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如何保障警察依法履行職責,防止權力濫用?

如何保障警察依法履行職責,防止權力濫用?

據公安部通報,2013年,全國發生壹起抗法襲警暴力案件,23名民警犧牲,44名民警重傷。2014年,1943名民警因暴力襲警受傷,其中12名民警因圍攻毆打致重傷、輕傷?259人,110人因暴力襲擊執法執勤發生重傷,1541人輕傷。對警察的精神傷害從侮辱、謾罵、威脅、誣告升級為圍攻、阻撓、毆打、攻擊等人身傷害,是當前襲警現象的壹個主要特征。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壹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增加壹款作為第五款,規定暴力襲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將襲警行為明確列在妨害公務罪中,可以更好地震懾和預防此類犯罪,也是對執行公務警察的特殊保護,既回應了公安機關的訴求,又避免了暴力襲警單獨定罪帶來的弊端,保證了法律結構的穩定。這是立法上的妥協,我們的法律被修改得相當巧妙。”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北師大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趙秉誌認為,刑法修正案(九)充滿智慧。

趙秉誌說,立法者在刑法中設立這壹罪名,是為了給政府開展正常的社會治理活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也就是說,只要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就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罪,比如國家稅務人員依法收稅,市場管理者依法管理市場。新法增加的第五款進壹步明確了第壹款,涉及兩個方面。壹種是方式,鎖定為暴力襲擊,而不是威脅,因為暴力襲擊造成的危害比威脅造成的危害更嚴重;另壹種是將範圍界定為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職責。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對此表示贊同。他認為,適用這壹條款應特別註意前提條件。壹個前提條件是使用暴力手段襲警,和其他方法不同。暴力方式對人民警察的傷害很大,而威脅方式相對較小。第二個前提是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也就是說,人民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時,如果沒有受到暴力襲擊,就不能納入暴力襲警的範圍。

對此,趙秉誌解釋說,警察是壹個身份特殊的群體,經常需要處理緊急事務。這些事情大多關系到公民的財產、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關系到整個社會秩序。警察是執法者。如果他們襲擊警察,不僅會對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造成雙重傷害,也會對警察正在執行的非常重要的公務造成傷害。因此,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暴力襲擊警察本身應該比襲擊其他公職人員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應該受到嚴懲。

“突出對依法執行公務的警察的保護,確實有必要,但不是無原則、無限制的。”趙秉誌強調說。

警察行使警察權對於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具有極其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基於警察權力的特殊性和暴力襲警事件的日益增多,人大代表和法學專家壹直呼籲設立“襲警罪”。但也有學者從法理和中國國情角度反對,單獨設立“襲警”在中國陷入爭議。

趙秉誌指出,中國公安機關壹直希望將暴力襲警罪單獨定罪,這不僅僅是名稱不同的問題。在處罰上,相對於妨害公務罪的較重處罰,單獨犯罪所涉及的處罰更重,威懾力更大,應慎重對待。

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對襲警罪的規定也不盡相同。英美法系的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將輕微襲警單獨列為犯罪。而大陸法系沒有襲警罪的規定,將威脅、襲擊、傷害警員的行為界定為妨礙公務罪。比如,根據日本刑法,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遭受暴行或脅迫的,構成妨礙執行公務罪,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國臺灣省《刑法》第135條不僅規定了妨害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罪,還規定了本罪中的加重犯情節。其他國家如意大利、俄羅斯、西班牙、丹麥和澳門也采用了這種立法模式。

“我國采取大陸法系的立法模式,將暴力襲警列入妨害公務罪。暴力襲警的犯罪特征符合妨害公務罪的定義,這也是法理上的壹種認定。換句話說,襲警是特別妨害公務罪。如果單獨設立襲警罪,就會重復,完全沒有必要。”阮齊林說。

“很多國家的刑法都規定了暴力襲警。有的國家單獨定罪,有的作為妨害公務罪的情節處理。比較典型的國家有法國、德國、日本等。我國采取的是第二種形式,即不單獨定罪,但暴力襲警作為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趙秉誌解釋說,這主要是為了避免引起更大的民怨。如果單獨定罪,從重處罰,警民關系可能會更加緊張,警察在執行公務時也會更加有恃無恐。

阮齊林認為,對於普通人來說,中國的警察處於強勢地位。畢竟警察機關是權力機關。如果增設襲警罪,是否會導致警察權力的擴大和濫用?這正是我們所擔心的。

“我們不僅要保護警察,也要過度保護他們。我們應該找到壹個平衡點。這壹修正案既著眼於保護警察,又做了壹定的限制,並沒有超出妨礙公務的整體處罰範圍。”趙秉誌認為,立法機關的這壹修正非常合理、巧妙和明智。

  • 上一篇:邱晨定律
  • 下一篇:山西國企“六定”改革系列——固定機構:如何優化國企組織結構建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