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提高群眾滿意率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標尺,也是公安機關亟待解決的問題,因為群眾滿意率直接影響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的評價,也是公安機關的職能所在。
衡量工作成敗的標準,更多的是關系到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形象,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如何在公安工作實踐中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提高群眾滿意率,必須分析影響和諧警民關系的因素,深挖原因,進而探索相應的對策。
壹、當前影響和諧警民關系的因素及原因
(1)群眾法制意識日益增強與部分民警執法觀念陳舊之間存在矛盾。在過去長期的執法過程中,在懲罰和教育的問題上強調懲罰,在管理與服務的關系上強調管理。此外,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逐步增強,要求執法部門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呼聲日益高漲。面對公安部門的管理,許多人不再唯命是從,而只依靠諾諾。而是用法律法規來衡量執法者行為的對錯。壹些民警執法觀念陳舊,導致壹些執法工作不僅沒有減少社會矛盾和沖突、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反而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增加了社會矛盾。
(2)時代在變,社會在發展,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要求比以前更高。在中國,貧富差距日益拉大,壹些人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他們很容易因為治安、環保、福利待遇等敏感問題而達不到自己的意願,從而產生對社會、政府、公安機關的不滿。他們希望能找人傾訴,解決問題,希望警察能多去社區、居委會、廠礦、企事業單位了解情況,與他們溝通。
但是,對於群眾的這些訴求,公安機關在實際工作中由於警力和經費保障不足等實際困難,無法滿足群眾的訴求。壹些民警工作方法不當,工作流於表面,敷衍了事,客觀上造成了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不信任。對於壹些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公安民警不可能及時解決,也不同程度地引起了群眾的不滿。
(3)少數民警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損害了公安機關的社會聲譽。少數民警以犧牲群眾為代價追求個人利益,嚴重敗壞公安機關聲譽;在社會轉型、經濟轉軌的復雜形勢下,少數幹警思想迷失、信念喪失,世界觀、人生觀扭曲,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嚴重,為人民服務意識淡薄,片面追求金錢、享樂;甚至有少數民警以“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對待群眾。
現象,不顧群眾疾苦,執法過程中曲法辦人情案,嚴重傷害了群眾感情,踐踏了警隊尊嚴,造成群眾對整個公安隊伍的誤解。雖然近年來公安機關開展了壹系列紀律教育整頓活動,但教育整頓仍不平衡,個別民警仍我行我素,缺乏鬥誌和進取精神,工作拖拖拉拉;不註意警容風紀,著裝不規範,工作場所臟、亂、差。
二、創建和諧警民關系需要找到三個切入點
(壹)從思想認識上轉變執法觀念。目前,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意見最大、反映最強烈的是各類執法問題。執法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直接關系到公安機關的形象和和諧警民關系的構建。要從根本上改變舊的傳統執法觀念、習慣和方法。堅決防止傷害群眾感情、侵害群眾利益的執法行為。要妥善處理,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第壹位。在執法中,要真正做到尊重群眾、貼近群眾、關心群眾。
(2)從“小”的事情做起,做好和諧的“大”文章。壹句不規範的語言,壹個警察不文明的手勢。
查,工作上的壹個小疏忽,執法上的壹個小漏洞等等。,都會成為影響警民和諧的“小隱患”。
患”,造成警民隔閡,造成脫離群眾。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壹定不能忽視,不能放縱,不能放縱,不能放任。
工作中的任何“小毛病”,對任何影響警民和諧的小毛病,都要“零容忍”,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在日常工作實踐中,要第壹時間掌握社情民意,第壹時間采取工作措施。
石,立即化解矛盾糾紛,打開“泄洪閘”,疏通“排水渠道”,防止積怨、積怨、積怨,化怨為和,解結、消障、趨近,確保警民關系和諧。社會治安問題,案件關乎百姓安危,壹切關乎民生,壹切關乎百姓。不僅要攻堅克難,解決大案要案,還要下功夫,花精力。
調查和處理多個小案件。對危害民生、危害人民安全、危害人民利益、危害公民權利的小案件,不能忘記、放棄、丟掉。
放棄,全力破解。人民群眾最痛恨的,我們壹定要打擊,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我們壹定要集中整體。
