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很多試點的地方事業單位都進行了改革,壹些改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也基本到位。但事業單位改革進展不均衡,大部分地區只完成了分類,其他地區基本保持不變。1.事業單位改革的具體內容是什麽?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按照政企管分開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以重點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壹是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界定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分工,有效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分離;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壹,依法規範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幹預。二是明確事業單位的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行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與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開;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壹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如人權使用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審權、資金設施使用權、自主經營權等。三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不同的公益屬性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與受資助組織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實現管辦分離的有效途徑;如何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管機制,形成事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事權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各級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責,組織相應的機構。第五,積極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壹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搭建政策平臺,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公益服務;另壹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範的監管,完善收費標準、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政策,規範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二、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相關部委制定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和《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兩個文件可能會壹起下發。這意味著,這次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將與事業單位自身改革同步推進。據工資改革參與人員介紹,壹些關系國家安全、在政策和經濟管理中具有明顯輔助作用、明顯歸屬社會福利的事業單位將繼續獲得財政保障;目前,這類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多以“參照公務員”和“全額撥款”的形式獲得,然而,在國家部委所屬事業單位中,比例卻在少數。對於壹些業務突出,主要以行業或專業業務為主的機構,將繼續獲得資金支持。這類事業單位的工資收入主要以財政補貼的形式獲得。但對於壹些工資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向市場、已經開展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在相關部委的支持下盡快推向市場。此外,壹些職能重疊、長期虧損、任務不多的機構將被打包、重組或完全剝離。此外,進壹步規範事業單位補貼發放仍是改革重點。津補貼是事業單位工資的構成之壹。但是,2006年人事部下發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並沒有規定發放津補貼。這也使得津補貼成為事業單位工資收入的另壹個隱性但重要的收入來源。中國人事科學研究所工資福利研究室主任何鳳秋表示,目前事業單位補貼情況復雜,占總收入的比重差異很大。如何把合理的補貼規範成統壹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又不引起新的矛盾,是壹個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壹位人士表示,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盡可能推向市場,成為壹種咨詢公司。但消息人士表示,這是壹個理想的模型,還需要很長時間。本文到此為止。感謝您的閱讀。我們壹定會為妳提供專業的法律援助。
法律客觀性: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