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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如何做好政法幹警思想政治工作專題調研

第壹,堅持政治強警,提高政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1,加強政治理論教育。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深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把執法思想和正確法治理念統壹起來,毫不動搖地堅持政法工作的社會主義方向,始終保持政法隊伍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本色。政法各部門黨組織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學習計劃,確定學習內容,完善學習制度,認真貫徹落實。

2.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廉潔從政教育,引導幹警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固樹立執政為民思想。重視和加強對幹警業余活動的管理,及時了解幹警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為幹警辦實事。

大力宣傳和表彰那些忠於職守、任勞任怨的幹警,弘揚正氣。各級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敢於喊出“看我的”口號。

3.加強教育和培訓。政法部門要建立幹警教育培訓基地或培訓中心,辦好幹警培訓班,采取全員滾動教育培訓模式,分期分批對幹警進行封閉式輪訓。所有民警每三年輪訓壹次,總體時間不少於1個月。加強培訓考試考核工作,將幹警培訓考試成績納入目標考核重要內容,與晉升掛鉤。支持和鼓勵幹警積極參加各類學歷教育,深入開展在職培訓活動,提高實踐技能。

二、加強政法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

4、規範審批管理程序。組織人事部門要在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上投入更多精力,支持黨委政法委發揮好協助政法領導幹部的作用。市委政法委要加強協調管理,完善協管幹部工作機制,理順工作關系,推進政法部門領導幹部管理規範化。政法部門中層幹部的任免,由市委組織部征求市委政法委意見後提出,經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考察後,報市委常委會審批。

市直政法部門吉谷幹部的調整、任免,由該部門黨組(委員會)根據幹部職務提出,初步方案經市委政法委書記辦公會研究同意後,按規定報有關機關審批或認定。享受副局級待遇的吉谷幹部的調整、任免,由市公安局報市委組織部備案。政法系統紀檢監察領導幹部任免仍按滄發[1996]6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需要履行法定程序的幹部,必須履行法定程序後,才能辦理任免手續。凡不符合任免審批程序的壹律無效。

5、大力推行政法領導幹部競爭上崗和交流制度。政法部門中層領導崗位空缺,除經批準的特殊崗位外,將通過競爭公開選拔。專業領導崗位實行聘任制,聘期壹般不超過5年,可連續聘任。優秀年輕幹部或工作中有特殊需要的,可按規定條件和程序破格提拔。

政法委幹部壹般應從政法部門的優秀人才中抽調,不能適應工作需要的要堅決調離。政法委幹部要納入同級政法部門幹部交流輪崗序列,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實行政法委與政法部門幹部交叉掛職鍛煉,要選拔優秀的政法委幹部充實同級政法部門領導班子。

6.認真執行談話、誡勉、免職、辭職、降職制度。政法委要積極配合組織部門加大對政法部門領導幹部的考察力度。領導幹部和幹警違反有關紀律禁令和規章制度或者其行為引起群眾強烈不滿的,應當及時進行誡勉談話。對於領導幹部在年度考核、幹部考察中,超過三分之壹票數為不稱職,經組織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應當免去其現任職務。

因嚴重失誤和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或隊伍管理不嚴,屢出問題,或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本人應引咎辭職;因工作能力弱或其他原因不適合現職的,應予降職。

第三,加強對政法隊伍的監督管理

7.加強和改善監督管理。黨委政法委要加強對政法部門執法活動的監督。進壹步完善監督機制,明確政法部門執法活動監督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定期組織多種形式的執法檢查,推進監督制度化、規範化,保障國家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以建立警察執法檔案為載體,建立健全以促進執法公正為核心的執法質量管理體系,積極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切實提高執法水平,研究解決執法活動中的突出問題。堅決落實執法公開、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及時查處違反法律和政策的案件。

8、嚴明警紀,整肅紀律。嚴格執行中央政法委四項禁令、公安部五項禁令、省委政法委章程三章三項紀律和上級政法部門有關規定,不斷組織開展紀律整頓和執法檢查,整肅紀律,剎住歪風邪氣。每年對不適宜從事政法工作的幹警,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辭退和清理,保持政法隊伍的純潔性。

四、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保障機制。

9、建立政法經費保障機制。政法部門所需經費由財政支付。確保民警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嚴禁拖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經費、大案預備費、見義勇為行為專項經費、因公犧牲傷殘特困民警補助、教育培訓費納入財政預算,市委政法委要加強對大案預備費的監管。

要把政法部門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科技強警工作,逐年加強政法部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交通、通信等設備建設,增加科技含量。嚴格執行罰沒政費收入“收支兩條線”規定,嚴禁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動用當事人或涉案單位的款物。

10,認真落實優待警政策。認真落實現有警察津貼,並隨著經濟發展不斷提高標準。組織政法幹警每年體檢壹次,在各級醫院設立政法幹警就診綠色通道,落實政法幹警年休假制度。

五、加強黨對政法隊伍建設的領導。

11,加強政法隊伍的領導。黨委政法委是黨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和重要組織形式,應當在黨委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政法部門要不斷增強黨的觀念,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及時向黨委報告工作中的重大情況和重大問題,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

12.加強政法委的制度建設。按照政法委委員人數不少於幹警總數3%的要求,逐步充實政法委力量。市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綜治辦主任由符合同級黨委、委、辦正職幹部條件的同誌擔任。加強紀檢監察機構建設,市委政法委將成立紀律工作委員會,負責政法幹警違紀問題的教育和查處。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動政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加強政法部門政治工作機構建設。市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門設立政治部,政治部主任由同級政法部門副職兼任或由同級副職幹部專職擔任。所有政法部門政法專職幹部人數,公安局不少於4人,法院、檢察院不少於3人,市委政法委、司法局不少於2人。

13,加強政法部門黨組織建設。切實加強政法部門黨委自身建設。政法部門要建立政府機關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所有基層政法機關都要建立黨支部。聯合工作隊工作1個多月,成立臨時黨支部,各級黨組織特別是基層黨支部,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履行抓黨建帶隊伍、抓黨員帶隊伍的政治責任。

14,為政法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司法公正、維護政法隊伍整體形象的利益出發,政法委和宣傳部門要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政法宣傳和政法機關輿論監督工作。堅持弘揚主旋律,大力宣傳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宣傳黨領導政法工作取得的成就,宣傳政法幹警的先進事跡。進壹步明確宣傳紀律,嚴格執行重大案件報道審批制度,政法部門的宣傳材料要經市委政法委審核,重要材料要報市委政法委備案。要規範宣傳程序,引導媒體全面準確報道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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