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項目的人員管理計劃包括什麽?

項目的人員管理計劃包括什麽?

壹.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規範和完善我市建設項目特別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建立決策科學、運行規範、監督嚴格的管理體系,控制工程造價,杜絕拖欠工程款,保證工程質量,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建設部《建設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杭州市區範圍內建設工程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督管理。

本規定所稱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是指通過財政投資、國債或者地方金融債券,使用外國政府贈款和政府擔保的國內外金融組織貸款的獨資或者合資建設項目。

第三條杭州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工程項目建設監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制定政策、規範市場、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規定等政府管理職能。主要負責項目管理單位的資質管理,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配套線路、管道安裝工程以及市政工程的項目建設管理活動進行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業內項目管理活動的監督。

第四條工程建設監理必須貫徹以下原則:

(壹)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禁止勘察、設計和施工;

(二)堅持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嚴格控制拖欠工程款;

(3)嚴格執行項目法人(業主)責任制、市場主體準入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設監理制,確保工程質量。

第五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杭州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監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項目監管信息系統),對建設項目各方及其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質量行為、安全行為、成本管理行為進行監管,對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在線跟蹤監管。

二、項目自建和委托項目管理

第六條工程項目建設可以由具備建設管理條件的項目業主(或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也可以委托專業項目管理單位進行專業管理。

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自行建設的,其業主(或項目主管部門)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有3名以上(含3名)在本項目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8年並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的正式工作人員,5名以上(含5名)具有中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的正式工作人員,且均具有類似工程建設管理業績和相應的管理能力。

(二)管理人員熟悉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

(3)管理人員能夠認真、公正、科學、廉潔地履行職責。

不具備條件的,必須委托專業項目管理單位對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

第七條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具有自建能力的業主(或項目主管部門)必須在項目批準後十日內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自建。

第八條項目管理的主要方式:

(1)融資建設:是指將項目建設管理的主要工作委托給投資方和融資方,即融資、建設、運營和移交的項目投融資模式。

(2)工程總承包:指由項目主管部門(業主)委托或通過招標方式取得的企業,對工程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進行承包的全過程或幾個階段。

(3)項目建設:指項目主管部門(業主)委托或選定的負責項目全過程或各階段建設實施的項目管理單位。

第九條項目管理單位應當具備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房地產開發、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壹項或多項資質。,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開展工程項目管理業務。

第十條項目管理單位必須按照《杭州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資質備案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備案後,持《備案證書》和《誠信手冊》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活動。資質備案有效期為兩年,期滿必須重新備案,方可繼續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活動。

第十壹條政府投資項目自行建設的,其自行建設管理機構必須按規定經市政府批準成立。凡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其業主(或項目主管部門)不具備自建管理能力的,必須委托專業項目管理單位對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實行合同制管理,委托方應與項目管理單位簽訂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明確委托項目管理的範圍和形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其他法律關系。

項目管理實行履約保證金擔保制度,具體擔保金額根據項目行業特點在項目管理招標文件中確定。

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招投標

第十三條項目管理單位開展項目建設管理市場化活動要引入競爭機制,政府投資項目委托項目建設管理,壹般需要通過招投標選擇項目管理單位。

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對本行業內的建設工程管理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招標人應當通過市交易中心或者其他指定的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公開發布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招標人應當選擇不少於三家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選擇投標申請人:

(壹)被行政或司法機關責令停業或停止承擔項目管理任務;

(二)在近三年內承擔的建設工程中,發生過重大事故或重大違法、違約行為。

招標人應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法規和程序對項目施工管理進行投標。工程建設管理招標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對項目管理單位的評標,壹般采用綜合評估法。應根據項目建設管理業績、投資控制能力、企業信譽、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項目建設管理大綱(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項目建設管理目標和保證措施、管理費報價等。,選擇最佳的項目管理單位。

第十六條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等企業在其資質範圍內承接同壹項目建設管理和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業務,依法應當由業主(項目部)按照規定通過招標方式確定。

建築業企業不得在同壹項目中從事工程建設和工程承包業務。

壹個建設項目只能由同壹個項目管理單位管理。

第十七條項目管理合同內容應當明確履行期限、項目管理的形式和範圍、報酬和支付方式、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等。,並報市招標辦或相關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項目管理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項目管理委托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轉包或者擅自分包所承擔的項目管理業務;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企業名義承接工程管理業務。

第十九條項目建設管理服務費由委托方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根據委托項目的規模、範圍、內容、深度和復雜程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招標文件的承諾,在委托項目建設管理合同中約定。

四、雙方的項目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建設項目壹般按以下程序實施:

(1)項目啟動;

(二)項目計劃報批;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審批;

(四)實行采購招標;

(五)履行開工手續;

(六)組織施工;

(7)竣工驗收和交付;

(8)項目評估。

第二十壹條委托方(業主或項目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

(壹)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深度要求,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

(二)負責項目使用功能配置和建設標準等。;

(三)選擇和確定項目管理單位;

(四)協調項目管理單位和使用單位以及與項目建設相關的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

(五)參與項目前期規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和投資確定;

(六)協助項目管理單位辦理規劃、立項、土地、資金、規劃、建設等壹系列相關審批手續;

(七)參與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評價,參與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等監督工作。;

(八)監督和指導項目的建設和實施;

(九)按合同約定向項目管理單位核撥建設資金和項目管理費;

(十)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移交;

