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非法企業在求職過程中,充分利用求職者急於找工作和缺乏應有的防範意識,設置各種就業陷阱,給社會和就業人員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傷害了他們的權益。下面我整理了求職過程中常見的陷阱和防範措施,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陷阱1,非正規渠道招聘。
人員招聘是單位的壹項重要工作,也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總單位非常重視這項工作,會派專人通過正規渠道進行招聘。不要把簡歷等材料交給沒有門衛的單位。
陷阱2。要求申請者繳納“押金”等費用。
剛參加工作工資不高很正常。相反,如果不熟悉的單位開出高薪,畢業生就要註意了,因為很多不法之徒試圖打著高科技待遇的幌子,騙取畢業生所謂的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等。在目前的就業形勢下,畢業生在工作之初千萬不要相信高收入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要敢於對壹些單位提出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說不。
陷阱3。請申請人介紹其他人加入。
有些大學生因為被騙而卷入非法傳銷,最後後悔莫及。所以,當壹個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遇到壹個非同類單位,對妳很主動,把加入的前景說得無比精彩,讓妳介紹朋友同學加入,妳就要想壹想那句老話:天上不會掉餡餅。
陷阱四,不簽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是傳遞畢業生人事關系的基礎。未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人事檔案、戶籍等人事關系不能轉入其工作單位和城市。這些關系的處理涉及到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如辦理社會保險、購買經濟適用房、職稱評定等。因此,拒絕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對畢業生的工作、生活和職業發展都是不利的。畢業生應主動要求用人單位解決這些問題,並通過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協助接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
陷阱5。不要把承諾寫進合同。
用人單位不必承擔履行招聘內容的義務。作為畢業生,如果想招聘的人履行了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最好將這些承諾寫進雙方的勞動合同條款中,以勞動法的約束力督促用人單位履行對畢業生的承諾。
陷阱6。竊取考生個人信息或作品。
企業以選拔候選人的名義,在筆試、業務考察等環節讓求職者寫策劃案、翻譯文章,這應該是公司員工的職責。除了把找工作的學生當成免費勞動力,學生在簡歷中明確寫出自己的畢業設計和研究思路,也讓很多企業樂此不疲。
陷阱七,招聘單位“無限期試用”
根據相關規定,試用期人員的基本工資通常為正式員工的1/4,勞保用品、物質獎勵、各種保險等福利待遇與正式員工不平等。所以壹些用人單位為了減少人力資本,大量招聘短期員工,不簽勞動合同。三個月試用期滿後,會以各種借口辭退。就這樣,求職者總是拿著低工資為單位辛苦工作幾個月,然後被掃地出門。就這樣,壹批批學生被單位榨幹了勞動成果。大學生找工作因為實習期長而被以有問題為名辭退,這是過去常見的經歷。
如何防範求職過程中的‘陷阱’?
小心小廣告
對篇幅較小的報紙招聘廣告要謹慎,尤其是那些對自己的業務描述閃爍其詞、遮遮掩掩的雇主。妳要提高警惕!因為這些廣告很多都是騙人的。
分清職責分工
雖然有些招聘公司在招聘廣告或者招聘海報上列出了各種各樣的崗位需要招聘,但實際上這些崗位都是業務,甚至是沒有底薪的業務。認定方法是:這些單位招聘的職位要求都很簡單籠統,似乎很多人都適合。
當心人才市場上的失業者
不要理會那些在人才市場轉悠,主動找妳搭訕的人。
不要交申請費
拒絕支付招聘單位在申請過程中收取的任何費用。
對發燒友保持冷靜。
如果妳發現招聘單位對幾乎每壹個應聘者都異常熱情和興奮,那妳壹定要小心了。
避免壹個人考試。
尤其是女生要避免去私人場所面試。
當心成為槍手。
如果用人單位讓妳寫書面材料,他們可能不是想測試妳的水平,可能是對妳寫的材料更感興趣。所以,就算寫,也不能太長。
先搞清楚待遇水平。
在正式入職前,壹定要把工資待遇商量清楚,否則入職後會很被動。
五個常見的求職陷阱
假招聘,真培訓
其實這壹招已經被媒體多次曝光,並不是什麽新騙局。比如2065438+2008年5月,央視報道某大學畢業生“半年未發工資,卻欠下數萬元培訓費”。這類陷阱常見的形式是壹些培訓機構發布虛假招聘廣告,如“零門檻入職程序員/美編/設計助理,月薪過萬”。員工入職後,被引誘讓新員工參加各種帶薪培訓,員工會發現自己要交很多培訓費,而不是壹份高薪。
假入境,真收費
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時或入職後,公司會立即通知其收取各種費用,如交通費、體檢費、建檔費、服裝費、風險保證金等。如果員工拒絕支付,公司會威脅不錄用或從工資中扣除。壹些員工被迫支付了大量費用,並很快發現自己因某種原因被公司解雇。其實,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會知道,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其收取財物。”所以如果公司有這樣的違法行為,應聘者應該理直氣壯的拒絕。
