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請問江蘇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加試怎麽復習?

請問江蘇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加試怎麽復習?

妳好:

看到了下面這篇文章,是江蘇省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峰先生就公務員考試的法律方面問題的訪談,應該對妳有幫助: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今年新刑法會增加什麽樣的形式?事實上,刑法並不新鮮。大概是2002年到2004年參加公務員考試,2005年到2007年沒考。可能會采取單項選擇或者不定項選擇的形式,但是這種可能性不大,也可能會有壹個案例分析的問題。根據往年的經驗,大規模案例分析問題的出現通常出現在民法中。

主持人:有網友比較關心明年法律知識的命題趨勢。妳能分析壹下嗎?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我覺得他尊重的前提壹定是穩定和變化。往年被認為是重點。今年壹定是重點。只要是公務員考試,他的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壹定是考察的重點。幾乎每年都會有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出現在大型案例專題中。當然也可能和經濟法結合,這壹塊還是重點。今年會出現什麽樣的趨勢?事實上,今年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法律。有壹個大家都很熟悉,就是物權法,65438年6月+10月1實施。因此,在復習民法時,我們應該復習壹下三個方面。壹個是民法概論,主要了解民法的概念,民事法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然後是《債權法》和《物權法》,所以《物權法》中的重點問題,比如* * *按份所有和* * *全民所有,都有可能出現。

主持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出題較多,那麽法律的考試會以什麽形式出題呢?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峰:首先我提醒考生,很多考生在備考的時候不看大綱,認為大綱可有可無。事實上,並非如此。大綱壹定要理解透徹。整篇論文會出現什麽樣的問題?現在只能根據經驗預測。從這六年來看,從2002年到2007年,法律沒有出現過主觀題,也就是說沒有出現過名詞解釋甚至壹些主觀題的案例分析題,所以法律還是有三種形式:單選、多選、案例分析題。案例分析不是給妳壹篇很長的材料,然後讓妳用文字表達出來。他給妳500字左右的材料,然後壹般會給妳五到壹系列的鏈式選擇題讓妳回答。但是這些案例分析題的選擇比較難,因為都是不定項選擇。

主持人:考生問,法律通考會占《公共事務基礎知識》這門課多少?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從往年的情況來看,在法律上,有時候大案基本上是三個問題,每個五分。這個時候15分就過去了,然後單選和多選穿插進行,所以我們的預測在25左右。

主持人:其實這個比例還是比較大的。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是的。

主持人:有考生問妳,我想報考檢察院的科室。如何參加加試?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想考法院或者檢察院的職位,除了八個部門法之外還要考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所以要關註這些考生。這部分考生在加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參考壹般公務員考試,因為這部分考生在考這類題的時候,命題人有壹個前提,就是設置了壹個學校,法院和檢察院基本都是本科四年甚至研究生七年後的專門人才,所以考試難度也是意料之中的。

主持人:其實每年都有很多法律涉及到。考生問我最需要花精力在什麽樣的法律上。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很多人問這個問題。其實我剛才也說了,所謂重點,壹般都鎖定在民法、經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這四大塊。這四個模塊必須有機地進行審查。它們的原理是什麽,是如何設計的,條文又是如何規定的?其他方面,比如商法,因為商法涉及面比較大,所以在商法中,壹般情況下,需要先了解公司法,然後再簡單了解保險法。對於憲法,有時間就要復習,沒有時間忽略。因為憲法的內容很多,初中政治,高中政治,大學內容我們都學過,憲法是最基本的要考的東西。其實我們可以回到之前的知識。對於法理學來說,因為很多學生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法學訓練,而法理學方面的壹些知識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法律形式,什麽是法律形式,什麽是法律,什麽是法規,什麽是條例?這些東西不同於法律中的法理學,也不同於通常理解的法理學。比如《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法律可以設定6種行政處罰,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4種。在這種情況下,什麽是法律,什麽是部門規章,什麽是地方性法規都體現在法理學上,所以法理學上最基本的問題就是要有壹個系統的認識。

主持人:我們都知道《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分為A、B、c三類,考察的內容有區別嗎?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峰:我查了壹下這兩年江蘇省公務員的考試卷,A、B、c都有法律題,雖然考試的內容不壹樣,但是據我觀察分析,考試的種類、分值、比例、難度大致相當,所以只是內容的問題,差別不是特別大。

主持人:復習的時候不需要分開。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是的。考什麽樣的職位?只做壹個大概的回顧。

主持人:有考生表示:其實大部分考生都不是法學專業的。外行怎麽復習?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如果復習時間長。找壹本比較權威可信的教材。我不方便直接推薦這種教材,但我覺得只要是正規出版社出版的,並且他們的編輯近幾年壹直在公務員培訓的第壹線,這樣的書作者和正規出版社都可以用。在再次復習的過程中,因為法學考試的內容非常多,壹般要上八門課。抓住本質不是特別容易,所以除了自己復習,還要通過不同的渠道好好復習,但是渠道有很多。比如有的同學是學法律的,妳可以請他們幫忙解釋壹下。現在市場上有壹些信譽良好的培訓機構。自己看書可能更難。

主持人:C卷和A卷有什麽不同的法律要求?難度變化有多大不同?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具體題目不壹樣,形式、內容、分值基本相同。

