ǰλãJԃվW - - 如何完善我國民事訴訟擔保制度

如何完善我國民事訴訟擔保制度

民事訴訟保障制度是保證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制度,也是保證當事人獲得相應的司法救濟,使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得到實質性、充分性和及時性的保障的制度,包括訴訟救助制度、臨時救濟制度和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如何完善訴訟保障制度,也是修改民事訴訟法應當考慮的重要內容。從提升當事人的主體地位出發,修改民事訴訟法時應主要從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的角度來完善訴訟保障制度。

壹、訴訟援助制度

訴訟救助制度可謂是保障貧困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護實體權利的“希望工程”。目前,我國存在訴訟費用高的問題,嚴重阻礙了當事人訴權的行使和實體權利的保障。國家在設立民事訴訟制度時,應該不分貧富平等保護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因為貧困而得不到保護,是違背司法公正原則和司法為民理念的。因此,國家有義務實質性地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或當事人接受管轄的權利,訴訟協助制度的出現成為必然。作者在這裏區分了訴訟援助和法律援助。訴訟救助制度是指對貧困當事人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費等訴訟費用或者免除其訴訟費用擔保的制度。這壹制度不同於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為貧困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訴訟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是消除當事人之間因經濟實力差異而可能導致的實際行使訴訟權利的差異,從而維護當事人。說霓虹抗勢減齲?刀鞘到底下來沒有?牛奶架?

未來的民事訴訟法是否應該規定這兩項制度?這首先要討論訴訟費用制度在民事訴訟法中的地位。現行法律沒有規定訴訟費的收取標準。目前的訴訟收費制度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有些規定不合理、不明確,導致實踐中混亂,給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造成很大障礙。尤其令人擔憂的是,法院這種自決的做法也引起了廣泛的質疑,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都是有問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的規定,對征收非國有財產的事項,只能制定法律。因此,最高法院制定訴訟費用的收取方式明顯違法。其次,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用納入各級法院單位預算,統壹核算管理。訴訟費用的計算和收取與法院的利益密切相關,審判機關與其審理的案件存在壹定的利益關系,嚴重違背了司法中立原則。再次,訴訟費用的計算取決於訴訟標的價格的計算,而訴訟價格的計算不僅與訴訟費用的收取有關,還與訴訟程序的適用有關,如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適用、等級關系的確定等。因此,民事訴訟法應當明確、科學、合理地規定訴訟費用的計算和支付。訴訟費用的收取應從當事人的訴權、財產權等實體權利的角度考慮,而不應從國家可獲得的利益考慮。

訴訟救助制度涉及訴訟費用的緩交、減免,與訴訟費用制度密切相關,也是保障當事人平等行使訴訟權利的平等原則的應有之義。因此,應當在民事訴訟法的訴訟費用部分和訴訟費用制度中規定訴訟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雖然與訴權保護有壹定關系,但與國家財政政策和律師制度的關系更為密切。考慮到民事訴訟法的整體結構,法律援助制度不應在民事訴訟法中規定,而應由其他法律規定。

第二,臨時救助制度

人們在享受訴訟救濟的公平文明帶來的便利的同時,也不得不接受它的滯後性。臨時救濟制度的存在是為了彌補傳統訴訟救濟的滯後性。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臨時救濟制度包括財產保全制度和先予執行制度,但這兩項制度存在先天缺陷,立法非GAI。就保全制度而言,許多非財產性權利在司法實踐中也有臨時救濟的客觀必要性,而我國的保全制度僅限於財產性案件,無法滿足司法實踐中對人身權、路權、知識產權等非財產性案件臨時救濟的需要。,不能通過財產保全制度救濟。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凡是財產不能保全但客觀上需要救濟的情形,都被列為先予執行制度進行調整,這就使得先予執行制度過於膨脹。這種保全制度的收縮和先予執行制度的擴張,將壹些純粹屬於財產保全的情形納入了先予執行調整的範圍,使得兩者的調整範圍重疊和重合,導致法律制度之間的不協調。

鑒於現行法律缺乏行為保全制度,權利暫時滿足制度也不完善,知識產權法、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和司法解釋均有所完善。比如知識產權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了訴前責令停止侵權制度,海事訴訟法規定了海事強制令制度。雖然司法解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和相關知識產權立法對此進行了補充,但這些規定比較零散,沒有形成內部和諧統壹的完善的臨時救濟制度。完善的臨時救濟制度是程序正義的立法實現。我們應該對現行的臨時救濟制度進行反思和整合,在民事訴訟法的框架內構建新世紀統壹的、全面的臨時救濟制度。

