他用反計使之歸秦。“穆公拜禮,問斬容之狀”,用“余某斬”壹舉拿下。百裏茜出身貧寒,壹度靠乞討為生。後來被晉國送到秦國做公主的嫁妝奴隸。他半路出逃,住在楚國宛地,被帶去養牛養馬。秦穆公得知百基拉是個好人,就用五張羊皮把他從楚國贖回來。於是,“苗公釋囚,與國講和”,“授國政,謚號吳大夫。”此外,還重用了壹批有軍事才能的將領,如孟、西岐叔、白等。由於這些人才的幫助,秦國的國力增強了,威望也提高了,也因此成為“春秋五霸”之壹。

秦穆公的另壹個高明之處在於,他不同於當時視人民如糞土的王公,在制定政策和策略時,能夠註意贏得民心,依靠人民的力量。據《史記·秦本紀》記載,秦穆公損失了壹匹好馬,而且“有300多人以野人為生”。宮廷官員發現秦穆公不敢歸罪,於是逮捕了肇事者,準備依法嚴懲。秦穆公得知,上前勸阻:“君子不以畜害人。”。並表示吃馬肉不喝酒肯定會傷害身體。然後命令“野人”要“賜酒而赦”。後來,秦晉在朝鮮(今山西河津東)激戰,秦軍被圍,秦穆公負傷,面臨被俘的危險。在這個緊要關頭,“吃好馬的三百人沖入晉軍”,“為報恩吃馬之德,推前赴死”。結果化險為夷,“我滅了苗公,得了金軍”。秦穆公不僅註重贏得本國人民的心,也註重贏得其他國家的心。公元前647年,晉國遭遇災難,向秦國借糧。有的大臣主張堅決不借,“因其饑而伐之。”秦穆公堅持反對它。他說:我和金俊不和,我和今敏沒有利益沖突。況且饑荒在各國都是常有的事,為什麽不借呢?!於是,他下令把大量的糧食從秦國運到晉國,“用船和車,從雍運到江”。秦穆公的這壹決定,在後來的秦晉戰爭中,對分散金人的士氣,瓦解金軍的鬥誌起了重要作用。

由於選拔人才,積極改革內政,努力發展生產,加快軍隊建設,秦國的實力與日俱增。憑借這壹強大實力,秦穆公邁出了“先東後西”的步伐。先是率軍攻克了位於今晉陜交界處的“金毛戎”,後又強行將分布在秦晉之間的“魯渾戎”移至今豫西地區,掃清了東進的障礙,鞏固了與鄰近的強大山西抗衡的前沿地位。隨後西征,打敗了自西周以來長期活躍在京羅魏三水流域和奇峰地區的戎、狄,統壹和穩定了東起晉陜,西至陜甘的廣大地區,出現了“開千裏霸西戎”的局面,使秦國在富饒的關中地區站穩了腳跟,發展和鞏固了秦國的奴隸制。

秦獻公父子力促改革,“民富國強”

戰國初期,齊、燕、趙、魏、漢、楚等諸侯國相繼進入封建制度,而起步較晚的秦還處於奴隸制末期。雖然在公元前408年,秦實行了“始租糧”,即按照土地的多少對土地實物征稅,標誌著封建土地所有制得到法律承認,地主階級開始登上政治舞臺,但秦奴隸主的舊勢力依然強大,延緩了封建改革。在這個新舊制度交替、社會急劇變化的時期,落後就會被動挨打。當時各路諸侯都認為秦國軟弱可欺,入盟時都寫進了另壹本書。魏悍然用武力占領了秦國以西的土地。因此,有誌於振興國家的秦國君主,非常懷念秦穆公當政時勇於改革的勇氣和魄力。秦獻公即位後,效仿秦穆公,對舊制度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他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壹、宣布“止於死”(《史記·秦本紀》,本節以下引用),即廢除奴隸制時代野蠻的人殉制度。

第二,建立“配戶”(史記·秦始皇本紀)制度,打破“國”與“野”的界限,將全國居民按五個基本單位進行登記,從法律上確認“野人”(奴隸)與“國民”(自由民)享有同等的社會地位。

三、增設都城黎陽(今陜西省臨潼縣)等四郡,利用這種軍政合壹、官員由君主任免的行政組織,抵制和削弱封建領主和貴族的世襲特權。

第四,《市初行為》(《史記》)承認商人經商的自由,為封建商業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合法的場所。

