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祖先在生存鬥爭中非常重視改善和保護環境。“精衛填海”、“大禹治水”、“女神補天”都屬於這種以神話傳說形式流傳下來的活動。最早有記載的環境保護者是黃帝。《五帝史記》卷壹記載,黃帝“草木百谷,鳥獸蟲蛾,月、日、月、星、波、地、石、玉,勤、目、耳,水、火、材之用。”司馬遷給我們講過《史記·殷本紀三》中“三面開網”的故事:商湯還是諸侯的時候,有壹天,“唐唐出來,看見四面都是野網,心想,‘天下四面八方都入了我們的網’。”唐說,‘嘿,夠了!我走到三邊,心想:‘我要被甩,被甩。要右,右。妳不用死,但妳進了我的網。“這是古代君主保護鳥類的最早記錄。據介紹,大禹的生態保護意識很好。”俞的禁令,春三月,山不攀斧,以長成植物;在《夏三》中,川澤沒有入網,所以變成了魚和龜。”(《易·周樹大舉解》)。周文王生前告訴武王,要加強對山川河流的治理,保護生物,因為國家的興衰取決於生態的好壞。他說:“山林不定時舉斧,以成草木之長;“川澤不在時不入網,以成魚鱉;不死就長成了鳥和獸。是魚與龜歸根,鳥獸歸林。他們孤獨而辛苦,他們鹹鹹的,依賴他們的生活。”(易《文傳解》)顯然,古人已經懂得,在向大自然索取資源時,壹定要有節制,註意季節,根據壹定的季節進行漁獵活動。公元前11世紀,西周頒布了伐祀令:“不可毀屋填井砍樹移六畜。不如令者,死而不赦。”這是中國古代較早的保護水源、動物和森林的法律。周景王二十壹年,鑒於國庫緊張,國家計劃鑄造金幣。清史丹穆公反對說,國庫赤字的問題不能單靠鑄造錢幣來解決,因為鑄造錢幣所需的金屬原料是通過開山挖林獲得的。毀山毀林是不可能的:“山窮林盡,山麓散,民力竭,土地瘠薄,資本匱乏,君子必危矣,何苦呢?”(1)山木公說得很清楚:如果山林資源枯竭,沒有於恒的經營,水泊就不會生產,人民就無法生產,田地就貧瘠,物資就匱乏。忙著處理險情,怎麽可能開心?這是針對統治者的,中心思想是把保護山川與國計民生聯系起來。《國語·伯陽父論地震》雲:“夫水土為民所玩,而水土不玩,民缺錢,不死何從!”柏楊的父親認為,只有水土通風,土地濕潤,人們才能用它來種糧。沒有通風,土地會腐爛,變成臭泥,國家會因為種不出糧食,缺乏財力而滅亡。儒家有“天有好生之德”的思想。子曰:“天說甚麽?四季如何行,萬物如何長”(《論語·陽貨》)。這裏所謂的天,是指生命不息的壹個自然日。人、天、地、萬物、自然都是壹體的,是和諧的。《中庸》說:“萬物和諧而不相害,道和諧而不相抵觸。”“天地之道,壹句話就能搞定。如果不是壹回事,那就無法預料了。”《禮記·郊祀特》雲:“陰陽合而得萬物。”這種“和”與“和”表達了“天有常,不為生,不為死”(《荀·田字論》)的客觀規律,說明合理開發利用資源要適度。因此,孔子反對濫用資源:“節約金錢,關愛他人,使人民能夠利用時間。”(學習《論語》),《論語》記載孔子“捕魚無網,遊泳無宿”,孔子從道德倫理的高度要求人們愛護自然。他說:“砍樹殺獸,不孝也。”(《孝經》)曾子充分發揮了孔子的這壹思想:“樹到時候伐,獸到時候殺。”。(祭祀儀式)。亞聖孟子曰:“君子所為之化,存之為神,與天地同升降。”(《孟子·盡心上》)建議梁讓百姓:“壹家五畝是桑樹。”(《論惠亮·張旺的句子》)“壹屋五畝,樹墻下有桑。”雖然這是壹個經濟學命題,但其中包含了保護環境的思想。他說:“不逆農時,五谷不能勝糧。”不算的話,魚和甲魚都不能吃。斧金及時入山,木木不能用。谷和魚甲魚不能吃,木和木不能用,就是為了讓百姓養生不死。”在這裏,孟子告誡統治者“愛人,愛物”,以重物存物,才能維持人類的永續發展。可見,孟子主張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是相提並論的。《詩經·周松·詩麥》中有“懷柔百神河山喬嶽”之說(2),即應善待壹切神靈、河山。在中國古代文獻中,不僅有保護環境的思想,也有嚴格執行環保法律的故事:“李哥破”(即漁網)。說的是有壹年夏天,魯去泗水撒網捕魚,大夫李革出面幹預,說按照祖上規定的制度,“夏三月川澤不入網”(每年夏天魚的生長季節不能在河裏捕魚),魯的做法違反了古代的制度。日格不僅把魚網撕碎扔進水裏,還大聲向魯宣講古訓:“況且浮山不分蘗,不砍倒。