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縣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1999)關行出字第161號
原告:姚華平,男,1962出生,漢族,農民,住冠縣清水鎮姚興村。
委托代理人:葛潤民,聊城市東昌府區中心辦事處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邢天華,聊城市東昌府區中心律師事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冠縣清水鎮人。
法定代表人:嶽啟祥,市長。
委托代理人:宋樹峰,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尹如奎,冠縣清水鎮人民司法所所長。
原告姚華平訴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農業行政執法案,原告姚華平向本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姚華平,代理人葛潤民、邢天華,被告宋樹峰、尹如奎到庭參加訴訟。現在這個案子的審理已經結束了。
原告姚華平訴稱:農歷1998年5月初壹,冠縣清水鎮人民* *區總支書記馮守義帶隊,受杜等姚興村委會成員指使,原告家中無成年人。被告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沒有表明身份,於是強行將原告的拖拉機開走,並將原告的拖拉機扣押在工具箱內。
被告辯稱,被告不否認姚華平拖拉機被扣押的事實,但原告提出拖拉機的間接損失不予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只賠償直接損失。扣押原告拖拉機時,馮守義、李、杜、杜同興進行了現場清點。拖拉機工具箱裏有扳手和鉗子,沒有現金。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支持。
庭審中,被告向法庭提交證據:(1)、(2)、(3)、(4)證明原告拖拉機工具箱內沒有現金;5號證明原告的拖拉機在杜家;(6)原告拖拉機被扣留的證明號。原告對被告提供的證據提出異議:原告的代理人向被告索要壹臺拖拉機。同時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1)(2)(3)證明被告扣留了原告的拖拉機。
經當庭質證、辯論,查明:1998農歷五月初壹,原告姚華平拒不支付農用,被告冠縣清水鎮工作人員將原告拖拉機扣押至杜家。後來,被告多次通知原告繳納農業夏征,並將拖拉機開走。庭審中,被告冠縣清水人民* * *代理人表示可以讓原告將拖拉機開走,其扣押原告姚華平拖拉機的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被告冠縣清水鎮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上述事實。
本院認為,被告冠縣清水鎮人* *於農歷1998年5月1日,以其拒不繳納農業夏征為由,強行扣押原告姚華平的拖拉機到杜學校。他的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原告稱其工具箱內有1萬元現金。沒有證據的,不予受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撤銷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 * *扣押原告姚華平拖拉機的行政強制行為。
該通知書應於本判決生效後五日內返還原告拖拉機。
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400元,由被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於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徐海軍。
主考官:徐壹強
代理審判員:張其鳳
壹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記賬人:張紹澤
與稅收法律關系中雙方權利義務具有相同影響和作用的客觀對象,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對象。
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哪些權利?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
A.實質性權利和義務
B.法律權利和義務
C.程序權利和義務
D.訴訟權利和義務
正確答案和相關分析
回答正確
甲、丙、丁
我國稅收法律關系權利主體有哪些?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與者。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在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在我國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是代表國家履行稅收征收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各級國家稅務機關、海關和金融機構,另壹方面是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外國在華企業和組織、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以及雖在中國境內無機器購買、無場所但有來自中國的收入的外國企業或組織。
在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包括()下列選項:張元326。
甲、丙、丁、
問題補充:a、稅務機關是稅法的主體,這個很好理解。
b、工商機關不是稅法的權利主體,這同樣很好理解,因為國家沒有賦予它征稅的權利。
c,關稅國給了它不僅要收關稅,還要收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因此,海關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
D.國家賦予財政機關的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因此,財政機關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
除此之外,似乎沒有。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稅法所涉及的以下主體:國家、各級稅務部門、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
3.稅收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是指代表國家行使稅收征收職責的稅務機關或金融機構。()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納稅人也有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權利。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是什麽?(1)稅務主體:主要是稅務(國稅、地稅)機關,以及財政機關和海關。1.稅務機關的職權。稅務機關的責任
(二)納稅人:納稅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單位)1。納稅人的權利。納稅人的義務。
(三)其他納稅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他納稅方: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銀行、工商、公安等。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是什麽?雙主體:壹方是稅務機關,壹方是納稅人。
(壹)征稅主體
判斷行政機關是否具有行政主體資格,關鍵要看其是否得到法律授權。稅務機關之所以成為稅收的征收主體,是因為國家的法律授權。
稅務機關的職權:(選擇題)
(1)稅收管理權
(2)稅收征收權
(3)稅務檢查權
(4)稅收違法行為處理權
(5)稅務行政立法權
(六)代位權和撤銷權
(2)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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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申請稅收優惠的權利。
(二)依法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的權利。
(3)依法提起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訴訟的權利。
(4)依法檢舉和控告稅務人員違法行為的權利。
(5)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因稅務機關的違法或不當行為受到損害時,有依法要求賠償的權利。
(六)向稅務機關咨詢稅法和納稅手續的權利。
(七)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保密的權利。
(八)有權對稅務機關的決定進行陳述和申辯。
此外,稅收法律關系的要素還包括:
(1)稅收法律關系主體又稱稅法主體。指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國家、稅務機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2)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主要包括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
(3)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主要包括金錢、物和行為。
妳是在學經濟法的時候看到稅收法律關系這門學科的吧?
稅收是國家獲得財政收入的手段。征稅主體是壹個大概念,就像刑法中的犯罪主體壹樣。
但由於稅收是壹種特殊的財政收入,其征稅主體只能是國家。