5.為了“安撫邊塞,遷都黎陽”,將都城從雍(今陜西鳳翔)遷至黎陽。

雖然的改革是有限的,但對秦國國力的恢復和封建制度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壹點從秦國與東方諸侯國的戰爭就可以看出來。公元前366年,秦軍在羅隱(今陜西省大荔縣西)打敗了朝鮮和魏的聯軍。公元前364年,秦軍在石門(今山西鄆城縣西南)擊敗魏軍;公元前362年,秦軍在少梁(今陜西省韓城縣南)再次擊敗魏軍。這些勝利不僅震驚了諸侯國,就連名義上的“世界之主”周先旺也前來祝賀。

秦獻公的軍事勝利初步扭轉了被動挨打的局面。遺憾的是,他“回慕公故裏”的誌向,還沒拿到工資就夭折了。秦獻公死後,秦孝公繼承了王位。他覺得“諸侯不如秦,其貌不揚”,決心繼承父業,創新求強。於是,他下令請賢人:“有客臣能出奇謀強秦,我敬官與他們共地。”商鞅聞訊後,帶著李悝的《法經》從魏國來到秦國,送給秦孝公《強國之術》。秦孝公聽了,立即授權商鞅進行政治改革。

在宣布法令之前,商鞅試圖樹立法律的權威,取信於民:“在國城南門立壹樹三尺,能遷北門者舉十金。人怪它,不敢遷徙。後說‘能遷移的給50金’。如果其中壹人移民,他將支付50黃金,以表明他不會作弊。”(《史記·尚軍列傳》)這種“言出必行”的實驗,不僅從輿論上廣泛宣傳和發動了群眾,而且堅定了君主及其大臣們遵紀守法、嚴格執法的決心。

在此基礎上,商鞅於公元前359年進行了第壹次變法,並圍繞獎勵農耕戰爭頒布了以下法律:

第壹,廢除奴隸主和貴族的石清士祿制度,並根據兵役的大小依次獎勵他們。當時秦玨已經二十級了。凡在戰爭中對第壹個敵人斬首者,可授予騎士爵位,或任命50石俸祿的官員(《韓非子·丁法》),對兩個或兩個以上敵人斬首的次數也會相應增加,從而架空和否定奴隸制下無功德領賞的世襲制。

第二,重新整理戶籍,實行坐在壹起的辦法。五家為“吳”,十家為“史”。如果其中壹個“吳石”違反了法律,其他家庭必須報告。“不告賣國賊,以斬敵為賞,藏匿賣國賊者,以降敵為罰。”(《史記·尚軍列傳》)此外,還“焚詩造法”(《韓非子·和氏璧》),按照“輕罪重罰”的原則,嚴格執行法治。

第三,重農抑商。為了發展以農業為主要命脈的封建經濟,對辛辛苦苦從事農織、多產糧布的人,免除他們自己的徭役和賦稅;對於那些因為經商和遊手好閑而變窮的人來說,全家都將被奴役在政府裏。(《史記·尚軍列傳》)

第四,扶植個體小農,強化封建制度的經濟基礎。男人到了成年,就要分析自己的財產,建立壹個家庭。“民中有二人以上者,多給二倍。”(《史記·尚軍列傳》)

公元前350年,商鞅進行了第二次變法,主要內容是:

壹是完善地方政權組織,普遍實行縣制,將原來的鄉、市總體規劃合並為縣。全國設立三十壹個郡,後隨著土地的擴張增加到四十壹個郡。各郡設縣令、縣令,由君主直接任免。

第二,廢除奴隸社會的土地國家所有制,建立封建土地所有制。承認土地私有制,允許自由買賣,獎勵開墾,按土地多少收稅。除了土地稅,還收了軍稅,被稱為“第壹稅”。

第三,為了保證封建經濟的發展,“鬥鬥稱尺”(《史記·尚軍列傳》),即統壹計量。首先在全國範圍內規定度量衡的統壹攜帶,然後制造出相同規格的度量衡送到各地,經常用標準儀器進行校驗校正。

