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標的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下的,收費比例為3‰。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收取;50萬元至500萬元(含),1.5‰;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1‰;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0.5‰。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登記、提存。
(1)申請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登記或者提存的,按照第壹條“財產合同”的標準收費。當事人申請辦理物業合同公證的,同時申請強制執行物業合同、申請辦理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不收取額外費用。
(2)當事人申請開具執行證明的,按照執行證明載明的執行金額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收取。
三。關於身份關系的協議
(1)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如收養協議、撫養協議、婚姻財產協議(婚前、結婚和離婚分割)和繼承後的財產分割協議等等。
(二)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按照第七條“親屬關系證明”標準辦理繼承,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辦理。
四。委托、聲明和擔保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如果當事人是法人,每件500元。
融資聲明或擔保的公證按照第壹條“財產合同”的標準收取。
動詞 (verb的縮寫)威爾斯
在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份2000元;在公證處辦公室外辦理遺囑公證,每份4000元。
不及物動詞遺產、贈與和遺贈
65438+萬元(含)以下部分,收費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萬元至20萬元(含)的部分收取1%;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為0.75%;5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部分為0.5%;1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為0.45%;200萬元至500萬元(含),0.4%;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含),0.35%;1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七。繼承親屬關系證明
當事人申請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的標準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費用另議。
八。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件
(壹)出生、存活、死亡、身份、曾用名、戶籍(居住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已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親屬關系(不包括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選票、指紋,檢查有無檔案記錄、證明(如有)。
(二)自然人的財產所有權(產權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等。,每個(號)300元。
(3)資質、資信、章程、決議、財產權屬(產權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證書(執照)、文件上的簽名(蓋章)等。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每件(號)500元。
(4)事實收養、撫養事實、主張親子關系各1,000元。
九。現場監督
現場監管可按涉案財物金額或按時間收取費用。收費方式由雙方協商。
涉案財物金額收取的,200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超過2000萬元的,按0.5‰征收。
小時費為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計費時間從公證人進入現場的那壹刻開始計算。
X.證據保全
(壹)在公證處保存證據,每份2000元;在公證處辦公室外保存證據,每個需要4000元。
(二)郵寄送達的證據保全,按上述標準執行。
保全證據時間超過4小時的,按照第二項收費;超過8小時,按第三項收費,以此類推。保全證據公證的時間包括公證員從公證機構前往保全地點的時間。
XI。其他費用
公證書復印費:每份20元;公證書英文翻譯費:每件30元(個);印刷費:20元;文件檢索費:20元;上門服務費:從您離開青島辦公室開始,每2小時收取200元,不足2小時收取2小時,以此類推;圖書代理費:委托、聲明、遺囑、夫妻財產簡單約定等100元。,以及對於復雜的協議、合同、法律意見書等。,費用與當事人協商。其他未完成事項包括咨詢費、代理費、保管費、咨詢費、調解費、取證費、盡職調查費、參與資產處置及管理費、擔任執行人等。
十二。公證費的減免
屬於《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辦理與公益活動有關的公證事項,公證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援助的有關規定減免公證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