魚禁魚,動物長,鳥翼舔卵,蟲舌咬,俗物也咬。“(四)為了保護草木、鳥獸、魚蟲,使其繁衍生息,不得砍伐山上再生的樹枝,不得砍伐水中未長成的水草,不得捕捉魚類,不得捕捉幼小的動物,不得觸摸卵,不得損壞未成形的幼蟲。這裏的古訓可以理解為法律,可以通過保護環境來阻止國王違法,說明古人對環境保護是多麽的重視。中國古代是以農業為基礎的,所以封建統治階級不得不註意保護自然環境。山川被毀,百姓被迫流亡,統治者無法統治。所以齊國宰相管子把保護自然上升為壹個君主是否有資格統治的條件:“所以,為君不能守其山川,不能為天下之王。”(《管子·輕重甲》)因為《山林澤蔔》是“自然富貴之所”(管子·李政),“山不是用來養兒育女的,澤不害人,是養腳的”(管子·奢),所以“山竭澤者,智也不足。“管仲認為,治理山林河流,保護生物資源,不是把它們封閉起來供人使用,而是按照規定的季節時間開放,讓人們充分利用其中的生物資源。”每座山都有自己的時間來,人民無微不至。"(《管子·小匡》)管子也制定了嚴厲的刑法,說"茍善之尊者,禁封之。動而封山者,死而不赦。違令者,左腳進,左腳斷,右腳進,右腳斷。"(《關書》)即使是宮中的貴胄也必須遵守律法:"山雖近,草木美,宮中必有度,須禁發。”(《管子·八管》)他是在告訴國王,山雖近,草木長得好,但房屋、宮殿的修建要有壹定的限度,封閉開發也要有期限。《管子》的環保思想和措施是以發展經濟、富庶強兵為目標的。管仲對保護林山澤川的禁令非常嚴格。可見,環境保護只有通過法律手段來實施才能有效。中國古代統治者在生產管理上也總結出壹套把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結合起來的做法,使之相互促進。荀子曰:“聖王之制也:草木茂盛,斧不入林,不死,生生不息。“鮎魚、甲魚、泥鰍、鱔魚懷孕(產卵——介紹者)時,網毒不入澤,不死。春耕、夏收秋收、冬儲,四者不失時機,所以五谷豐登,人民吃飽飯;這時候禁止腥臭的池塘、池塘、沼澤、河流,所以魚、龜好很多,百姓也更有用;是時候砍伐生長了,所以山不是孩子,人民有更多的物質。”(《荀子·知望》)荀子認為,環境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物種的生存:“川元是龍魚之家;山民,鳥獸之家”;“江深魚龜歸之,山茂獸歸之”;“河若枯,龍魚去,山林若危,鳥獸去”(《荀子·致仕》)。他還說:“山林明,時禁發”(《荀子·知望》)。荀子尊重生態環境、重視自然資源永續利用的思想被視為“聖王制度”的壹部分,後來被歷代統治者繼承。比如秦始皇下令在全國範圍內修建赤道,同時在道路兩側每隔三尺種上松林,即“樹有松樹”,“窮於東方,吳楚在南極,河湖之上”,規模非常大。1975湖北雲夢秦墓出土壹批簡牘,其中秦律、田律規定:“春、二月,堤上林木、林木、水不敢伐,草不敢化為灰燼,生吃梨、壓扁(卵),不...毒魚毒龜。.....如果城市離肥皂近,禁止停車,尷尬的時候就不敢帶狗去外地了。”秦律的大意是,從春季二月起,不準在林中砍樹,不準在林中堵路。夏季禁止進山砍柴燒雜草作肥料,禁止采集新發芽的植物或取幼畜、鳥蛋、幼鳥(拔鳥蛋),禁止毒魚、毒龜,禁止設陷阱、設網捕鳥獸。直到7月,上述禁令才能解除。還有的住在牛馬等禁園附近,幼犬繁殖時不允許狗去打獵。當然,制定了嚴格的法律,如果統治者帶頭不遵守,也將成為壹紙空文。秦始皇破壞環境也是有罪的。《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記載,始皇帝到香山寺,“遇有大風,不可過。“問醫生:‘向君的神是什麽?大夫對他說:“堯舜之妻之女,葬於此。”於是始皇帝大怒,讓三千罪犯全部砍倒香山的樹,砸碎它的山。“可見,環境保護法如果不能制約最高統治者,成為治理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終會破壞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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