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加納憲法中關於土地所有權的條款越詳細越好,最好逐字翻譯原文。

加納憲法中關於土地所有權的條款越詳細越好,最好逐字翻譯原文。

讓我們尋找這種專業的東西。如果只是簡單的應用,用翻譯軟件翻譯就好了。我知道這件事:

根據樓上提供的網站/ghanahohome page/Republic/constitution . PHP?Id=Gconst21.html谷歌直接翻譯,僅供參考,不能當真:

加納共和國憲法

第二十章,壹

土地和自然資源

公共土地

257。

(1)加納的所有公共土地應交給總統代表,由加納人托管。

(2)就本條而言,以及就本條第(3)款而言,“公共土地”包括在本《憲法》生效後立即給予代表加納政府的任何土地,以及出於托管、加納人民服務於加納公共利益、前加納政府的目的,或該日期後的任何其他土地。

(3)為免生疑問,特此聲明,在《北部、上東區和上加納憲法》生效之前,加納政府授予該地區的所有土地均非公有。(1)(2)這篇文章。

(4)除本憲法的規定外,本條第(3)款所指的所有土地應屬於土地所有者,或者除本條外沒有對任何人的進壹步保證。

(5)本條第(3)款和第(4)款不得幹涉任何出於公共利益需要用於公共目的的土地的所有權。

(6)在自然狀態下,加納的每壹個礦產或任何土地、河流、小溪、整個加納、專屬經濟區、領海或大陸架覆蓋的任何地區的水道都是* * *和國家的財產,應屬於加納和代總統,並受加納人民的信任。

258。

(1)成立土地委員會,在相關公共機構和政府機構的協調下,履行以下職責-

(1)管理公共土地和本憲法或任何其他法律授予總統的任何土地或屬於政府代表委員會的任何土地;

(2)建議政府、地方當局和傳統當局為加納特定地區的發展制定壹個政策框架,以確保個別地塊的發展與相關地區的相關發展計劃相協調;

(三)制定並提交國家政策,就土地利用和容量向政府提出建議;

⑷提出並協助執行壹項全面計劃,在加納全國登記土地所有權;

(e)執行部長負責可分配給委員會的土地和自然資源的其他職能;

(2)經負責土地和自然資源的部長和總統批準,可就涉及委員會和委員會應遵守的指令職能的政策問題向書面土地委員會提供總體指導。

259。

土地委員會應由總統根據本章程第70條任命的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他既不是國務部長也不是副部長;

(2)從以下每個組織提名壹名代表,而在每壹情況下,有關組織須─

(1)國家酋長領地建築;

㈡加納律師協會;

(3)加納的測量機構;

(4)區域市政局的委員會;

(五)城鄉規劃部門負責;

(6)全國農民和漁民協會;

(7)環保局、

(八)國土資源部負責;

(3)土地委員會執行秘書為行政署長。

260。

(1)土地委員會應在每個地區設立壹個分支機構,稱為地區土地委員會。正如本憲法第258條所規定的,它尊重這壹地區的功能表現。

(2)所有區域土地委員會的活動應由土地委員會協調。

261。

地區土地委員會應由土地和自然資源部長任命的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既不是國務部長,也不是副部長;

(2)從以下每個組織提名壹名代表,而在每壹情況下,有關組織須─

(1)國家酋長領地建築;

㈡加納律師協會;

(3)加納的測量機構;

(4)區域市政局的委員會;

(五)城鄉規劃部門負責;

(6)全國農民和漁民協會;

(7)環保局;

(八)國土資源部負責;

(3)土地委員會執行秘書為行政署長。

260。

(1)土地委員會應在每個地區設立壹個分支機構,稱為地區土地委員會。正如本憲法第258條所規定的,它尊重這壹地區的功能表現。

(2)所有區域土地委員會的活動應由土地委員會協調。

261。

地區土地委員會應由土地和自然資源部長任命的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既不是國務部長,也不是副部長;

(2)在每壹情況下,下列機構的代表須由有關機構提名─

(1)地區眾議院議長;

(2)區內每個區議會;

(三)城鄉規劃部門負責;

(3)由在該地區執業的加納律師協會提名;

(4)由加納地區註冊測量師學會提名;

(5)全國農民和漁民協會;

(6)分區地政專員。

262。

(1)每個地區土地委員會應有壹名地區土地官員。

(2)區域市政局的人員須為成員國及區域市政局委員會的秘書。

263。

任何人除非有資格出任理事會成員,否則不得獲委任為土地委員會成員或區域土地委員會的執行秘書及區域地政主任。除了為避免疑問,任何人不得因為他是本條款項下的成員或僅僅因為他是公職人員而被取消參加競賽的資格。