從各國的立法例來看,大陸法系根據各種臨時救濟措施的功能所規定的三項制度,既有各自的適用範圍,又相互配合,形成了較為完整的臨時救濟制度,逐漸為我國學術界和實務界所熟悉。而英美法系的臨時救濟制度是在判例中形成的,比較雜亂,沒有形成系統的體系,我國立法很難借鑒。因此,完善我國臨時救濟制度的思路是借鑒大陸法系的立法體例,采取統壹的立法模式,以基礎性、全面性、前瞻性的方式構建民事訴訟法中的臨時救濟制度。大陸法系臨時救濟制度的立法模式,有的國家采取獨立系統的立法,有的國家在民事訴訟法中獨立編纂。我國也有學者提出將臨時救濟制度從民事訴訟法中分離出來,單獨立法,也有學者主張在民事訴訟法中規定,但要單獨編。筆者贊同民事訴訟法的立法模式,認為分散的立法模式不可取。獨立編纂的模式有利於臨時救助制度的獨立性和重要性,但是否獨立編纂、是否維持原有模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具體規則的完善。

從臨時救濟的功能分類來看,臨時救濟措施可分為保護性臨時救濟和權利暫時實現的臨時救濟,但我國學者對後壹種救濟制度鮮有論及。當初民事訴訟的保全制度主要是為了保證未來判決的強制執行,但隨著社會的法治化,保全制度也具有了暫時滿足權利以保證權利不受損害的功能。隨著各國立法的進步,權利的暫時實現救濟制度已經成為壹項獨立的制度,日益獨立於保全制度之外。雖然我國現行的先予執行和訴前禁令制度還很不完善,但它是權利臨時可實現救濟制度最典型的表現。債權是否暫時實現,是訴前財產保全制度與訴前禁令制度的本質區別。因此,如何構建我國的臨時救助制度?墻?從快姐到阪本,是在燃貧嗎?哎?哎?⒈H?跳起來燒窮人的腿?我渴望在筆中燃燒,我渴望照顧窮人。略讀?h?可憐的鳥腦子?嘿,h?可見?h?可憐的齲齒?略讀?h?塑形?h?有什麽區別?有什麽區別?槍菇怎麽了?勺子刺?⒈;とɡ?鬧,拿u,栽貧,扔蛋白腖,董,媳婦h?送黃?誰是潯局?拉?罷工並成為會員;は,妳姓什麽?吹na?衛慧?腳趾?康默?嘿,h?均勻傳播=?吹那怕蔥?康陌@?妳怎麽了?ɡ?妳在開玩笑嗎?妳是妓女?商業人士被殺;ぃ?顧?妳想接受這個頭銜嗎?發生了什麽事?勺子刺?⒈;とɡ?窮又失業?ㄇㄇㄇㄇㄆ ㄇㄇㄇㄇㄆ ㄇㄇㄇㄇㄇㄇㄇ𞩯𞩯𞩯𞩯𞩯𞩯𞩯12讀街窮拿o刃?嫉妒中,邢扔柚子和洋蔥,哥哥窮,媽媽腦殘?扔柚子和洋蔥,兄弟,可憐又漂亮的夜晚?發生了什麽事?劍?妳累了嗎?哎?瓶尖願意忍嗎?刀片松弛?丁?⒔?𕠋┱┱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𗙲ξ𗙲𗙲ξ9怎麽了?骨恐屏鈧貧炔呼“視糜”卡艾?幸運的是,該部門的提示是遠的,而且分布均勻。私人?傾斜的;刀鋒阿ぁぁ懈?團隊怕什麽?妳為什麽不停止吃喬?視覺?是痘痘嗎?扔狼牙棒媽媽?噸?哎?哎?偷女人?保持中間形狀?哎?保持中間形狀?U an地址的絞汁池呢?辛曾經m:?鐘惺?嘴唇?皇帝看不看ω簇仆?哎?

三。妨礙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妨害民事訴訟在國外也叫藐視法庭。現行法律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作了系統、集中的規定,這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壹大特色。強制措施的改革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壹是刪除了壹些不合理的規定,如規定強制傳喚,既侵犯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處分權,又有將民事糾紛刑事化的嫌疑。第二,民事訴訟法中是否應該規定藐視法庭等刑事責任。許多學者主張規定藐視法庭罪。筆者認為妨害民事訴訟的刑事責任應由刑法規定,或者另行制定條例,不宜在民事訴訟法中規定刑事責任。目前我國規定的強制措施已經很嚴厲,將所有藐視法庭行為規定為犯罪行為過於嚴厲,其合理性值得商榷。目前,我國民事訴訟法中強制措施制度的缺陷主要是對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缺乏嚴格的規定和GAI的規定,而不是缺乏制裁。現行法律中許多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並沒有納入強制措施制度的調整範圍,比如撕毀法院裁判文書、證人拒絕當庭回答等。因此,補充藐視法庭罪的行為,對壹般的藐視法庭行為進行指令性處罰,比設立適用面過寬的藐視法庭罪更為合理。第三,如何與執行法和證據法規定的強制措施相協調,也是民事訴訟法需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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