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什麽是ppp模式“詳解”

什麽是ppp模式“詳解”

什麽是ppp模式“詳解”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縮寫,是指政府和私人組織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產品和服務,以特許經營協議為基礎,通過簽訂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保證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通過單獨行動取得比預期更有利的結果。

公私合作夥伴關系(PPP)因其政府參與運營的全過程而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關註。PPP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將政府的部分責任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 * *關系,從而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和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PPP模式更適合公益性強的垃圾處理或其中壹個環節,如危險廢物處理、生活垃圾焚燒填埋處理等。這種模式需要合理選擇合作項目,考慮政府參與的形式、程序、渠道、範圍和程度,值得探討和不解。

截至2005年[1] 2015438+0年底,國家發改委公開推薦的第壹批1043個PPP項目中,已簽約項目329個,占推薦項目的31.5%。

PPP模式,又稱PPP融資,或PPP。

隨著項目融資的發展,壹個詞PPP(公私合營或合資企業,又稱公私合營)開始出現並越來越流行,尤其是在歐洲。該術語最早由英國政府於1982年提出,指政府與私人公司簽訂長期協議,授權私人公司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公共基礎設施,提供公共服務。本文旨在總結購買力平價的各種定義,並探討其理論基礎。

狹義

從各國和國際組織對PPP的理解來看,PPP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PPP是指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為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而建立的各種合作關系,而狹義的PPP可以理解為壹系列項目融資模式的總稱,包括BOT、TOT、DBFO等模式。狹義的PPP強調的是合作過程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和ValueForMoney原則。

廣義定義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縮寫,中文直譯為“公私合營”。簡言之,它是指公共部門通過與私營部門建立夥伴關系來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壹種方式。雖然私營部門參與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由來已久,但PPP條款的出現只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們廣泛使用概念、BOT和PFI等術語。PPP本身是壹個非常寬泛的概念,加上意識形態的不同,世界各國很難對PPP的確切內涵達成* * *理解。德國學者NorbertPortz甚至認為,試圖概括PPP是什麽或應該是什麽幾乎沒有意義。它沒有固定的定義,很難研究這個模糊的英語單詞的來源。PPP的確切含義應該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確定。

分類方法

世界各國意識形態不同,處於PPP發展的不同階段,導致不同國家使用的術語不同,或者對同壹術語的理解不同,給PPP的分類帶來很大麻煩。根據筆者查閱的資料,各國或國際組織對PPP的分類有十幾種。

PPP的各種模式及其意義

廣義的PPP可分為三類:外包、特許經營和私有化,其中:

外包類

PPP項目壹般由政府投資,私人部門承包整個項目中的壹項或幾項功能,如只負責項目建設,或受政府委托管理維護設施或提供壹些公共服務,通過政府付費實現收益。在外包PPP項目中,私人部門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

特許經營類別

該項目需要私人參與部分或全部投資,並通過壹定的合作機制與公共部門進行分成。

承擔項目風險,享受項目收益。根據項目的實際收益,公共部門可能會收取壹定的特許經營費或者給予特許經營公司壹定的補償,這就需要公共部門協調私人部門的利潤和項目的公益性之間的平衡,所以特許經營項目的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水平。通過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特許經營項目可以發揮各自的優勢,節約整個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成本,同時提高公共服務質量。項目的資產最終由公共部門保留,因此壹般有壹個使用權和所有權的轉移過程,即要求私人部門在合同結束後將項目的使用權或所有權轉移給公共部門。

私有化階層

PPP項目要求私人部門負責項目的全部投資,在政府的監管下,通過向用戶收費收回投資來實現盈利。由於私有化的公私夥伴關系項目的所有權永久歸私人所有,而且沒有有限的追索權,因此私營部門在此類公私夥伴關系項目中承擔的風險最大。

他們運作的方式

在發達國家,PPP的應用非常廣泛,可以用於基礎設施投資(如水廠、電廠)和很多非盈利性設施(如監獄、學校)。北京準備通過法定貨幣建設6個奧運場館,我們認為PPP是壹個極好的方式。奧運場館很難平衡自己的資金,政府需要以適當的方式進行投資,使項目商業化運作。同樣,北京準備大規模建設城市鐵路,PPP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主要優勢

就是把市場機制引入基礎設施投融資。並非所有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都具有商業可行性。

應該說大部分基礎設施是無法商業化的。政府不能認為通過市場機制運作基建項目就意味著政府完全退出投資領域。在基礎設施市場化的過程中,政府將不得不繼續向基礎設施投入壹些資金。對於政府來說,PPP項目的投入比傳統方式少,兩者之間的差額就是政府采用PPP的收益。

(1)消除成本超支。在初始階段,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民營企業與政府共同參與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設施、融資等項目建設過程,保證了項目的技術經濟可行性,縮短了前期工作周期,降低了項目成本。只有在項目完成並得到政府批準後,私營部門才能開始受益。因此,PPP模式有利於提高效率,降低項目成本,可以消除項目竣工風險和資金風險。研究表明,與傳統融資模式相比,PPP項目平均可為政府部門節省17%的費用,且建設工期能夠按時完成。

(2)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政府可以從繁重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從過去的基礎設施服務的提供者轉變為監管者的角色,從而保證質量,減輕政府在預算方面的壓力。

(3)促進了投資者的多元化。利用私人部門提供資產和服務,可以為政府部門提供更多的資金和技能,促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同時,私營部門參與項目還可以促進項目設計、施工和設施管理流程的創新,提高工作效率,傳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經驗。

