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過期食品可能會引起胃腸道疾病或肝腎功能衰竭,所以盡量避免食用過期食品。
1.胃腸疾病:食物長時間過期後會發生壹系列化學反應,細菌或病毒等有害物質大量增加,導致食物變質。如果食用過期食品後容易引起變質的食物,對胃黏膜造成刺激,出現惡心、嘔吐、胃部不適等癥狀,從而引起胃炎、胃潰瘍等胃腸道疾病。而且過期的食物也容易造成營養價值的損失,吃了對身體不好,口感也會變差,所以盡量不要吃過期的食物。
2、肝腎衰竭:大量食用過期食品也可能導致肝腎衰竭,這是因為過期食品會滋生各種細菌,食用後容易引起食物中毒,使神經麻痹。因為肝臟具有合成和代謝的功能,當大量毒素在肝臟堆積時,會導致肝腎功能衰竭,所以應盡量避免過期食物。
過期食品該向哪個部門舉報?
消費者可以去工商部門投訴。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壹定要仔細查看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發現過期食品,可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投訴、舉報或申訴。
如果發現銷售者明知是過期食品而銷售,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消費者不僅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價款十倍的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也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以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壹)生產經營病原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以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二)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三)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酸敗、發黴、不潔、混入異物、摻雜使假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註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註冊產品配方和生產工藝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
(七)分裝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壹企業用同壹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使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的;
(九)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業,食品生產經營者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業的。
除前款和本法第壹百二十三條、第壹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