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這次是公安而不是城管。
與其他城市的養犬管理規定不同,珠海的養犬管理由公安而非城管負責。公安部門是珠海市養犬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養犬的監督管理。但是,公安部門可以委托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養犬管理的具體事務。城管的職責包括查處違法隨地大小便等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此外,珠海還建立了公安、城管行政執法、畜牧獸醫等多部門犬類聯合執法體系,建立犬類聯合執法協調機制和信息溝通機制,定期溝通協調犬類執法問題。
禁止集體養犬、群犬。
《辦法》對養犬管理有明確規定,珠海禁止群體養犬。個人養犬每戶不得超過兩只。狗應該得到很好的照顧,不應該被遺棄或虐待。養犬人應當定期攜犬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診療機構等單位對犬只進行相關免疫和健康檢查,預防疫病發生,保障養犬人和其他公民的身體健康。此外,珠海倡導養犬人不要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等攻擊性強、危險性高的犬種。如果飼養,應圈養或拴養,不得帶狗外出散步。養狗人要采取拴大鏈子、戴口罩等措施,防止狗傷人。狗狗出門要拖著,抱抱,或者放進狗袋或者狗籠裏。
在公共場合,狗先問哥哥。
狗可以進入公共場合和壹些特定場合嗎?《辦法》為狗狗的活動空間劃定了很多“框框”。除盲人、重度殘疾人攜帶導盲犬、助犬進入外,禁止養犬人攜帶犬只進入公共汽車和客船、國家機關、學校(含幼兒園、托兒所)、兒童活動場所、醫院等公共場所。另外,建議養狗人在攜犬時不要乘坐電梯,或者主動避開電梯使用高峰時段,以免影響他人正常使用電梯。養犬人攜犬乘坐出租車時,應當征得出租車駕駛員同意,並保證出租車環境整潔。
新政的要點
◎禁止集體養狗。個人養犬每戶不得超過兩只。
◎禁止養犬人攜帶犬只進入部分公共場所,盲人、重度肢體殘疾人攜帶導盲犬、助犬進入除外:
(a)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車和客船;
(二)國家機關、學校(包括幼兒園、托兒所)、兒童活動場所和醫院;
(三)影劇院、博物館、歌舞廳、體育場、遊樂場等公共文化場所;
(四)公共遊泳池、公園、公共綠地、賓館、飯店、商店、市場、候車室(船);
(五)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公共場所。
◎必須履行犬只疫情報告義務。
對未按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接種疫苗的犬只,可處以1000元罰款。養犬人不按照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置染疫犬及其排泄物,或者死因不明的犬只屍體,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養犬人進行無害化處理;拒不執行的養犬人最高可被罰款3000元。未履行犬只疫情報告義務、未如實提供犬只防疫活動相關信息等四類行為,違法養犬人屬於單位的,處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違法養犬人屬於個人的,可以處500元以下罰款。
◎倡導養犬人不要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等具有攻擊性和危險性的犬種。如果飼養,應圈養或拴養,不得帶狗外出散步。
大型犬和烈性犬的範圍和種類由畜牧獸醫部門參照周邊城市的做法另行公布。
◎養犬人飼養的犬只造成他人傷害或者損失的,養犬人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