264。

(1)土地委員會的主席和成員,以及區域土地委員會執行秘書和區域土地專員以外的主席和成員,任期為四年,可有資格再獲委任。

(2)除土地委員會或區域土地委員會的執行秘書及區域地政專員外,主席或委員的職位在下列情況下懸空─

(a)根據本條第(1)款,其不再擔任該職務;

(2)在任何情況下,他將根據本憲法第263條被任命;

(c)他被免職,地區土地委員會主席或成員不能履行其職責或行為不當,向土地和自然資源部部長負責。

265。

除非《公司章程》或任何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土地委員會在履行其職能時不受任何人或機構的指揮或控制。

非公民的土地所有權

266。

(1)在加納的任何土地上的權益或權利都不應建立在壹個人的馬甲上,該人不是加納公民在加納任何土地上的永久所有權權益。

(2)以運輸為目的的協議、契據或任何種類的協議,違反本條第(1)條,給予非永久產權人利益,任何土地無效。

(3)如果在1969年8月22日,任何人不得對加納的任何土地擁有永久產權權益,包括權益或權利,則應視為50年的租賃權益。從1969年8月22日起,任何此類土地的永久產權權益的租金應由代理總裁托管。

(4)在加納任何土地上的權益或權利都不應產生非加納公民的、在任何時候租賃超過50年的所有權。

(5)如果在8月22日,1969,沒有人可以租賃加納公民的權益,或權利,在加納剩余壽命超過50年的任何土地,在權益或過去,任何此類土地應被視為權益或權利的存續期為53年,從8月22日,1969。

糞便和皮膚的土地和財產

267。

(1)根據糞便主題的習慣法和用法,加納的所有糞便土地都應該有適當的糞便代表。

(2)應設立壹個管理辦公室,負責糞肥土地-

(1)已設立的清糞土地賬戶應支付所有租金、費用、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或其他資金,無論清糞土地的收入或資本性質如何;

(2)收取所有這些租金、費用、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或其他資金,無論其性質是收入還是資本,並為本條第(6)款中的指定受益人作出說明;

(三)分配所得可以根據本條第(六)項確定。

(3)除區域土地委員會轄區內土地位於探明區域外,不得處置或開發任何糞便用地,且處置或開發所制定或經規劃部門批準的開發計劃相壹致。

(4)凡區域市政局的委員會沒有或拒絕給予同意,並同意根據第(3)條,任何人可因其沒有或拒絕給予同意而感到受屈,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5)除了本憲法的規定之外,任何不感興趣的人,或對權利不感興趣的人,都應該為任何對土地完全感興趣的人或團體建造壹個馬甲,無論如何描述。

(6)糞便土地收入的10%應支付給糞便土地主任辦公室,以支付行政費用;剩余收入應按以下比例繳納

(a)通過傳統權威,為了維持其地位維持25%的凳子;

(二)百分之二十,具有傳統權威;

(3)糞便之地所在的區議會中55%的權威區域。

(7)政治局和糞便管理人區域理事會委員會應舉行協商,糞便和其他傳統當局應向其提供與糞便土地管理和開發有關的所有事項的所有相關信息和數據。

(8)土地委員會和糞肥土地管理者應協調所有相關公共機構和傳統當局,為合理和生產性發展以及糞肥土地管理的政策框架做準備。

(9)理事會可向糞便地管理局局長辦公室提供區域分支機構以供執行,並接受糞便地管理局局長和局長在相關區域的職能指導。

保護自然資源

268。

(1)授予權利或特許權或代表包括加納政府在內的任何人、任何其他人或開采任何礦產、水、人體、加納和其他自然資源或訂立本憲法的任何交易、合同或承諾,都必須得到議會的批準。

(2)5月,議會通過決議,支持不超過全體議員三分之二的票數,對任何特定類別的交易、合同或承諾免除第(1)條的規定。

269。

(1)除了本《憲法》的規定之外,議會應通過或根據議會的壹項法令規定,在本《憲法》生效後,議會在六個月內成立後,應首先遵守礦產委員會、林業委員會、漁業委員會和議會等其他委員會可能作出的決定,並應負責監督、利用和管理相關的自然資源,並協調它們的政策。

(2)盡管本《憲法》第268條有所規定,但在議會5月之後,根據本條第(1)款成立的任何委員會,在這種情況下,按照議會的規定,授權政府批準的任何其他機構授予權利、特許權或開采加納的任何礦產、水或其他自然資源。

  • 上一篇:請問有誰比較了解法律援助程序?
  • 下一篇:區塊鏈和比特幣(1)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