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三種國際結算方式

三種國際結算方式

法律分析:

妳必須在海關申報。

報關是指貨物、行李、郵遞物品、運輸工具等。由貨主或者其代理人在進出境時向海關申報,並交驗所需文件、證件,要求海關辦理有關進出口手續。中國海關報關所需的文件和證件。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商檢證、動植物檢疫證、食品衛生檢驗證、提單、裝貨清單、運單、發票、裝箱單等。

清除

是指進口貨物、出口貨物、轉運貨物進入壹國關境或邊境時,必須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規定的壹切手續,履行各項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履行各種義務,辦理報關、檢驗、納稅、放行等手續後,貨物才能放行,貨主或申報人才能提貨。同樣,各種運載進出口貨物的運輸工具也需要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手續,得到海關的許可。在通關過程中,貨物無論是進口、出口還是轉運,都在海關監管之下,不允許自由流通。

結關

也就是通關,也叫通關。至於如何申報、通關、清關,請參考《進出口貨物如何申報、查驗、放行》。

進口商和出口商在向海關申報時,必須提交以下文件: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壹般進口貨物應填寫壹式兩份;加工貿易貨物、保稅貨物等需要海關核銷的貨物,應當填寫專用報關單壹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要國內退稅的,應填寫退稅專用報關單。

2.貨物發票。所需份數少於壹份報關單,貨物出口委托對外銷售。結算方式是貨物銷售後按實際銷售金額與出口單位結匯,可免出口報關。

3.陸運運單、空運運單、海運進口提單和海運出口提單。海關查驗單證後,在正本運單上簽字,放行並退還報關貢品,以便提貨或裝船。

4.貨物裝箱單。份數與發票相同。但品種單壹、包裝內容壹致的散裝貨物或包裝貨物可以豁免。

5、出口核銷單。所有出口貨物報關時,應提交外匯管理部門蓋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並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填寫核銷單編號。

6.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當提交貿易合同和貨物原產地證明。

7.其他相關文件。包括:

(1)經海關批準減免稅的貨物,提交海關簽署的減免稅證明,在京外資企業提交海關單獨出具的進口設備清單;

(二)已在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項下進出口的貨物,應提交海關簽發的《登記手冊》。

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抵港口後,法律要求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的時間。根據我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運輸工具申報之日起14天,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過了這個期限,海關就要收滯納金了。

進境物品逾期付款起始日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後15天,郵寄進境物品逾期付款起始日為收件人收到郵局通知後15天。此外,通過遠程方式運輸的進境貨物延期付款有兩個恢復期:壹個是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5天,另壹個是貨物運至目的地之日起15天。

延期付款的收款對象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日征收額為進口貨物到岸價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不足者,不予征收。需要註意的是,這裏的進口貨物到岸價格是海關批準的正常到岸價格,是以外幣計價的。

海關應當按照應征收滯納金之日國家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

延期付款是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超過法定期限向海關申報而產生的壹種費用,不是罰款,海關開具的延期付款收據也不是罰款通知書。

設置報關時限和收取滯納金的目的是運用行政和經濟手段,督促進口貨物及時報關,加快港口運輸,使進口貨物盡快投入生產和使用。

在國際貿易中,貨物的進出口必須向海關申報。首先說說進口貨物的申報:

1,申報時間。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向海關申報。在規定期限內由海關申報的,從第15日起,海關按日加收滯納金;運輸工具自申報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進口貨物由海關收取並變賣。

2.需要準備的文件和申報的地點。申報進口貨物時,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壹式兩份,並附送以下文件:(1)許可證;(2)提單;(三)發票;(4)裝箱單;(五)減免稅證明文件。根據規定,進口貨物應由收貨人在貨物入境地海關辦理。

3、海關審核文件。海關受理報關後,應先簽收所有單證,登記報關單號,並批註受理報關日期;其次,交給革的文件要仔細審核。不合格的,應通知申請人及時補充和更正。

先說出口貨物的申報:

1,申報時限和申報地點。出口貨物出境時,發貨人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前向海關申報。具體來說,出口貨物壹般在交付到倉庫和碼頭、車站、機場、郵局等場所前24小時向海關申報。根據規定,出口貨物應由發貨人在貨物出境地海關申報。

2.報關所需的文件。出口貨物報關時,應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壹式兩份,並附出口許可證、發票、裝箱單等裝運單據。海關接受報關後,還需要對所有單據進行簽字審核。

3.出口產品應退還國內產品稅。出口企業在辦理退稅時,必須提供兩單兩票,即出口貨物報關單、銀行出口結匯單和出口銷售發票、出口產品購貨發票;有退稅權的企業是指有進出口權,承擔出口創匯任務的外貿公司。工業企業受有自營產品出口權的企業委托,也允許退稅。

關稅征收的過程就是關稅歸類、稅率適用、價格核定和稅款計算的過程。

進出口關稅的計算方法為:關稅金額=完稅價格x進出口關稅稅率。進出口貨物的到貨價和離岸價以外幣計算,應當由海關按照完稅證明簽發之日國家外匯牌價的相同價格折算成人民幣。

根據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納稅義務人;同時,有權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也是合法的納稅人。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完稅證明的次日起七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逾期不繳納稅款的,自第八日起至繳納稅款之日止,海關按日加收稅款總額1%的滯納金;對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納稅款的,海關可以責令擔保人繳納稅款或者以不同的價款抵扣貨物,必要時可以通知銀行從擔保人或者納稅人的保證金中扣除。

關稅退稅分為補征、追繳和退稅三種情況:

1,補充符號。是指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放行後,海關發現少征稅款或者漏征稅款的,應當在壹年內補稅或者放行貨物、物品。從納稅人那裏補足稅款。

2.追求。意思是納稅人違反規定,導致少繳或者漏繳的,海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究。

3.退稅。指海關多收的稅款,發現後應立即退還;納稅人可以自繳納稅款之日起壹年內請求海關予以退稅,逾期不予受理。

辦理退稅時,退稅依據要真實,單據要齊全,手續要完備。納稅人填寫退稅申請書,連同原稅收繳款書及其他必要的單證,交原征稅海關審核,並簽署意見,註明退稅原因和金額。單位退稅,全部轉賬退款,不退現金。辦理退稅手續,除海關原因外,納稅人應向海關繳納50元人民幣手續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六條海關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壹)檢查進出境運輸工具,查驗進出境貨物、物品;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可以予以拘留。

(二)查閱出入境人員證件;訊問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嫌疑人,調查其違法行為。

(三)查閱、復制與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有關的合同、發票、賬冊、單據、記錄、文件、業務函電、音像制品及其他資料;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可以扣留。

(四)檢查海關監管區域和海關附近沿海地區涉嫌走私的運輸工具和涉嫌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場所,檢查走私嫌疑人的屍體;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下級海關關長批準,可以扣留涉嫌走私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和走私嫌疑人;對走私嫌疑人的拘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48小時。

在海關監管區域外和海關附近沿海地區,海關調查走私案件時,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下屬海關關長批準,可以對除公民住所以外的涉嫌走私的運輸工具和涉嫌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場所進行檢查,有關當事人應當在場;當事人不在場的,可以在有證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檢查;對有證據證明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可以扣留。

  • 上一篇:2023年最新農村房屋繼承政策
  • 下一篇: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