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及時準確,爭取輿論引導的時機。
有研究表明,突發事件的輿情處理強調黃金四小時原則,事件可能在四小時內被大量轉發,在24小時內成為輿論焦點。如果政府部門不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不爭奪引導輿論的機會,不正確有效地引導輿論,那麽各種謠言和虛假就會在公眾質疑聲中不斷放大和傳播,誤導公眾,導致事態擴大,將輿論危機推向高潮。
因此,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政府部門必須第壹時間趕赴事件現場了解事件情況,第壹時間跟蹤研判輿情,設置溝通議程,組織權威評論,坦誠面對公眾,回應社會關切和質疑,與公眾進行平等對話和互動,及時開展調查,進行問責處理。只有在事件處理的全過程中,政府部門做到了快速反應、及時行動、坦誠處理,才能穩定公眾的不滿情緒,避免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傳播,掌控事件處理的話語權,贏得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網絡輿情監測要求實時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可以滿足系統輿情信息服務市場的三大要素,即實時性:獲取輿情越早,留給應對和處置的空間越大,而網絡輿情的發展往往是爆發性的,機會稍縱即逝,壹旦錯過最佳時機,就會後悔莫及;全面性:網絡輿情易攻壹點,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忽略很多重要信息;準確性:在海量信息條件下,如何準確把握問題核心,不被幹擾所困,是做出正確判斷的關鍵。
第二,公開透明,用事實回應輿論質疑
突發事件發生後,公眾往往會有非常關系事件發生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涉及哪些責任等消息,基於社會監督的積極性很容易質疑事件的進展。這時,如果政府部門不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壹些道聽途說的小道消息就有了生存的土壤,謠言和虛假信息就會充斥網絡,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和政府的聲譽、公信力都會產生負面影響。
事實上,壹些害怕暴露自己家醜的地方官員總是喜歡千方百計壓制媒體報道突發事件,刪除網民的評論,甚至采取威脅、恐嚇、毆打和逮捕等暴力手段來阻止公眾和媒體發揮監督職能。其結果往往是壓力越大,就會吸引越多的媒體和公眾參與監督和曝光,事件的關註度就越高,而暴力的應對手段則會招來更多的批評,輿論危機就會再次爆發。因此,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政府要做的不是打壓,而是主動、全面、頻繁、多渠道地發布事件信息,滿足媒體報道的需要和公眾的知情權願望,贏得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第三,規範有序,避免負面輿論的再生
在突發事件中,政府壹方面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樹立自身良好的公信力;另壹方面,要堅持有序引導的原則,應對社會特別是網絡上虛假不實的信息和謠言,引導輿論朝著積極、理性、平和的方向發展,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
因此,政府在處理突發事件時,必須考慮普通民眾的心理認知,按照社會常識妥善處理事件。壹旦合法性與合理性發生沖突,應充分考慮公眾的情緒和心理承受能力,在不損害法律權威的前提下靈活安撫輿論,避免任意定性導致的輿論危機再次發生。
第四,科學適度,維護政府公信力
政府部門在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過程中,要註意遵循新聞傳播規律,堅持科學適度的引導原則。首先,回應輿論不要說太多。突發事件發生後,面對媒體發言時要留有余地,以免給人可乘之機,陷入被動輿論。其次,面對公眾需求,我們不應過度承諾。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安撫公眾情緒,壹些官員在與公眾的互動中往往會向媒體做出過度承諾,但壹旦承諾無法兌現,就會被置於被動地位,承受更大的輿論壓力,付出更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