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訴訟?
1.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立案庭(室)負責起訴審查和立案。立案庭受理案件後,開具交費通知書,到農業銀行交費,交費後持農業銀行開具的交費憑證到法院財務部門變更訴訟費收據,再將收據提交立案窗口,即完成立案。起訴前,為便於執行,原告也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2.案件立案後,法院後臺會將案件分配給具體負責的法官,負責的法官會根據自己的日程安排,將起訴書送達被告或告知開庭時間或其他事項。被告應在收到起訴書副本後05天內提交答辯狀。未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3.準備證據,註意法庭的證據規則。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不能舉證,就要承擔敗訴或者審判結果對自己不利的後果,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並提出調取證據和證據線索申請的,經當事人申請,法院可以依職權收集證據;當事人提出的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查閱或者委托查閱。
4.訴訟參與人應當嚴格遵守法院確定的開庭時間和地點。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庭的,不得重新進入法庭參加訴訟。原告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動撤訴處理;被告人未經法庭許可,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5.舉行審判。審理民事、經濟案件的順序是:核實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並詢問是否回避,然後開始審理。
6.二審。任何壹方不服第壹審判決,應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壹級法院提出上訴。不服壹審裁定的,應當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提起上訴。上訴須由原訟法庭提出,並須繳付上訴費用。壹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後,交給被上訴人,被上訴人提交答辯狀。壹審法院將答辯狀交給上訴人,隨後連同所有卷宗和證據壹並移送二審法院。
7.申請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執行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壹方為公民的為壹年,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由第壹審人民法院執行。
銷售合同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1.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五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第壹百三十八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第壹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3.《民事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第五條,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壹債務的,訴訟時效從最後壹個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4.根據法律規定,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從債務人履行期屆滿時起算,壹般為兩年。因為妳的付款是分期付款,所以應該從2009年6月的履約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兩年,即6月11。
5.如果妳公司在此期間沒有向對方公司收取質量保證金,除非對方自願履行,否則這部分債權已經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即使提起訴訟也無法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