(4)政府部門和私營部門可以取長補短,發揮政府公共機構和私營機構各自的優勢,彌補彼此的不足。雙方可以形成長期互惠互利的目標,以最有效的成本為大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5)將參與項目的各方整合成壹個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的不同利益起著關鍵作用。

(6)合理的風險分配。與BOT等模式不同,PPP可以在項目初期實現風險分擔。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了部分風險,風險分配更加合理,降低了承包商和投資者的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提高了項目融資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擔風險的同時,也擁有壹定的控制權。

(7)應用範圍廣。該模式突破了引入民營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各種限制,可應用於城市供熱和道路、鐵路、機場、醫院、學校等各種市政公用事業。

意義

彼得夫。管理學家德魯克曾指出:“政府必須面對這樣壹個事實:它真的做不了或不擅長社會或社區工作。”在知識經濟時代,資源的吸收和分配應該以高效的方式進行。政府負責政策制定和規劃,政策的執行由非政府社區或私營部門進行。這不僅可以減輕政府的長期財政負擔,還可以將社區和民眾的力量引入公共服務的過程,從而加強公民意識和社會認同,同時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建設運營效率。因此,在現代社會的發展過程中,PPP的研究具有現實和積極的意義。

先決條件

政府支持

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在PPP模式中,公共和私人合作夥伴的角色和責任會因項目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政府的總體角色和責任(為公眾提供最好的公共設施和服務)保持不變。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設施或服務的有效方式,但不能替代有效的政府治理和決策。無論如何,政府應該從保護和促進公眾利益的立場出發,負責項目的整體規劃,組織招標,理順參與機構之間的權限和關系,降低項目的整體風險。

2065 438+05 10 10月20日,國家發改委、全國工商聯在北京召開推進PPP項目電視電話會議。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貴州等7個省份推出287個項目,總投資約9400億元,涉及市政、公路、軌道交通、機場等領域。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在會上表示,推廣實施PPP模式,對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效率、擴大有效投資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企業,推動實施PPP模式的熱情非常高,並取得了積極進展。

但與此同時,民間資本的參與仍然不足。專家分析,民間資本仍存在信心不足、意願不強等問題,同時由於對政策不了解,還存在分散、無序投資等問題。向民間資本開放盈利預期良好的項目,有助於調動民間資本的積極性。[2]

健全的法律

健全的法律法規。PPP項目的運作需要在法律層面明確界定政府部門和企業部門在項目中需要承擔的責任、義務和風險,以保護雙方的利益。在PPP模式下,項目設計、融資、運營、管理和維護的各個階段都可以采用公私合作的方式,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對雙方進行有效約束,是最大限度發揮優勢、彌補不足的有力保障。

2065438+2005年6月1日,我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正式生效。辦法明確,在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實行特許經營,境內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公開競爭,在壹定期限和範圍內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並獲得收益。《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確立了社會資本可以參與特許經營的制度創新,業界默認為“PPP基本法”。

專業的

專業機構和人才的支持。PPP模式的運作廣泛采用項目特許經營的方式進行結構性融資,需要復雜的法律、金融、財務知識。壹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參與者制定標準化、規範化的PPP交易流程,為項目運作提供技術指導和相關政策支持;另壹方面,需要專門的中介機構來提供具體的、專門的服務。

發展模式

PPP模式的典型結構是: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通過政府采購與中標人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殊目的公司壹般是由中標的建設公司、服務管理公司或投資項目的第三方組成的股份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負責融資、建設和運營。政府通常與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達成直接協議。本協議不是為項目擔保的協議,而是向貸款機構承諾按照與特殊目的公司簽訂的合同支付相關費用的協議。該協議使特殊目的公司能夠更順利地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采用這種融資形式的實質是政府給予私人公司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以換取基礎設施的加速建設和有效運營。

實際應用

PPP模式廣泛應用於各種項目中。PPP模式已被廣泛應用。1992英國最

及早應用PPP模式。英國75%的政府管理者認為PPP模式下的項目滿足並超過了價格與質量關系的要求,可以節省17%的資金。80%的工程項目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而常規招標項目只有30%按期完成;20%未能按期完成,最長拖延時間不超過4個月。同時,工程造價80%在預算內,壹般傳統招標方式只能達到25%;20%超出預算,因為政府提出調整項目計劃。根據英國經驗,適合PPP模式的項目包括:交通(公路、鐵路、機場、港口)、衛生(醫院)、公安(監獄)、國防、教育(學校)、公共房地產管理。智利在1994引入了PPP模式,以平衡基礎設施投資和公共事業。因此,基礎設施的現代化得到了改善,並獲得了足夠的資金來投資於社會發展計劃。已完成36個項目,投資60億美元。其中交通項目24個,機場9個,監獄2個,水庫1。年投資規模從模型實施前的3億美元增加到6543.8+0.7億美元。葡萄牙從1997開始PPP模式,最早應用於高速公路網建設。2006年10期間,高速公路裏程翻了壹番。除了道路,正在實施的項目還包括醫院的建設和運營、鐵路和城市地鐵的建設。巴西於2004年6月5438+2月通過了“公私合作夥伴關系(PPP)模式”法案,對國家管理部門在PPP模式下進行項目招標和簽訂項目合同做出了具體規定。據巴西計劃部介紹,已列入2004年至2007年四年發展計劃的23個公路、鐵路、港口和灌溉項目將是PPP模式的首批招標項目,總投資為654.38+030.67億雷亞爾。

推進中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民營化。在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引入PPP模式具有重要的實用價值。政府也開始意識到這些重要的價值,在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層面為PPP模式在中國的發展提供了壹定的支持。

  • 上一篇:上海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2011修訂)
  • 下一篇:誰知道珠海養狗有什麽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