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如何規範自偵案件電子筆錄的制作

如何規範自偵案件電子筆錄的制作

目前,檢察機關在辦理自偵案件過程中,已經廣泛使用計算機制作訊問、詢問、調查的電子筆錄。電子記錄作為壹種新的取證手段,與傳統的手工記錄相比,更加“快捷、高效、真實、美觀、經濟、便捷”,進壹步規範了辦案程序,提高了辦案質量和效率。然而,在制作電子文件的過程中,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規範。隨著信息技術在檢察工作中的應用和“科技強檢”戰略的不斷推進,計算機已成為檢察機關辦案必不可少的工具。筆者結合自偵部門的辦案實踐,分析了電子文件規範化制作、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壹些粗淺的解決辦法。第壹,目前檢察機關自偵案件電子筆錄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制作規範不統壹,隨意性大。目前,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偵查中,電子筆錄制作沒有統壹的操作標準或細則。因此,從各級檢察機關利用計算機制作電子筆錄的實踐來看,電子筆錄有訊問筆錄、詢問筆錄、調查筆錄等不同類型。電子抄本的文字格式、字體、字號、頁面設置、行距、字距、下劃線、左裝訂線位置等格式不規範,隨意變動;沒有統壹的電子錄音軟件;電子版電子筆錄是否隨案移送公訴部門或法院,沒有具體的要求和規範,導致筆錄的規範性和全面性較差,不利於檢察院規範執法。第二,很多電子成績單是相似的,甚至是相同的。實踐中,對同壹犯罪嫌疑人的多次訊問筆錄,從內容到具體訊問順序、文字表述,存在大量相似甚至幾乎相同的情況。例如,在辦理羅貪汙受賄案中,羅多次向檢察官強調,反貪局偵查人員制作的壹份電子訊問筆錄,根本不是當場記錄的,而是事先準備在電腦裏的。調查人員根據記錄提問,即使回答不同,記錄也沒有體現。經仔細核對,發現其反映的情況屬實。羅前後筆錄雖由不同人記錄,但除結尾部分外,與案件關鍵事實相關的記錄卻如出壹轍,這不得不讓人質疑這份電子筆錄制作和訊問過程的合法性。第三,行賄受賄案件雙方的電子筆錄過於壹致。在行賄受賄案件的偵查中,行賄嫌疑人、行賄人等雙方的筆錄,除了使用者姓名、錄音時間、記錄人、結尾之外,幾乎壹模壹樣。雖然是嫌疑人和行賄人給出的答案,但是從內容上看好像是同壹個人說的。因此,在庭審過程中,辯護人會對這種證據與證據過於壹致的電子筆錄提出意見或質疑,法院不應采信。第四,綜合訊問電子筆錄制作簡單粗糙。自偵案件偵查終結,壹般要求偵查人員對全案多個涉嫌犯罪的事實進行全面訊問筆錄。但在實踐中,很多自偵案件的電子綜合筆錄卻成了很多犯罪嫌疑人前期訊問筆錄的簡單相加。偵查人員往往將之前制作的電子筆錄的主要內容復制粘貼,簡單拼湊成所謂的綜合訊問筆錄。如在辦理犯罪嫌疑人黃受賄壹案時,發現黃涉嫌受賄近40筆,偵查人員制作的電子綜合筆錄長達近50頁,約3萬字,但筆錄反映的訊問時間不足3小時。事實上,要做好全面的訊問筆錄,偵查人員不僅要問,還要答,還要整理記錄。即使打字速度再快,恐怕也不可能。這樣做出來的綜合訊問筆錄能否反映當時訊問的真實情況,令人懷疑。第五,電子筆錄存在泄露風險。自偵案件偵查階段使用的電子筆錄,不僅可以存儲在電腦硬盤中,還可以存儲在軟盤、u盤、光盤、移動硬盤等存儲介質中,保存、攜帶、復制、粘貼、修改等操作都非常快捷方便,無形中增加了電子筆錄的泄露風險。二、對策如果把檢察機關在辦理自偵案件過程中制作的電子筆錄比作壹把雙刃劍,那麽依法正確規範制作、有效存儲、管理和受理函件,將成為最大限度固定和完善證據、懲治腐敗瀆職犯罪的有力武器。為此,針對上述自偵案件查辦過程中制作電子筆錄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采取以下對策或建議加以解決。壹是制定操作規範或實施細則,保證電子筆錄的統壹性。