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員工的陪產假有什麽規定?
陪產假又稱陪護假,是指產假期間女方享有壹定時間照顧對方的權利。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陪產假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當然,還是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如果妳的情況比較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確實無人照顧,或者醫院有相關要求,可以向單位申請困難津貼或者照顧。
在新的產假天數規定中,除部分地區外,其余29個省份相繼修訂了地方計生條例,明確了地方陪產假(部分地區稱護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陪產假為7天,最長為1個月,大部分地區陪產假為15天。
目前最短的陪產假是天津和山東的7天;其次是上海,10天。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廣東、海南、重慶、貴州、青海省陪產假為15天。
湖南、四川陪產假20天;內蒙古、廣西、寧夏陪產假為25天;安徽和陜西的陪產假根據夫妻是否異地居住而不同。安徽明確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居住的,護理假20天;陜西規定男方護理假15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20天。
在上述29個省份中,河南、甘肅和雲南的男性享受陪產假的時間最長。按照新的計生條例,河南的護理假是1個月,甘肅、雲南是30天。
相關法律知識:全國陪產假規定
廣東:陪產假15天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壹條規定,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30天的獎勵假和15天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支付工資,不影響福利和考勤獎勵。
四川:護理假20天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延長女方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產假、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湖北:護理假15天
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享受額外30天產假,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常發放。
江西:護理假15天
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給予產假60天,護理假15天。節假日工資和獎金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不變。
山西:護理假15天
根據《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的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女方延長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和護理假期間,享受在職人員同等待遇。
山東:護理假7天。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給予產假六十天,護理假七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安徽:護理假10天;夫妻異地居住的,護理假為20天。
根據《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給予以下獎勵:
(壹)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居住的,護理假二十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和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
天津:護理假7天。
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護理假七天,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產假)三十天;產假(產假)不能增加的,發壹個月基本工資或實得工資。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
浙江:護理假15天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2065438年6月+2006年6月+2006年10月+2006年10月以後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以下福利待遇:
(壹)法定產假期滿後,女方享受30天獎勵假,不影響晉升和調整工資,計算工齡;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常發放。
廣西:25天護理假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女方給予產假5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25天。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除。
寧夏:護理假25天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配偶享受護理假25天。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常發放。
福建:男方護理假15天
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壹條,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至158天至180天,男方護理假為十五天。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上海:配偶陪產假為10天
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壹條規定,公民依法結婚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婚假增加七天。
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可再享受產假三十天,男方可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產假與產假享受同等待遇,陪產假期間配偶工資按其正常出勤應得工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