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秦朝經濟法規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秦朝經濟法規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睡虎地秦墓竹簡》中提到的秦法規有30多種,其中經濟法規有11種,占了相當大的比例。有關於維護農村社會秩序、農業經營、田賦征收和土地分配的《土地法》;《倉廩法》對糧、草、甲兵、錢等物品的管理;《畜牧業生產管理法》;西藏政府和藏人管理法;政府經營手工藝品工作法;派遣手工業工人的平等就業法;官方手工業生產定額的“工人課程”:《物業管理法》;金融體系中的黃金法則;《海關法》關於檢查站和市場稅收的管理;《牛羊教程》對牛羊育種的考核。經濟活動的調整範圍非常廣泛。

秦朝運用法律規範調整經濟關系的範圍非常廣泛,其主要內容如下:

(壹)保護封建國家和個人的財產權。

“尚軍舒”?《定分》明確將法律與財產的關系直接聯系起來,主張用使用來確認私有財產權。

(二)調整經濟關系,實行重農方針,兼顧發展林、牧、漁、手工業和商業。

秦朝實行重農抑商政策,商業壹直被視為商鞅變法以來的“最後壹件作品”。但商鞅也認為:“農、商、官是國家的共食,農開地,商引物,官治民”。意味著商業具有流通商品的功能,是不可或缺的社會功能,就像農民開荒種田,官員治理百姓壹樣。為了有效地管理商業,秦朝制定了金布法和其他相關法律。這些法律的主要內容是盡可能地限制非法經營活動。比如禁止農民賣酒;禁止非商業單位經商;統壹商品價格要求明碼標價;統壹測量的誤差極限;重要商品的壟斷等。如《金布法》規定:“有買有賣,各有寶貝價。”也就是要出售的商品要單獨貼標簽標明價格。同時規定商店中的商家應平等對待貨幣和布匹,不得“選擇貨幣市場”;來秦交易的非秦人必須先向官府登記,未經登記的買賣是法律所禁止的。

(4)“戶令”的頒布,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單位的建立,大量個體經濟的形成,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對鞏固封建制度的經濟基礎起了重要作用。

(五)統壹貨幣、度量衡,頒布法規,促進經濟交流。

秦在各郡設立了專門的金融機構——哨內。

統壹計量不僅有利於秦朝不同地區的經濟交流,而且對加強中央集權制度也具有重要意義。

秦統壹後,各國車輛寬度不壹致,給交通帶來很大不便。秦始皇下令:車輛寬度要統壹到六尺,“車輛要在同壹軌道上”。同軌對秦國的交通運輸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由於戰國時期諸侯割據,各國文字差異很大,文字混亂嚴重阻礙政令的執行,影響經濟文化的發展。秦始皇頒布法令,書籍壹律用同壹種文字書寫,並下令將統壹的“秦篆”作為國家通用文字。

統壹了貨幣、度量衡、同軌的汽車、同字的書籍,加強了中央集權制度,對秦朝各地區的經濟交流、發展和文化傳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調整經濟,豐富內容。

秦代經濟法規的制定,法律調整經濟關系的廣度和深度,內容的豐富性和系統化都是前所未有的,有些是後世所不及的。農業、手工業、商業、金融等經濟法規反映了組織管理生產、派遣勞動力、調節商品貨幣關系、控制市場等經濟生活的法治化程度,也是秦早期封建生產力發展和經濟政策執行的反映。

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國的法制建設較為系統完備,經濟關系的調整順應了社會發展的趨勢,為秦國的政治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秦國在100多年的時間裏日益繁榮。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吞並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壹個統壹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這就是封建政治。

  • 上一篇:石家莊市環保局舉報電話是多少?
  • 下一篇:法律思維的意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