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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29名。

#公務員考試#簡介2023年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各級機關及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已經公布。為了方便廣大考生參考,下面網上公務員頻道將為您實時更新。

為滿足全縣各級機關和單位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省、市公務員局批準,由縣公務員局組織實施2023年全縣各級公務員錄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2023年全縣各級政府機關及單位計劃招錄公務員29名。2022年6月6日起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及報考資格條件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浙江公務員考試招聘網:gwy.zjks.gov.cn

寧波黨建網:web.nbdj.gov.cn

寧海黨建網: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197/index.html

寧海縣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824/index.html

二、招聘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入適用範圍:

(1)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2)寧波籍學生或在冊高校畢業生(以2022年6月165438+10月1日戶口為準)。生源地是指高考後被高校錄取時的戶籍所在地。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符合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以及上述關於招考範圍和對象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出生於1986 165438+10月12至2004年65438+10月11之間,下同)。2023年高校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非在職)18至40周歲(2004年10月1981 112至10月165438)。

2.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法律崗位的,應當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助理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先報考。

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文憑考試的,須在2023年2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

第三,招聘流程

報名、資格初審、繳費均通過互聯網進行。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2年11.01.09:00—11.05:00。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9:00—111、9: 00—117: 00。

網址: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網(gwy.zjks.gov.cn)。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誠信函,根據職位要求和報名網站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經官網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後的本人近照。

110 6月13 6月17: 00前,報考人員可在浙江公務員考試招錄網查詢1:8以下或1:80以上的職位。每個人只能申請壹個職位。報考人員報名後,招錄機關將對其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接受資格初審。

(2)付款確認

時間:10月119:00 10月18—117:00 10月21。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網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3)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65438年2月3日9:00+2022年2月—65438+2月8日17: 00。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浙江公務員考試就業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時間和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65438+2月65438+2022年7月。每科滿分

都是100分。具體來說:

1,報考縣級以上機關和單位(不含行政執法),考試類別為綜合,時間和科目分別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申論(A卷)

2、報考綜合行政執法、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應急管理、衛生壹線執法崗位,考試類別為行政執法,時間和科目有: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申論(C卷)

考試地點在寧海縣。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範圍以《浙江省2023年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以從浙江公務員考試招考網下載。

(五)加分和劃定筆試成績。

筆試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之和(考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2位)。公共* * *科目筆試按規定進行篩選後,由省公務員局統壹劃定各崗位公共* * *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六)確定體能測評、面試對象。

招聘機關根據各招聘崗位筆試總成績,按規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1.面試人員按縣級機關和單位招聘計劃2人以下的職位1:3確定,招聘計劃3人以上的職位1:2確定。助理法官、助理檢察官的職務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2.行政執法類職位中的綜合行政執法類職位按照1:4確定(其中招聘計劃內有3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3確定)。考評對象放棄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予遞補。體能測評結束後,招聘機關按照1:3(其中招聘計劃三人以上的職位為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以上1和2的比例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七)資格審查

面試或者體能測評前,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能測評或面試。

資格復審時,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面)、身份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含2021、2022年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字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境外學生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

參加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成績通知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予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崗位不予遞補。

(8)體能評估

人民警察綜合行政執法崗位和行政執法崗位需進行體能測評。其中,人民警察崗位要求10 m× 4往返跑、縱跳、觸高,男子1000 m跑(女子800 m跑)全部達標。行政執法崗位中綜合行政執法崗位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民警察崗位執行。

體能測評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實施,也可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

(9)面試

面試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入圍者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予遞補。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

(十)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後,筆試總成績和面試(總)成績分別折算成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成績。

計算總分的公式是:

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位數)×40%+面試成績(百分位數)×60%。

全縣所有招聘崗位以面試合格人員總成績為準(如總成績相等,筆試總成績高的排名在前;筆試總成績再次相等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最高者為準。)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結束後,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照1: 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科目。低於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十壹)體檢和考察。

縣級招錄機關的體檢、考察工作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

體檢按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140號)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82號) 及《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2]65號)等文件執行。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期限壹般不超過60天,從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考察結論分為“合格”或“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入圍名單公示後、招錄報名手續辦理前,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浙江省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考察結果只作為本次是否招聘的依據。

(12)宣傳和就業

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經查無反映或不影響錄用的問題,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可以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入學考試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則上取消報考資格。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認定不適合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報考所需材料,並在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前書面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參加過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換證的人員名單在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網公布。

招錄審批材料提交後,擬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放棄或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2年內不得報考浙江省公務員。

自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申報辦理錄用審批手續之日起(以請示下發之日為準),今後擬錄用職位因故空缺的,不再遞補。

如果次年發布浙江省公務員招考公告,則不補。

四、註意事項

(壹)助理法官、檢察官的考試按照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於招聘人民法院助理法官、檢察官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進行。

(2)截止2022年6月165438+10月11,戶籍仍在遷移過程中的人員,不得報考有戶籍限制的職位。請在註冊時確認您的結算,並如實填寫。

(三)報名者必須先報名,後報名。申請人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

(四)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過程中提交的所有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報考資格的,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成員和城市低保對象,於2022年09月09日前將本人身份證和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或低保證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至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電話:0571)傳真:0571-88396652,電子郵件:zjks 0606

(6)確認繳費人數少於招錄計劃3倍的,酌情調減或取消招錄計劃,此類計劃在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公布。如招聘崗位取消,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改報其他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正常聯系或接到通知後未能及時改報的,視為放棄改報權利,並退還考試費。

(七)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體能測評三項中有壹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測評中垂直跳躍不超過3次,10 m× 4往返不超過2次,1000 m (800 m)只測試1次。

(八)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組部發[2021]12號)執行。

(九)報考者對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網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舉報。

(十)公務員錄用考試涉及下列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帶出考場的;抄襲和協助抄襲;用假證件參加考試;禁止使用具有計算和存儲功能的通信設備或電子設備;串通或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冒名頂替參加考試,將在浙江信用網公布。

(11)招考公告規定的體能測評、體檢、考察、違紀處理等政策文件詳見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招考政策”欄目。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電話等詳見《寧海縣2023年公務員招錄計劃壹覽表》。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有疑問的考生。,可直接聯系招聘機構,電話可在招聘計劃列表中查詢。

(十二)資格審查由招聘機構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將根據資格條件對申請進行集中審核,確認申請人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於就業的全過程、各個環節

發現報考人員不準報考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可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十三)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嚴格按照新冠肺炎有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適當調整相關工作安排。請理解、支持和配合申請人。

(十四)報名政策詳見與公告同時發布的《浙江省2023年公務員報名指南》。

附:寧海縣2023年公務員招錄計劃壹覽表。xlsx

原標題:寧海縣2023年公務員招考公告。

文章來源:/art/2022/11/6/art _ 1229092488 _ 59081077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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