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量先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協商時註意以下幾點:
(1)要團結,可以選擇代表進行協商;
(2)主動出示證據,並註意通過錄音等方式保存談判記錄;
(3)說明政府和法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懲罰,讓老板對我們心存敬畏。
(2)撥打12333、12348、12351。
當農民工不知所措的時候,不要害怕!這時候可以撥打這三個號碼進行咨詢,幫助維權:
① 12333: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熱線。
②12348:司法部門熱線。
③ 12351:工會組織的熱線。
(3)申請調解
單位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可以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勞動者、用人單位和工會代表組成。
請註意,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必須是工會代表!
(4)找壹個工會
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的職責。遇到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以撥打工會“12351”維權熱線,也可以到工會幫助中心或工會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工會可以直接出面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協調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解決;需要打官司的時候,工會也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援助。
(5)找政府
如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可撥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12333”熱線,登錄當地社保部門官網,或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抱怨時要註意:
(1)拖欠工資必須在2年內發生;
(2)查清隸屬關系,向單位所在地監察機關投訴;
(三)書面投訴材料應當載明姓名、性別、身份證明、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及聯系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4)說明拖欠工資的事實及要求全額支付工資的投訴和請求。
⑤如果不能寫書面投訴,也可以口頭投訴,由接待人員記錄,投訴人確認後再按手印。
(6)申請仲裁
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註意的是,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開辟了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和開庭審理欠薪爭議;及時裁決和結案。
(7)訴訟
有三種情況:
①勞動仲裁後的勞動爭議案件,任何壹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仲裁後均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③屬於拖欠勞動者範疇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申請免費法律援助
打官司不起的討薪農民工,可以向討薪的老板和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時,提交:
(壹)身份證明材料;
(2)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案件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壹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隱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或者有支付勞動報酬能力但未支付的。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