要解決哪些問題,維護群眾利益,贏得群眾對公安機關“小案件不放過就能解決”的信任,實現突破。
壹個小案子,贏得民心,促進和諧。
(三)加強對外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和諧關系。公安宣傳是聯系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樹立公安機關良好形象、贏得社會各界支持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不斷拓寬宣傳渠道,豐富宣傳內容,創新宣傳載體,激活宣傳形式,才能進壹步提高人民群眾的社會意識、法律意識、參與意識和防範意識。壹是組織警力,深入企業、學校、居民區廣泛發放安全防範常識,更好地幫助群眾提高防範意識,協助公安機關打擊犯罪。
二是在主要路段、繁華地段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第三是利用互聯網和廣。
廣播、電視、報刊等載體,積極開展治安宣傳活動,加強警民互動和溝通,切實做到
關註的熱點難點問題放在平臺上,做到事事有回應,事事有落實。
第三,實現和諧警民關系需要把握的三個關鍵點
(1)必須努力提高警察的群眾工作能力。
懂得做群眾工作是公安機關走群眾路線的基本要求,是密切警民關系的有效途徑,是公安工作順利開展的根本保證。因此,公安民警必須練好群眾工作基本功,著力提高群眾工作能力,了解群眾心理,掌握群眾語言和溝通技巧,化解矛盾,調解糾紛,主動服務,提高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的素質和能力。
壹個是講學習。
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任務重,線索多。只有不斷加強學習,豐富知識,才能大膽面對,主動接觸,及時解決復雜的矛盾和問題。要經常讀有文字的書,即在各種作品和網絡中獲得為民著想、為民謀、為民做事的間接經驗;要讀無字書,即向同事、群眾、實踐學習,努力獲得執法為民的直接經驗;
第二是好好思考。
要經常深入群眾,關註群眾的呼聲,充分考慮群眾的實際情況和承受能力,在采訪中要學會善於“思考”,思考我們在服務群眾、執法為民、自身建設等方面有哪些不足,思考如何與群眾接觸和溝通,才能讓群眾感到親切和樸實。通過思考,讓自己的溝通能力成熟;
三是轉變觀念。我們必須根據社會變化的現實,調查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開拓新思路,做出積極的改變。
把群眾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細化到符合工作實際,符合時代需要。
(二)必須盡力做好打擊犯罪和治安工作。
警民關系好的,先問公安。
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最重要的前提是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違法犯罪造成的實際損害,為人民群眾創造壹個安居樂業的良好社會環境,這也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所在。因此,公安機關要把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檢驗和衡量社會治安工作的根本標準,全力做好打防工作,創新打防工作機制,增強打防的針對性、主動性和有效性,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以良好的戰鬥力取信於民。
“打”壹定要嚴。要從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增強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出發,真正打擊任何群眾最痛恨的犯罪行為;重點整治群眾反映最突出的是什麽問題。要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的變化,始終堅持“打早、打小、打早”的方針,適時組織開展打擊“兩搶壹盜”、“黑惡勢力”、“襲擾命案”系列專項行動,穩定社會治安形勢,讓群眾放心;“預防”必須詳細。要以案件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為目標。
,實施“矛盾排查、源頭化解、主動治安、超前防控”,逐步建立技防監控、“網格化”巡邏管控、“壹
以“群防群治”、“矛盾排查”為主要內容的治安防控體系,進壹步延伸防控觸角,加強社會治安信息的收集和巡查,探索完善新型治安管理服務模式,不斷提高駕馭治安形勢的能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秩序,讓群眾放心。
(3)壹定要做好三件事:樹立良好形象、勤溝通、送溫暖。提高了思想認識,掌握了服務技能,履行了“打防”職責,為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打下了良好基礎。與此同時,各級公安機關
關還應該做好三件事:樹立良好形象,勤溝通,送溫暖。壹是要“樹形象”,公安民警要充當打擊犯罪活動的角色。
犯罪,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安全利益的主力軍,代表的不僅僅是公安機關,還有關系。
只有樹立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才能贏得人民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