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09年工作要點安排,6月65438+10月65438+2月,縣人大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在分管主任秦先斌同誌的帶領下,對縣人民法院2007年以來的刑事審判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聽取了相關院、辦、科、隊對全縣法院刑事審判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並在縣司法局召開了由縣政法委、縣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訪局等部門負責人、人大代表、律師參加的座談會,采取聽取匯報、交流討論、查閱案件材料等方式,,從而對我縣刑事審判工作有壹個比較全面的掌握。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壹、基本信息
近年來,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該縣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在打擊犯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刑事審判方式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為我縣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7年、2008年該院刑事法庭榮獲全市法院系統先進集體三等功,體現了該院刑事審判工作綜合素質的整體水平。
1,嚴格把握,更好地發揮了刑事審判的作用。法院領導班子歷來高度重視刑事審判工作,定期聽取刑事審判工作專題匯報,分析研究刑事審判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他們堅持“嚴打”方針,突出重點,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職能,嚴厲打擊搶劫、故意傷害等多發性侵財涉農嚴重暴力犯罪,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依法懲治部分職務犯罪,加大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力度,促進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
2007年以來,縣法院* * *受理刑事案件480件,審結460件。依法判處的被告人中,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05件,緩刑的有155件,緩刑的有132件,免予刑事處罰的有65438件。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不服壹審判決的案件26件,維持原判24件,部分改判緩刑2件;縣檢察院抗訴的兩起案件部分改判。
2.標本兼治,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壹是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初犯和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偶犯,給予從輕處罰、緩刑、管制、拘役和罰金,並協助有關單位做好監管工作。二是靈活公訴審判方式,選擇典型案例,通過公開審判深入開展法制宣傳,組織NPC人大代表、CPPCC委員、公安、煙草系統人員、社會各界人士旁聽審判和新聞報道,達到辦案、警示壹面、教育壹面的目的,擴大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三是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充分發揮少年法庭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職能作用,全力預防和減少犯罪。2007年以來,縣法院* * *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70人,不定期到學校、社區服刑人員家中隨訪了解其改造情況,有效審判了壹個案件,挽救了壹個案件,教育了壹批人,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2007年以來,已審結的未成年犯無壹人再次犯罪。
3.積極探索並不斷創新刑事審判工作方法。縣法院高度重視刑事審判工作,不斷完善刑事審判管理機制,嚴格考核調解率、當庭宣判率、送達率、申訴率等質量指標。2007年以來,該院刑事案件的法院宣判率達到75%;全面推行公開審判制度,能夠公開審理的案件,100%做到審判程序公開、判決理由公開、審判結果公開,讓公正司法真正貫穿刑事審判全過程;他們樹立了司法為民、司法便民的意識,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增強了人民的法制觀念,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4.強化意識,自覺接受縣人大的監督。壹是經常聯系縣人大相關工作委員會,虛心聽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對刑事審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司法報告制度,將刑事審判工作中的壹切重大事項、重大活動、重大案件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三是積極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NPC人大代表旁聽刑事審判的庭審、視察和檢查。自2007年以來,刑事法院邀請了26名NPC代表和壹些常務委員會成員六次出席刑事審判,受到好評。第四,認真辦理NPC代表批評、意見和建議交辦的刑事訴訟相關案件,做到“高度重視、認真辦理、事事解答、按要求及時上報,讓當事人滿意,讓上級機關滿意”
二、存在的問題
壹是在少數案件中,在準確量刑和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方面,存在尺度把握不嚴的現象。如2007年以來,市中院對我縣兩起刑事上訴案件直接改判,適用緩刑。檢察院抗訴的兩起案件中,有1起案件因不適用緩刑而減刑,有1起案件因量刑極輕而減刑。此外,部分案件在罰金刑適用上存在壹定偏差,存在判前協商現象。二是未成年人合議庭審判機制體系建設有待進壹步完善,未成年人審判水平有待進壹步提高,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社會教育經常性工作範圍有待進壹步拓展和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延伸教育有待進壹步加強,已判刑未成年人犯罪回訪工作有待進壹步完善。第三,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以案為據、孤立辦案,只註重法律效果,忽視社會效果的問題依然存在。例如,在少數因民事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中,量刑時沒有充分考慮犯罪原因,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被告人或被害人的權利,引起了壹些不同看法。
第三,壹些建議
1.進壹步轉變刑事司法理念,更好地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審判中,要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加強刑事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既要堅持“穩、準、狠”的原則,依法嚴厲打擊實施嚴重犯罪行為的犯罪分子,又要貫徹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在堅持罪刑法定、適用法律平等的刑法原則的基礎上,從減少犯罪、增強人民安全感、促進社會和諧的角度,準確把握和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審時度勢,區別對待,寬嚴相濟。
2、進壹步加大刑事審判改革力度,確保刑事審判質量和效率。認真落實刑事訴訟法確立的原則制度,依法公正審理每壹個刑事案件,切實保證所作出的裁定和判決經得起法律的衡量、社會的評價和歷史的檢驗,實現實體程序正義的有機統壹。要確保律師充分履行辯護職責,保障被告人人權,保障被害人參與刑事訴訟的權利,推動落實被害人權益的各項措施。要切實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堅持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律標準,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確保裁判質量。特別是要認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註意把心理咨詢引入少年法庭工作,針對未成年人的心理障礙和人格缺陷,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正確面對成長中遇到的曲折失敗,提高社會適應能力。要堅持公正優先、效率優先的原則,在保證審判質量的前提下,進壹步提高辦案效率。做好規範量刑試點工作,依法規範正確行使刑罰裁量權,維護法制統壹。
3、進壹步加強刑事審判隊伍建設,提高法官整體素質。要全面加強刑事審判隊伍建設,確保刑事法官隊伍政治堅定、專業過硬、作風優良、公正司法。壹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二是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刑事法官掌握法律政策精神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增強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解釋法律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以爭取更好的社會效果。三是加強審判作風建設,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更加註重保障民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廉政司法教育,不斷完善和規範刑事審判活動的制度建設,完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4、進壹步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審判的社會效果。在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CPPCC)旁聽壹些社會影響較大、群眾普遍關註的案件的基礎上,對壹些重大復雜的案件,嘗試召開新聞發布會、聽證會等形式,爭取社會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相關宣傳單位的聯系,對大案要案進行公開審理,對公開判決進行深入分析,依法廣泛宣傳,真正起到教育壹案的作用,鞏固擴大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要註意總結、推廣、宣傳刑事審判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樹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和刑事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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