主持人:考生會問,除了大綱中制定的復習用書,是否還要看其他參考書。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雖然我是南大法學院的,但是這本書有壹些想法。第壹,這本法學書出來以後,大概在2002年左右寫的比較成功,但是以後可能沒有大幅度的增減,有些內容和考試聯系不是特別緊密。比如今年肯定要考物權法,今年的書上可能沒有。2004年,2005年,我通過了《行政許可法》,這本書裏沒有。雖然這個編的很好,但是有點早了。與此同時,這些年還有很多重要的法律,如行政許可法、物權法、勞動合同法等相繼頒布。這些都成為了每年考試的重點,而這些在這本教材中並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而且這本書涵蓋的範圍非常廣,包括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等。,這些在大綱裏都沒有收到特別的要求,所以不知道看完這本書能不能找到壹些簡潔的教材。但是要避免,因為江蘇省的公務員考試難度稍微大壹點,但是和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者的考察又有壹點不同,所以我在復習民法的時候會找壹本民法的書,不會讓我失去重點、時間和精力。

主持人:其實每本書都很厚。妳剛才提到了國考法律知識案例分析。妳說很難回答,正確率低。這個應該怎麽回答?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我個人認為應該從兩個方面做準備。第壹,盡可能全面系統地掌握法律最基本的制度。只有掌握了最基本的系統,妳才能做到。但是有些發條有點難懂,需要請教。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征求意見。二次復習到壹定階段後,我們做這些題的時候壹定要看清楚題幹,因為有些題幹比較大,可能有五六百字。在這種情況下,他會給妳壹些提示,往年的考試不會有法律的銜接,因為有時候法律已經告訴妳怎麽解題,怎麽分析法律,和案例題銜接起來。我們做法律話題的時候,我自己也是這麽想的。首先,我們應該盡可能熟悉法律。第二,做這些題目要有法律思維。比如題目中出現某個時間,這可能是對妳訴訟時效的考驗。比如題目是中考地點的時候,可能會考管轄權,在哪裏行使管轄權,去哪個法院訴訟。如果有壹個人的問題,最有可能是在行政訴訟上。這個人是行政主體嗎?只有行政主體才能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所以要用法律思維來分析題目中出現的信息,不能忽視這兩個方面。

主持人:考生問,妳剛才提到了公務員法,這也是考試的壹個熱點。這方面有什麽重點內容嗎?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是真的。《公務員法》於2006年出臺。2007年考察時,很少考察公務員法,在當代中國的政治與政府中刪除了國家公務員制度。我覺得公務員法在整個考試中所占的比重比較小,只要了解公務員的具體制度就可以了。比如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公務員怎麽招考,怎麽區分級別,我覺得這不是這次考試的重點。

主持人:考生會談到:離考試還有三個月,如何積累自己的法律知識。因為僅僅靠看書或者課本很難記住壹些復雜的條文。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這個問題確實不好回答。因為事實上,這就是我們的答案。我們學了很多年法律,有些法律記不太清楚了。妳說妳讓我給妳壹條捷徑。在最短的時間內,妳可以記住妳需要采取其他形式的法律。基本上沒有捷徑可走。壹方面要認真復習,另壹方面要多關註社會上發生的壹些事情。那麽,這些事情發生後,人們從法律的角度是如何評價的呢?通過這些形式,法律法規被清晰地記錄下來。至少我還沒有找到這樣的捷徑。

主持人:其實我還需要多花壹點時間。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我覺得重點復習是最好的辦法。

主持人:這裏有個學弟要問:我今年大三,想考公務員和部門。請專業人士或有經驗的朋友給我壹些建議:從現在開始,復習兩者時如何分配和諧的曲調,是同時復習壹個還是先復習另壹個?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好吧,如果妳已經準備了司法考試,我覺得公務員考試就不要復習法律方面的問題了。因為公務員考試中的法律問題和司法考試中的法律問題不能相提並論,壹個要求很難,對考生的要求很嚴格,而公務員考試是法律常識的考試。就算分開復習也不會有沖突,因為公務員考試比如江蘇省公務員考試是3月份,司法考試是9月份,所以不會有沖突。復習完司法考試,妳會發現公務員考試的法律知識試卷是非常容易拿到的,因為壹個是面向普通大眾的,壹個是面向專業人士的。

主持人:有網友說:我覺得商法和經濟法比較難。怎麽復習他們?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商法與經濟法覆蓋範圍的比較。比如商法裏面有幾大塊,但我覺得經濟法主要是審查市場規則。我個人認為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法分開考,這些法律題目結合行政法或者行政訴訟法,比如賣假煙假酒。這種行為是否正確,需要行政訴訟。也就是我剛才講的消費者權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商法上,要有個大概的把握,尤其是公司法,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組織機構的配備,股東人數,資金到位。其他具有專業知識的商法,如政權法、票據法等,不排除考的可能,但是我們復習的時候可以重點復習。不可能說復習壹段時間,看到的題目都是我復習過的,不可能達到這樣的目標。有沒有可能考這些很偏的題?是的,如果我得到這個問題,我該怎麽辦?壹個是靠我平時的積累。所以在獎懲中,我認為公司法和保險法是重點。

主持人:謝謝單先生。今天,我們的視頻時間即將結束。可以提醒考生最後壹段時間的復習嗎?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單鋒:有兩部分要復習。壹個是初級階段。但是無論什麽時候拿到教材,公務員考試的教材都是有實戰經驗的專家編寫的。二是高級階段。再看法律,兩三遍就要復習了,視野要開闊壹些。比如審查行政復議的受案範圍,就要思考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因為我們復習法律的壹些基本原則的時候,大家都覺得很枯燥,但是我覺得具體的原則往往是有具體的法律制度支撐的。比如在行政處罰法中,要貫徹財權與事權分離的原則,什麽情況下可以合並?原則上應當保護當事人的權利,這就為行政主體設定了傾聽和告知的義務。這個復習會成為壹個有機的整體,這是我簡單的建議。

河南鄭州曹景傑律師

  • 上一篇: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 下一篇:求各種大學規則~ ~ ~ ~大學規則也有,急~ ~ ~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