秦孝公任用商鞅在秦推行變法二十年,從政治上和經濟上打擊了沒落的奴隸主和貴族,壯大了新興的地主階級,發展了封建經濟,增強了軍事實力。結果是“民富民強,民樂用之,諸侯忠之,得了楚魏之師,得了千裏之地。”(《史記·李斯列傳》)總之,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各國中比較全面、徹底、成功的壹次改革。它鞏固和發展了秦國的封建制度,使積貧積弱的秦國成為先進富強的強國,為後來秦王嬴政的統壹奠定了基礎。

秦始皇銳意進取,“字經理之內”,繼往開來。

自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以來,秦國經歷了惠文王、秦昭王、孝文王和莊襄王。到公元前238年,秦王奪得政權,親自統治,國力蒸蒸日上,成為戰國“七雄之首”,使山東六國望塵莫及。秦王嬴政依靠先人留下的遺產和歷史提供的舞臺,先後發動了李斯、廖偉、姚佳、韓非、王建、李信、馮捷、蒙恬等壹大批大臣和武將,按照集中兵力,各個擊破的原則,從公元前230年開始了吞並六國的統壹戰爭。

六國統壹後,嬴政沒有陶醉於勝利,而是繼承和發揚了其銳意進取、勇於開拓的精神,完善和推廣了商鞅變法以來秦國進行的壹系列改革,為建立和鞏固壹個幅員遼闊的封建國家做出了巨大貢獻:

首先,提高中央集權,“海為郡,法紀統壹”(《史記·秦始皇本紀》,本節引用)。為了確立王權至上,他創設了“皇帝”的稱號,宣稱“我是始皇帝”。皇帝以下,中央有“三公”,即丞相掌政權,太尉掌軍權,禦史掌監察;設“九卿”,即侍奉宗祠禮儀,大夫為皇帝侍衛,衛為宮廷侍衛,太傅為皇家車馬,完顏政為宗室事務,客為少數民族首領來朝,少府掌管林山川澤的稅收和宮廷手工業,管理粟史掌管金錢管理,廷尉予以懲處;在地方上,全國分為36郡(後來增加到46郡),每個郡由郡長、郡隊長、郡監察禦史管理;郡下有郡,由縣令、縣尉管理;縣下有鄉,由三老、四夫、焦管理。鄉下有亭子,由亭子主任管理。中央和地方主要官員的任免必須由天皇批準。這樣,通過“三公”、“九公”,形成了從皇帝到郡縣、鄉、閣的嚴密的金字塔形的統治網絡,韓非“在中央”的主張(《韓非子·陽權》)付諸實踐,開創了中國封建社會沿用了兩千多年的中央集權的統治格局。

其次,保護封建土地所有制,堅持“去農滅末”的方針。為了鞏固封建政權的經濟基礎,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始皇繼續執行重農抑商的政策。公元前219年,他在《瑯琊臺刻石》上鄭重地刻下了這壹方針:“帝功德,勤能,脫終於農,貴州第壹首領富。”為了保證“錢壽”(即改變奴隸身份的農業生產者)的“富裕”,公元前216年,他下令“錢壽要自造土地”(引自《史記·秦始皇本紀》徐光裕),讓占用土地的自耕農(當然也包括地主)向國家申報自己占用的土地數量,以鞏固封建主義。

第三,統壹貨幣和度量衡,統壹簡化文字,統壹車軌軌距,加強各地經濟文化交流。為了方便經濟往來和國家財政收入,秦始皇下令廢除戰國時期各國鑄造的刀幣、布幣、圓幣,全部用秦國鑄造的半便士圓形方孔代替,稱為“下幣”;也是以黃金為“上幣”,以易為單位。同時,商鞅變法時秦國統壹度量衡在全國推行。此外,改革後的篆書和隸書被指定為國家通用文字,以加快政令的發布和文化的發展。此外,為了加強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的聯系,各地的汽車和軌道的軌距是統壹的。

再次統壹了分布在今雲南、貴州、四川南部的“西南夷”和分布在今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的“百越”,北伐匈奴收復河套以南地區,疆域擴大到“東至海上朝鮮,西至臨洮、仲強,南至戶,北至河為塞,陰山至遼東”

秦始皇統壹後所采取的上述重大改革措施,不僅對於鞏固秦朝空前的封建帝國,對於秦朝的歷史發展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也直接影響到兩千多年封建社會的經濟文化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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