最高人民檢察院或者省級檢察機關應當根據相關法律和自偵案件的實際需要,對賄賂瀆職犯罪偵查階段制作的電子筆錄制定並發布相應的操作規範或者細則等規範性文件,明確規定制作電子筆錄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操作要求。筆錄必須記錄訊問(詢問)次數和起止時間,明確限制或禁止筆錄制作人進行壹些不合理甚至違法的制作行為。同時,上級有關部門要牽頭組織人員進行認真研究,開發壹套普遍適用的電子錄音軟件,預設告知權利義務、公告、常用法律法規、常用短語等內容。,規範檢察機關電子錄音的格式。參照檢察機關制作法律文書的實際要求,對電子筆錄的文本格式、字體、字號、頁面設置、行距、下劃線、左裝訂線位置等進行統壹規定,以滿足卷宗裝訂歸檔的需要,確保電腦生成筆錄的通用性、美觀性和嚴肅性。二是加強學習培訓,提高操作技能。為充分發揮電子筆錄的功效,應加強自偵部門、偵監部門偵查人員和公訴部門辦案民警對電子筆錄的統壹規範學習和技能培訓,提高理解水平,端正制作電子筆錄的態度,不斷提高記錄人員的文字錄入速度。同時,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堅決禁止過度濫用電子筆錄或任意復制、剪切、粘貼等操作,更不要依靠預先粘貼好、準備好的電子筆錄葫蘆式提問,給案件留下可能的隱患和瑕疵。第三,訊問或者詢問過程應當同步錄音錄像,確保訊問(詢問)電子筆錄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在制作電子筆錄的過程中,很多電子筆錄的表述相似甚至雷同,行賄受賄案件雙方的筆錄過於壹致,綜合訊問的電子筆錄制作過於簡單粗糙。要牢固樹立依法取證、依法辦案的意識,在訊問或詢問過程中嚴格按照真實情況進行規範操作。同時,通過實時監控系統或者音像設備,對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證人的過程進行全程、全面、完整、同步的錄音錄像,記錄犯罪嫌疑人、證人接受訊問或者詢問、閱讀電子筆錄以及修改、更正、補充手寫痕跡、手印的真實情況,有利於規範執法辦案,確保上述電子筆錄在批捕、起訴、法庭質證、案件宣判中的證據效力。四是實現自偵案件在批捕、審查起訴過程中享有電子筆錄,提高檢察機關整體工作效率。自偵案件在審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期間,需要制作起訴書、批閱筆錄等法律文書。在保證電子筆錄證據效力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復制粘貼筆錄中需要引用的相關部分,實現在批捕和審查起訴案件中充分享有電子筆錄。同時,隨著多媒體證據系統或技術在法庭審判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公訴部門的幹警可以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制作出非常直觀、生動、形象的多媒體證據演示材料,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復工作,進壹步提高檢察機關的整體工作效率。第五,強化保密意識,規範電子文件管理。為了確保自偵案件的處理安全和電子記錄的安全,有必要對自偵部門的調查人員、偵查監督部門的警察和公訴部門的警察進行保密教育。對用於制作筆錄的電腦要加強專項管理,規定任何人不得接入IN ""N " "網絡,並建立健全問責機制。相關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將電子筆錄存儲在電腦硬盤甚至個人u盤或移動硬盤中,並將制作筆錄的電腦徹底刪除。他們只能將其存儲在專門的辦公辦案系統軟件或案件流程管理軟件的數據庫中或專門的加密u盤中進行統壹存儲,實現標準化存儲。(作者單位:湖南省安化縣人民檢察院)
  • 上一篇:任務目標責任書
  • 下一篇:如何評價輕刑化和非犯罪化對刑法改革的影響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