假就業,真傳銷
傳銷陷阱的騙局屢見不鮮,但傳銷總是更新各種騙局形式,誘騙無知的新求職者。如果發現沒有底薪只有推銷獎勵,或者用豐厚的提成誘導求職者支付巨款購買商品或代理商品,或者要求員工將自己的錢投入某互聯網貸款平臺申請貸款和發展親友投資互聯網網貸,或者其身份證, 手機等通訊工具被查扣,甚至人身自由被限制,求職者應警惕是否加入了MLM組織,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應及時退出,保存證據,並向政府相關部門舉報。
假工作,真犯罪。
壹些求職者被豐厚的薪水所誘惑,加入壹些看似合法註冊的公司,實際上從事詐騙或其他犯罪行為的犯罪團夥。員工進入公司後,不斷被洗腦,參與詐騙或其他犯罪行為,或明知有犯罪行為而主動為其服務,最終都要為其違法犯罪行為付出代價,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假工作,真的違法。
有的員工面試通過後很勤奮,但是試用期結束,被公司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有的公司招聘的職位有市場總監、項目總監、運營編輯等。,而是在面試的時候告訴求職者原來的崗位沒了,建議求職者轉到銷售、推廣等崗位,部分求職者必然會提交。其他的,比如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約定了壹些明顯不公平的條款,或者用人單位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給勞動者壹份,都是明顯違反就業促進法或者勞動合同法的,勞動者應該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防止求職陷阱的三大措施
端正心態,調整預期,幸福靠奮鬥。
妳要對自己的能力、學歷、工作經歷、性格、優缺點有壹個清晰明確的認識。對自己的求職方向和能匹配的工作有壹個合理的評價。合理期待與自己實際情況相符的工作和薪酬。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更不要抱有好高騖遠、希望壹夜暴富的投機心態。輕松、高薪、低門檻的招聘崗位,背後往往是騙局。成功需要實力和時間去沈澱。腳踏實地,我相信努力而不是投機取巧才是贏所有騙局的最大招數。
學法,多方打聽,多問,多查,多思考。
作為求職者,壹定要多了解勞動法這個勞動者的保護武器。中國法律十分重視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求職者如果能多了解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就能在很多場合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陷入求職陷阱。
其實很多騙局都是利用信息不對稱存在的。互聯網時代,信息流通極為便捷。求職者應合理利用互聯網工具搜索招聘單位信息,規避風險。例如,可以使用“企信寶”或“企查”等企業信息查詢APP,調查招聘單位的經營情況和誠信度,通過在線提問確認中介或職業介紹所的誠信度,通過在線搜索面試地點或聯系電話確定招聘機會是否為騙局。借助互聯網等渠道提供的便利,在投簡歷或面試前核實公司背景和招聘崗位,確認公司的產品狀況、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和聲譽、公司是否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避免求職時入坑。
對於不熟悉的領域或崗位,可以向父母、老師或前輩請教,找熟人打聽。別忘了,找工作是面試過程中雙向選擇的過程。不要只是被動的回答招聘人員的問題,還要問招聘人員公司的規模,辦公時間和場所,工作狀態,薪資標準,五險壹金等等。如果招聘方不能回答或者不願意直接回答或者誇大其詞,那麽求職者在選擇公司的時候就要慎重了。
書面合同,及時止損,認真保存證據。
入職後,妳會面臨簽合同,簽各種協議。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企業拒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中的條款明顯排除勞動者權利、加重勞動者義務的,勞動者可以明確指出用人單位違法,要求用人單位糾正違法行為,或者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如發現招聘單位入職後扣押身份證或限制人身自由,或發現企業有違法行為、非法傳銷、網絡詐騙或其他犯罪行為,應立即離職。要知道《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無理由辭職的權利,尤其是當企業侵害或危及勞動者權益時,勞動者可以在不提前通知企業的情況下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勞動者遇到這種“惡意”的用人單位,要及時止損,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無論是在求職過程中,還是入職後,求職者都要註意保留與企業溝通的相關證據和企業的違法行為,以便日後合法維權。
祝每壹位求職者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理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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