(十壹)組織審核項目竣工決算並報批。

第二十二條項目管理單位應當根據項目管理委托合同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編制並向委托方提交項目管理實施計劃、項目進度總控制計劃、項目投資總控制計劃和項目資金使用計劃;

(二)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和用戶提供的項目功能需求報告,組織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行初步規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和投資確定;

(三)辦理征地審批手續;

(四)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拆遷、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等承辦人,並與之簽訂相應的經濟合同;

(五)組織審批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成果;

(六)辦理項目涉及投資、金融、規劃、環保、建設、房管、消防、市政、園林、綠化、文物保護等相關審批手續;

(七)建設階段項目建設的總體管理和協調;

(八)做好竣工驗收的組織工作;

(九)編制項目竣工報告,依法辦理項目交付手續。

五、項目建設管理程序

第二十三條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按規定辦理規劃、立項、土地、資金、規劃、建設等壹系列審批工作。

第二十四條為嚴格控制投資,堅持概算控制,所有政府投資項目在施工圖審查期間應同時提交施工圖預算審查,設計單位在提交圖紙審查時應提交施工圖預算與工程概算的對比分析表。

第二十五條工程建設管理、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交易的各個環節都必須在有形建築市場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杜絕暗箱操作。根據《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招標應按規定進行。

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單位應當依法組織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標,簽訂合同,並對合同實施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二十六條全部以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應當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全面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工程估算、概算、預決算必須按照計價規範和合同執行。

第二十七條建設項目應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證、規劃用地批準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不得開工建設。

第二十八條項目委托工程建設管理的,工程管理單位必須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工程管理合同應當在申請施工許可時報送備案。

第二十九條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應根據國家、省和市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和概算投資,組織建設和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度進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

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不得憑借行業特權壟斷市場、肢解承包單位的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分包單位采購其指定廠家生產的材料和設備。

第三十條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在項目管理期內,不得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總投資。因技術或不可抗力因素確需變更設計、調整概算的,由項目管理單位提出,經建設、監理、施工、設計四單位確認簽字,報原審批部門審批後,按有關規定進行變更和調整。

第三十壹條因設計變更需要增加工程量,所增加的工程造價超過概算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審批部門重新審批;政府投資項目增加值導致工程造價超過中標價10%的,須報市招標辦備案,並在市招標辦監督下辦理直接發包手續。

第三十二條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和實際施工進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監理人員必須按照施工流程,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對分項工程和分部工程進行檢查簽證。未經監理人員核實登記,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壹道工序的施工,施工方不得撥付工程進度款。

委托項目建設管理,項目管理委托合同必須明確項目管理單位實施工程款支付的有關規定,項目管理單位應根據工程進度要求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劃,按月提供工程進度報告和給予簽證意見,並報業主或項目主管部門確認,及時安排落實付款。由財政直接撥付,由財務審核直接撥付。

第三十三條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及時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有關方面進行驗收,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

委托工程建設管理的,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備案後30日內,向用戶或者設施管理單位辦理資產或者設施移交手續。項目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制度,嚴格按照規定收集、整理、歸檔項目規劃建設各環節的文件材料,並在辦理資產移交手續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移交。

第三十四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具備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簽訂的工程保修書,並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工程竣工驗收後,必須進行竣工驗收備案。

項目管理單位的履約保證金可在項目交付後1年返還。

第三十五條項目竣工並通過竣工財務決算後,竣工財務決算投資額少於合同約定投資額的,可根據雙方約定給予項目管理單位壹定的獎勵,並在項目管理委托合同中予以明確。獎勵資金按項目管理委托合同執行。

項目管理單位未全面履行合同,擅自變更建設內容、規模和標準,造成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者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者增加的投資從項目管理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賠償;履約保函金額不足的,相應扣減項目管理單位的管理費;項目管理費不足的,由項目管理單位以自有資金支付。

第三十六條委托工程管理的,工程管理保修期參照建設工程保修期執行。

第三十七條項目管理業務完成後,項目管理單位應當在項目交付後3個月內,將評估報告和工作總結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不及物動詞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在辦理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招標投標、合同備案、質量監督和安全註冊、施工許可等手續時,應當將建設項目的相應信息納入項目監管信息系統。

第三十九條市建委或者其委托的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及時檢查錄入工程監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項目責任方的市場行為、質量行為、安全行為、成本管理行為等行為,並根據檢查結果分別作出處理:

(1)現場警示:建設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不良行為,將立即限期整改。

(2)網上警示:有不良行為,但逾期不改正的,通過錄入工程監理信息系統予以曝光。

(3)行政處罰:除現場警告、網上警告外,對違法違規者,按有關程序給予行政處罰。

(4)信用評分:按照《杭州市建築市場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在信用網站上進行信用評分。

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應進行全過程跟蹤檢查。

第四十條設立建設項目違法案件舉報電話,任何單位、個人和新聞媒體均有權舉報建設項目審批、備案和施工中的違法行為。

第四十壹條建設項目主體或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誠信記分、依法行政處罰;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經批準開工建設的;

(二)未經批準提高建設標準,擴大投資規模的;

(三)未依法組織招標的;

(四)未經批準改變設計的;

(五)是否存在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和越級承包等行為;

(六)不履行項目合同的;

(七)違反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特別是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或者造成安全隱患的;

(八)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的;

(九)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

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和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工程建設監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索賄受賄的,沒收違法所得,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 上一篇:侵權責任法的意義
  • 下一篇:求壹篇關於電子商務的論文或ppt。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